哥林多前書小組查經(潘儒達編寫)
前言
· 這份查經材料的原稿寫於2017年,今(2020)年將之整合成一份文稿。
· 如何使用:每一份查經材料包含了四個部分:1. 中心主旨;2. 內容大要;3. 信息應用;4. 小組討論題目。
· 中心主旨:這部分提供該段經文的重點分析。建議帶領者先參考這部分,以掌握該段經文查考的方向。這部份的經文綜覧也可以做為帶領查經時的「引言」,用來向組員簡要說明查考的重點。
· 內容大要:提供一些經文註解及每一段落的信息。經文註解的資源來自以下所列的註釋書。建議帶領者藉這部分熟悉一些重要字詞的背景及解釋,以便帶領時能回答組員的問題。不過,所提供的解釋並不完整,若要仔細預備,請自行參考以下參考資源所列的註釋書。
· 信息應用:提供該段經文簡要的歸納信息,這些信息是思考如何應用在現今生活的要點。帶領者也可以將這些信息做為帶領查經最後的「結語」。
· 小組討論題目:這些題目包含了暖身題,經文的觀察題,解釋題,歸納題,應用題,提供一份完整的歸納式小組查經流程。每一段查經的討論題目數目不一,帶領者可視時間狀況自行取捨合適的題目。但是每次的查經都當有暖身題,及最後的歸納題及應用題(特別是應用題絕對不要忽略了!),以能帶出完整的查經信息並提供個人的反省及應用。
參考資源
· Douglas, J. D. (ed.) (1982). New Bible Dictionary.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中譯本:《聖經新辭典》(1996)下冊,香港:天道。)
· Barrett, C. K. (1968). The First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Peabody, MA: Hendrickson.
· Kistemaker, Simon (1993).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Exposition of the First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Grand Rapids, MI: Baker.
· Wenham, G. J. /D. A. Carson (ed.) (1994). New Bible Commentary: 21st century edition, Inter-Varsity Press. (中譯本:陳惠榮/胡問憲主編,《證主廿一世紀聖經新釋》,上下冊,香港:福音證主。)
· 高昭鑾 (2014),《你們給他們吃吧 !— 團契及小組查經帶領手冊》,Paradise,PA:使者。
哥林多書信概論
· 引言
耶穌基督的救恩要帶給我們生命的更新,使我們活出合神心意的樣式。但是生命的更新是持續的過程,因為在現今的世代中,我們的生命仍受到私慾的試探和世俗的影響,使我們活在肉體和靈性的掙扎中,進一步的影響教會的合一與見證。如何面對現實的挑戰,確立神的法則,靠神恩典活出新生命的樣式,成為我們個人和教會不斷努力的過程,哥林多書信正是向我們顯明這樣的過程,使我們從中更清楚應奔跑的方向。
· 簡介全卷
· 作者:保羅
· 寫作對象:
· 哥林多前書:哥林多教會和各地求告主名的人 (所分享的信息較具普遍性)。
· 哥林多後書:哥林多教會和亞該亞遍處的信徒(信息具有個別針對性)。
· 有關哥林多城:哥林多城是當時希臘最重要的大城之一,為亞該亞省(南希臘半島)的政治首府及貿易中心,人口約60-70萬,居民有希、羅、敘、埃、猶等,且以奴隸為多佔2/3。城中商業盛,重知識文化,縱情慾多神廟,道德低落,也是Aphrodire(性愛女神)的墮落崇拜中心。
· 有關哥林多教會:
· 保羅於第二次旅行佈道時建立(徒18:1-18)。
· 哥林多教會會友以外邦人居多,分屬不同國籍、階層。
· 哥林多教會面對城市的宗教及道德背景深受社會風氣影響(林前6:9-11),對他們的信仰和教會生活帶來極大挑戰。
· 寫作日期與地點
· 哥林多前書:AD53-54,在弗所 (參林前16:8)。
· 哥林多後書:AD 54-55,在馬其頓(參林後2:13, 7:5;可能是在腓立比)。
· 保羅和哥林多教會的關係
· 哥林多教會初期發展
· 保羅在AD51-52時建立哥林多教會(徒18:1-18)。
· 最早在哥林多與保羅同工的人:亞居拉、百基拉夫婦,提多猶士都。
· 最早信主者:基利司布及全家人,許多哥林多人(18:11,18)。
· 保羅在哥林多約住了一年零六個月左右,之後前往以弗所(18:11,18)。
· 後來亞波羅來到哥林多服事。(徒18:27-19:1)。
· 保羅寫第一封信(林前5:9-13所指但已不見)
保羅在以弗所住了三年之中,聽到哥林多教會情況不好的消息,於是寫了第一封信警告他們淫亂的危險(林前5:11),但這信已失傳。
· 保羅寫第二封信(哥林多前書):第一封信後,
· 保羅從革來氏的人聽到教會結黨分派的問題(林前1:11)。
· 司提反及二位同工也證實這問題,並帶來哥林多教會一封信,請教保羅一些教會所發生的問題(林前16:17 7:1)。
· 保羅於是寫了第二封信去責備他們(林前5-6章)並回答信上的問題。
· 保羅訪問哥林多教會及行程更改
· 在寫信的時間,哥林多教會有一些所謂的使徒和教師造訪,他們在教會中散布一些傷害保羅的消息,這使前書對教會的影響打折扣,也影響他們對保羅的看法。
· 保羅原本在寫完前書後預備安排一次探訪哥林多教會的行程,除了繼續解決問題外,也希望可以從哥林多教會收集到賙濟耶路撒冷窮人的款項。
· 當保羅從送前書的提摩太口中聽聞前書並無產生他所預期的影響時,他決定延後探訪行程,將兩次短程的探訪改成一次較長的行程(林後 2:1 12:14 13:1)。
· 結果反而導致這些假使徒挑撥教會信徒,挑戰保羅的使徒權柄,使得保羅的造訪成為一個非常受傷的經驗。
· 保羅寫第三封信(林後7:5-8所指的信,可能放在林後10-13章)
· 訪問回來之後,保羅派提多送去一封嚴厲的信,是心裡痛苦難過,流淚寫的信。第三封信被認為已失傳,也可能被放在林後10-13章中,主題是反駁那些攻擊他使徒權柄的人。
· 保羅從提多聽到教會因這信情況轉好的消息:保羅來到馬其頓(徒20:7)遇到提多,從他聽到哥林多教會轉好的消息,提多也帶來一封邀請函,請保羅到哥林多教會(林後1:5-16)。
· 保羅寫第四封信(哥林多後書1-9章)
· 因著與教會恢復良好的關係,保羅差提多帶一封充滿感情的信去,此信主要談到他個人的事奉心聲及鼓勵捐款的事。
· 保羅寫第五封信(不同於上面的說法)
· 保羅從提多送信後的回覆指出情勢又轉變,教會更強烈的挑戰保羅的使徒權柄。
· 因此保羅寫了第五封信,這封信才是林後10-13章。
不管是上述的那一種觀點,大多數學者都主張哥林多後書是兩封信的組合(1-9章,10-13章)
· 寫作目的
· 哥林多前書:
保羅因下列原因而寫信為了解答問題並教導、勸勉他們:
· 從革來氏家人得知教會中有紛爭(1:11。12)。
· 此教會寫信問他一些問題(7:1)。
· 有三位教會的信徒去與保羅磋商教會的問題(16:17)。
· 哥林多後書:
· 詮釋他服事的態度和原則,以向教會和假使徒對他行事原則的攻擊提出辯解。
· 對教會附帶一些勸勉及發動為猶太貧窮信徒捐款。
· 為教會對他使徒權柄的質疑提出答辯。
· 文學和研讀建議
· 林前和林後是書信體裁。
· 書信:新約中以信函的體裁詮釋某些信仰的內涵:包含對直接收信人的意義,和對後世讀者的意義。
· 書信的格式:1。 寫信者、2。 收信者、3。 問候、4。 祈願或感恩、5。 本文、6。 最後的問候和告別辭。
· 解讀書信的迷思:
· 表達似乎是最明確,因此最容易成為信仰內容的根基。
· 一種陷阱:將字面的意思直接化為信仰教條和生活應用絕對準則,忽略了處境及背景的問題。
· 許多書信中的教導和對信仰的詮釋,需要從背景中去理解。
挑戰:我們不可能完全了解背景和情境,在找不出來時,不要窮推。
· 解讀書信的基本程序:
· 在可能的範圍內去了解當時的情境和背景。
· 從當時的情境去理解經文的意義,歸納出統合性的原則。
· 在現今的情境中找到適切的類比。
· 應用原則於適切類比的實踐中。
· 綜覽內容
· 哥林多前書
· 主題:教會的弊病與處理
· 結構:保羅針對教會的問題一一提出解答,大致結構是針對每一問題先提出問題所在→進而提出教義→最後帶出判斷及應用。
· 經文大綱
· 前言 (1:1-9)
· 有關所聽到的教會問題 (1:10-6:20)
· 有關教會中的結黨紛爭 (1:10-4:21)
· 結黨紛爭的狀況 (1:11-1:17)
· 問題根源:論真假智慧 (1:18-2:16)
· 解決的方向:勸勉合一勿論斷 (3:1-4:21)
· 有關道德敗壞的責備 (5:1-6:20)
· 基本問題:淫亂的風氣 (5:1-5:13)
· 衍伸問題:訴訟的問題 (6:1-6:11)
· 問題的根源和解決:情慾與節制 (6:12-6:20)
· 回答來信問題 (7:1-14:40)
· 論婚姻及單身 (7:1-40)
· 一般原則(7:1-7)
· 已婚者(7:8-24)
· 未婚者(7:25-40)
· 論吃祭物的問題 (8:1-11:1)
· 問題和處理原則(8:1-13
· 根本的態度:放棄權利和利益(9:1-27)
· 具體的實踐(10:1-33)
· 有關教會敬拜的教導(11:1-34)
· 論女人敬拜 (11:1-11:16)
· 論聖餐禮 (11:17-11:34)
· 論屬靈恩賜及以愛心運用恩賜 (12-14章)
· 恩賜的看待與肢體關係(12:1-30)
· 最大的恩賜—愛(13:1-13)
· 具體的實例:從方言和先知恩賜的比較(14:1-40)
· 教導有關基督復活的真理 (15:1-58)
· 基督復活:信仰的核心(15:1-11)
· 死人復活的確認(15:12-34)
· 死人復活的狀況(15:35-54)
· 盼望的凱歌(15:55-60)
· 結語問安 (16:1-24)
· 信息要點
· 解決教會所產生的問題的總則:基督和祂釘十字架(1:23)和復活—永生的盼望。
· 教會/信徒在世界而不屬世界—那一種智慧?那一個道德標準?那一種動機?那一種價值觀?…
· 教會問題的根源--自我中心
· 自大與貪圖虛浮的榮耀--教會爭端--結黨與紛爭。
· 自大而放縱私慾。
· 自大而不服從神的教導。
· 倫理抉擇則的實例:論吃祭物的問題(8:1-13,10:14-33)
· 不在字句的條例。
· 在於根本的倫理精神。
· 不為自己的好處,而在於榮耀神和造就人。
· 論屬靈恩賜與服事
· 恩賜(gift):恩賜是神的禮物,用以服事神,造就別的信徒。
· 不同的恩賜,不同的服事,彼此需要,不分大小,彼此配搭以使身體發揮功效(12:13-14)。
· 恩賜與服事為了造就人,而不是為了炫耀自己。
· 「愛」是最大的恩賜,每個人都可有的也都應追求的(12:31)。
· 復活教義的確立:
· 基督的復活是真實的。
· 初熟之果:基督的復活,我們的復活。
· 我們的復活是我們現今生活的盼望,使我們以不同的觀點看人生。
· 哥林多後書
· 主題:十字架與服事
· 經文結構:本書結構較不容易掌握,可以大略區分為:從保羅的答復認識他的服事理念;為賙濟窮人勸募;從為使徒職份的申辯看權柄的取得與使用。
· 經文大綱
· 前言:患難與安慰 (1:1-1:11)
· 面對疑慮:闡釋自己的事奉性質 (1:12-7:16)
· 持守自身的誠實 (integrity)--解釋改變答程計劃的理由 (1:12-2:11)
· 認識服事的榮耀 (2:12-4:6)
· 艱難中經歷大能 (4:7-5:10)
· 使人和好的職份 (5:11-6:10)
· 勸勉信徒要寛大 (6:11-7:16)
· 鼓勵為信徒捐款 (8:1-9:15)
· 馬其頓教會的榜樣 (8:1-8:24)
· 捐款的原則 (9:1-9:15)
· 辯護自己的使徒職權 (10:1-13:10)
· 職權的特質 (10:1-10:18)
· 使徒職權的憑證 (11:1-11:33)
· 職權的使用 (12:1-13:10)
· 結語 (13:11-13:14)
· 信息要點
· 面對心痛的現實:教會中的紛爭—權柄、虛榮的爭取。
· 對服事應有的信念是平息紛爭的途徑:
· 抉擇服事的動機:我的利益或別人的利益?
· 服事的榮耀:表象的或本質的?
· 勇於面對挑戰和艱難:在自己不能中經歷神的大能。
· 使人和好與人和好。
· 社會關懷—信仰的實踐。
· 對奉獻的認識和態度。
· 教會中的權柄
· 不藉由外在條件來確立。
· 由犠牲、捨己、謙卑、服事來確立。
· 權柄的使用:不為自己,而為榮神益人。
· 本段雖未明確指明,但是在思考何為合神心意的事奉態度,以及面對教會中的爭執,甚至面對人對我們的攻擊或批評時,耶穌釘十字架的榜樣,仍然是解決問題的基礎。
· 參考資源
· 哥林多前書
· 中文:
莫理斯, 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哥林多前書, 校園。
陳濟民, 哥林多前書研讀手冊, 證道。
羅伯森, 活泉希臘文解經—林前, 活泉。
· 英文
Barrett, C. K. The First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Hendrickson.
Fee, Gordon. NICNT: The First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Eerdman.
Morris, Leon. Tyndale NT Commentary: The First Epistles to the Corinthians, IVP.
· 哥林多後書
· 中文
柯魯斯, 丁道爾聖經註釋:哥林多後書, 校園。
周天和, 中文聖經註譯:哥林多後書, 基文。
· 英文
Barrett, C. K. The Second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Hendrickson.
Kruse, Collins. Tyndale NT Commentary: The Second Epistles to the Corinthians, IVP.
歸納法及小組查經[1]
· 歸納法研經
· 定義
· 「歸納法是以某一特定的主題為研究目標,收集許多資料,經過仔細的觀察,正確而合理的解釋,然後將資料系統化,形成原理(原則)。」(演繹法 (deduction):從一個概念推理或推演下去。)
· 歸納法研經 (Inductive Bible Study,IBS):「以認識神及基督教信仰為目標,以聖經為基本資料,經過仔細的觀察,經文背景及內容的解釋,適當的歸納出聖經的信息及原則,並將信息及原則回應於生活中。」
· 四步驟
· 原則:「觀察 」 ➛ 「解釋 」➛ 「歸納」 ➛ 「應用」 按次序進行。
· 參考上面的三角形,觀察在最下邊,是根基也是第一步。並且觀察要花上最多時間,要先把經文內容看清楚。先明白神要我們了解什麼,而不是急著要用在我們身上,或是用自己的意思去理解。
· 要多聽,快快的聽。我們不喜歡人沒聽清楚就回應我們,或小孩不想聽,要避免它。
· 不當的研經步驟
· 簡單的閱讀經文 → 直接按經文意思應用在生活中 。(經文大都是整段不是格言)
· 只閱讀註釋書(或網路文章),不仔細閱讀觀察經文內容。這是看二手資料而不是思考神的話。
· 小組查經
· 小組查經不是小組講道。
· 以「小組討論」方式進行,由一位帶領者本於歸納法研經法的精神,設計問題帶領組員,一起以討論及互助的方式查考經文,並鼓勵組員將所得出信息要點應用在生活中。
· 從歸納法研經到小組查經
· 已經掌握了經文重點及方向之後,對於要查考什麼要點有概念;接下來改為問問題方式導引組員用歸納法步驟查經。
· 按O I I A 步驟,寫成討論題目,導引組員也以O I I A的步驟查考一段經文。(或參考自己在O I I A所做的觀察或所提的問題,改寫並組織成適合用於小組討論的形式呈現)。
· 形式上是以啟發性問題方式導引組員討論經文。不是以回答對或錯的方式,而是能討論的空間。
· 方法上仍是按歸納法查經的步驟原則查考經文。
· 小組討論題目類型
· 暖身題 (最後才設計,目的是打開話匣子,和經文內容有些銜接,不要太沉重,或太私密性的問題)。
· 觀察題
· 藉問題導引組員觀察到經文的重點 (一句一句;一段一段的問;不是一節一節的問;要按經文順序問)。
· 不要一開始就問「這段在講什麼?」
· 解釋題:藉問題導引組員思考經文句子/段落有何關聯?有何含意?為什麼作者如此講?不要問某字詞或背景的意思,組員未必了解,帶領者應先簡短的提供資料。
· 歸納題:藉問一個問題,導引組員歸納本段的重點信息。
· 應用題:按組員的背景,設想可以應用的角度。
· 時間分配
1. 哥林多前書1:1-25前言及教會裡的分爭(I)
· 中心主旨
· 本次查經涵蓋全書的引言(1:1-9)和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第一個問題—分爭的回應的一部份(1:10-25)。保羅時代的書信,引言常包含:作者、受者、問安、和保羅常有的為受者的感恩或代禱。在平凡的格式中,保羅常常將全本書的重要信息,隱藏於引言中。前書的引言的兩個重點:聖徒和成聖;恩賜的作用。在進入教會的第一個問題時,保羅在1:10-17指出問題的所在,和解決這個問題的神學基礎—基督的十字架。我們從這兩個角度來查考這段聖經。
· 內容大要
· 引言I:1:1-3 作者與受者
· 如前所述,在這段經文提到作者和受者,有關作者的部份,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保羅身分的宣告:他是使徒。他成為使徒的資格是來自神的呼召 (參徒9:15; 加1:1,1:15;羅1:1)。
· v1使徒原本的意思是使者 (messenger):
· 通用的意義,指傳達信息的人。
· 在初代教會則特指那些直接跟隨耶穌,因此成為傳達真理和福音的人。 保羅雖然沒有直接跟隨耶穌,卻是蒙神恩典直接見到耶穌顯現的人。
· 在初代教會,使徒成為一個特別的身分,即直接領受神啟示的人。 從人的角度,他們是人領受啟示的媒介,是我們信仰權威和根基。 這也成為他可以向讀者傳達和詮釋本書信仰的根源。這裡提到他成為使徒的憑據是因為神的呼召。
· v1所提尼:使徒行傳18:17出現的所提尼是在哥林多管猶太會堂的,後來在暴動中被外邦人毆打,很可能就是這位所提尼。在暴動時可能所提尼尚未信主,也許在後來才信主。保羅在這裡提到他,因為他和哥林多及教會有淵源,而且正在保羅身邊,可能協助保羅和哥林多教會溝通一些信息。
· v2有關受者的身分:我們很清楚的知道是哥林多教會信徒,保羅提到在各處求告主名的人,顯示他認為這封信的內容,對其他各地的基督徒也很重要。
· v2值得注意的,是保羅強調他們分別為聖,蒙召作聖徒。NIV聖經這一段的敘述:To those sanctified in Christ Jesus and called to be holy。 從英文看有兩個和聖潔有關的概念:
· 收信的歌林多教會信徒已經在基督的救恩裡被聖化了。他們在地位上已經是聖徒了。
· 耶穌基督的救恩使我們在地位上成聖,地位的成聖是為了使我們在實際生活追求聖潔,這是上帝對我們的呼召。
· 保羅在這段話裡苦口婆心,因為接下來漫長的篇幅所顯示的哥林多信徒,需要在神的恩典中追求聖潔。
· 在第9節提到在基督的日子(祂再來時)無可責備,這是我們追求活出聖潔的另一種敘述。
· 基督是主,是另一個伏筆,是我們能追求成聖的一個重要的關鍵態度。當我們都能尊基督為主,我們就會追求保守自己的言行,合乎神的心意,不會出現在哥林多前書裡,一些個人的不聖潔不道德舉止。
· 另一個保羅強調的是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這顯示祂是我們全教會的主,當全教會真正以祂為主時,不會發生書信裡提到的紛爭和衝突。
· 引言II: 1:4-9感恩
· 這是保羅書信引言的一部份,保羅在此為他們感恩,但是在感恩中隱含著提醒。
· v5保羅為他們感謝的是他們的富足,這裡不只是指財富上的富足,而是全面(凡事)的富足,特別是口才、知識和恩賜(參英文聖經)。
· v7恩賜在聖經中原有不同的意思,可以指救恩,可以指真理,在哥林多前書似乎強調的是,神所賜給祂兒女的能力和才幹,用以服事和建造教會。這應該是保羅這裡的用法。
· 保羅在此強調,得到和擁有恩賜的本身不是目的,而是為了幫助我們(教會和個人)持守信仰和活出主道,直等到主再來時。這裡的顯現是指耶穌的第二次再來。保羅在此提醒恩賜的目的。如果擁有恩賜的本身成為目的,我們會以擁有恩賜而驕傲,進一步的帶出許多教會的問題。
· 因此持守信仰等候主再來是信徒的生命目標,除了我們的努力外,更是神恩典的作為,這是我們真正能堅持到底的關鍵,因此保羅以神必堅固我們到底,神是信實的,來鼓勵讀者。
· 1:10-17教會分爭的現實
· 從第10節開始,進入了第一個哥林多教會的問題,就是教會中的結黨和分爭。但是這次查經沒有能夠把整個問題查完,先查了問題是甚麼?(10-17)和解決這個問題的信仰基礎(18-25)
· 保羅在開始本於問題提出勸勉:要說一樣的話,不可分黨,一心一意,彼此相和。所謂要說一樣的話可能是對12節的回應,因為12節強調他們說他們是屬於不同的人,來強調他們的分別和他們的驕傲。
· 為甚麼說我們屬…是一種分黨和驕傲呢?這和我們屬那一個團契有不同嗎?這裡可能的意思是教會中不同的人,打著屬於不同的領袖的名義來彼此相爭。這當中,如果我所屬的領袖較強或較有份量,那就表示我的群體或我的意見較好,較應該受重視,較應該成為領導。
· 依上述理念,如果有人提他是屬保羅的,和他是屬亞波羅的,這很可以理解,因為保羅是創始人,而有恩賜的亞波羅在哥林多教會服事了極長的時間,但是為甚麼會是磯法(彼得),因為沒有記載彼得曾在哥林多過,有可能的原因是因為相較於保羅和亞波羅,彼得似乎更有資歷和經驗,因此提出屬於他來,顯示提出來的更優越,也可能彼得在形象上仍屬於保守派,較傾向對舊約律法的強調,不管是不是事實,強調律法的重要的人,很容易搬出彼得來顯示他們的優越。
· 如果有人強調他屬基督的,這應該是最正確的歸屬, 正如保羅在後面的經文所顯示的,我們都單屬於基督,但是有人提出來的動機是要顯示他比誰都優越,因此道理是正確的,動機也許不正確,是為自誇。
· 因此強調屬人的問題在於:1, 用這個方式來結黨,2。 用這個方式來表明我們這些人比你們這些人優越,3。 在這當中,高抬領袖成為問題,不單單是不應高抬人,也不應該具有藉高抬領袖作為高抬自己的動機。4。 強調自己的優越是造成教會分爭的開始。
· 保羅看見了強調自己和領袖的優越所帶來的問題,因此在13-17節裡強調,我們單單應該高舉基督,因此他強調其他人做的事都是次要的。
· 施洗和受洗在此被提出來了,可能的原因是施洗是一個人蒙恩的公開見證,也是加入教會的途徑,因此有相當重要的信仰意義。所以誰為誰施洗在形式在教會中被看重,因此被拿出來炒作,保羅在此自清,他為很少人施洗,因此他一點都不重要,不要用歸屬他來表明優越。
· 保羅強調我們只有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這在當時在教會中形成誰施洗和奉誰的名施洗的誤解)。奉誰的名施洗有1:憑著誰的權柄得以有資格受洗;2。 受洗歸屬於誰。保羅從這兩個角度強調只有一個答案:基督。人夠資格受洗是憑著耶穌的權柄, 因為祂在十架上所成就的救恩,不是憑著那位決定為你我施洗的人,我們也是受洗歸屬於基督,不屬於任何人,甚至不屬於任何特定的堂會。
· 因此保羅先在此調整他們的觀念,我們應單單高舉基督,以祂誇口,效法祂。不要高抬人,所有的神的僕人都是耶穌的器皿,更不要高抬自己,心存驕傲,在信仰中追求世俗的優越。
· 1:18-25以基督的十字架—我們信仰的中心
· 本於上面的信息,保羅闡釋耶穌十架的道理,作為整個分爭問題的神學基礎。
· 保羅強調基督的十字架是我們信仰的核心,也是我們傳福音信息的中心。
· 保羅強調可是這個信息從世俗的角度是愚拙的,為甚麼?因為耶穌是以謙卑、犠牲、服事、捨命來成就祂的救恩,這種形象在世俗中從來就不以為是智慧和能力的表現。
· 滅亡的人,不是指命定要滅亡的人,可以解釋為因為不接受十架救恩,而得不到拯救,將來要滅亡的人。救亡之因是因為他們的罪,也是因為他們視基督的十字架為愚拙不接受救恩,以致不能得救。
· 保羅在這段經文提到智慧,有兩種智慧在這裡提到,一種是這世代的智慧和世上的智慧,另一種是神的智慧。世上的智慧的代表是猶太的文士,希臘的哲士,猶太的神蹟。這些都是以富有哲理的思辯、以華麗的詞彙、以炫人的神蹟、以強者的征服等方式來吸引人。
· 從世上智慧的角度,一個自甘卑微、受苦、甚至屈辱的死的作為,是愚昧而軟弱的,甚至成為當時猶太人領受神的恩典的絆腳石。保羅卻強調這樣的救恩,這個人看為愚昧的拯救,卻顯示了上帝的智慧和大能。
· 保羅在此強調基督的十字架,除了從福音的角度顯示基督以世人看為愚昧的方式成就了救恩外,也提醒信徒,這是基督留下的榜樣,所呈現的屬靈的原則,是我們效法的典範,和我們行事的準則。這是非常深刻也值得我思考、應用、和實踐的。這和1:10-17哥林多教會產生分爭背後的原因—追求屬世的優越和榮耀,心存驕傲是截然相反的。
· 基督的十字架不只是解決哥林多前書中教會分爭的問題的根源,也是解決哥林多書信中的問題的根源,更是我們生命追求的標的。
· 信息應用
· 引言(1:1-9)的信息應用
· 成聖—透過耶穌基督的救恩,神使我們在地位上成聖,分別為聖歸屬於神,為了使我們在實質上追求聖潔,活出聖潔的生命與生活,因此神的兒女應該追求活出聖潔的生命。
· 尊主為大是一個追求成聖所需要的態度
· 正確的看待和使用恩賜:恩賜是為幫助我們持守信仰,面對主的再來,也為了使教會能一起持守信仰,承擔神的托付。
· 1:10-25的信息應用
· 教會會發生分黨或紛爭
· 分爭的原因常常是因為為了顯示自己比別人更優越,或更應得到尊榮和權柄。
· 自我尊榮的追求是這個世俗所給我們的價值觀和影響,但是基督信仰的價值觀和這個世界的價值觀是全然相反的。
· 這也會反應在自己對人於高抬,這不是表示我們不應該尊或欣賞人,但是不要過度。
· 解決問題的根源在於單單尊榮耶穌基督,而不是求自的尊榮。
· 保羅強調基督和祂的十字架是我們相信的中心,也是我們學習的標的
· 基督十架的內涵是值得們深入的思考,至少我們可以在此看到的是基督謙卑、捨己、服事、愛的榜樣。
· 小組討論題目
· 【暖身題】在你過去的經驗中,有沒有碰到你認為聰明的人,請描述一下他的聰明表現在那些方面。
· 這封書信一開始提到寫信人和收信人,保羅對兩者的身分分別有甚麼描述?這樣的描述有甚麼特別的意義嗎?(如果沒有人提到:使徒、聖徒、主,帶領者提出。
· 保羅提到他使徒的身分,這個身分有甚麼特別的意義?保羅提及哥林多教會信徒的身分時提到成聖和聖徒,這又是甚麼意思?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是聖徒嗎?
· 保羅在第10節勉勵讀者要說一樣的話,這句話是甚麼意思?甚麼樣的處境促使保羅這要提醒他們?
· 說誰屬誰,誰屬誰有甚麼不妥嗎?這和我們在團契/教會裡分小組有甚麼異同?
· 保羅為甚麼要強調他沒有給甚麼人施洗?給人施洗或奉誰的名施洗有甚麼特別的意思嗎?
· 保羅強調他傳福音方式和內容是甚麼?我們平常傳福音的方式和態度和保羅有何不同?
· 保羅說從世俗的智慧的角度會看基督的十字架為愚拙?這是甚麼意思?為甚麼?你認為你是聖徒嗎?這個身分對你的意義是甚麼?
· 你認為我們在教會中會產生分黨或分爭嗎?原因在那裡?和哥林多教會那時的原因有何異同?
· 如果在你的環境中,別人看你的信仰、價值觀、生活方式是愚拙的,你會怎麼想?
2. 哥林多前書1:26-2:16教會裡的分爭(II)
· 中心主旨
· 在第一章保羅指出了哥林多教會面對分爭的問題(1:10-17),分爭來自信徒看重世上的智慧,高舉人,看重世俗的榮耀,在1:18-25,保羅強調基督釘十架的道理卻是謙卑、捨己,從世俗看是愚昧,卻真正顯示了神的智慧。延續上一段的思路,本段一開始(1:26-31)進一步的指出,人也不是因為自己的智慧和能力而得以蒙神揀選。第二段 (2:1-5) 則是從保羅在哥林多初傳福音時,所使用的語言也不是世俗智慧的語言。本段最後一段(2:6-16)則總結真正屬靈的智慧是怎樣的智慧。這些信息都是為了教導哥林多教會信徒,認識屬靈的真智慧,不追求屬世的智慧,造成自高自大和分爭。
· 內容大要
· 1:6-31 我們蒙揀選不憑自己的條件
· 這段經文強調我們得救不是靠自己的智慧和其他優異的條件而換取的,乃是因為神的恩典,因此我們不可自誇。
· 在這段經文中,蒙召、蒙揀選都是得救的同義辭,在這些辭彙中強調的是神主動的作為。
· 按肉體,英文譯本譯成按世俗或人的標準,這是一個合適的解釋,保羅強調的是世俗標準所認定的智慧。
· 保羅在此強調世俗的智慧,人所以為好的條件,不是人得救的根據。此外,保羅用:你們得救時,具有這些條件的不多,是直接針對他們為自己的條件自誇的回應。
· 在27-29節中有一系列的對比,從世界的標準評定為優異的,並不是神揀選和拯救的標準。用"羞愧"可能的原因是這證明這些條件優異而主張條件優秀是人得神拯救的條件的人,他們的觀點和主張是錯的,他們要因為他們錯誤的觀點而感到羞愧。
· 神的揀選的原則,含有一個目的,就是讓所有的人不能在神面前自誇。這個目的不是因為神小氣,而是認為靠自己的條件、行為、智慧來得到救恩的自力救法,會使人產生驕傲,驕傲是人墮落遠離神、背棄神的開始。因此神以揀選世俗以為不配的人得到救恩,是要去人驕傲的可能。
· 因此救恩完全來自耶穌基督自己的工作,我們沒有功勞,祂的救恩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和救贖。請注意,這裡不是祂的救恩賜給我們智慧、公義、聖潔、救贖,而是祂成為…。
· 這四個特質都是從不同的角度來解釋救恩,但是這四個角度的詮釋都有入救恩的門和完全成全救恩,等進程式的含義。
· 保羅在此強調智慧,我們從舊約對智慧的概念來理解這裡的智慧:在箴言9:10寫到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在舊約的概念中,真正的智慧是認識神與神建立關係的途徑。保羅持續強調人間的智慧不足以使人和神建立關係,與神建立關係,惟有倚靠耶穌,因此耶穌是我們的智慧,因此在箴言中以擬人化的角度來詮釋智慧。但是同時當人認識神和神建立關係,就使人得以據此來認識和評估萬事萬物,一生有神的智慧面對我們的生活。因此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 公義:我們得以得救,是因為我們得以稱義(被看為無罪),我們得以稱義,是因為耶穌的救恩成為我們的義。當我們得以稱義領受生命後,我們可以靠著神,一步一步活出公義來。
· 聖潔:在上一段查經,解釋聖徒和成為聖潔的部份可以作為參考,我們靠耶穌基督的救恩在地位上得以成聖,在成聖後,我們繼續追求達到真正的聖潔的生活。
· 救贖:我們在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時已經得到了救贖,確定得救了。神要保守我們在救恩中持守我們的信仰,一直到在末日來到時,我們的救贖完成。
· 從這四角度來認識基督徒得著救恩的含義,共同點都是不靠自己,倚靠耶穌基督救恩的成就,因此可以導致結論:我們沒有可誇口的。
· 2:1-5 使徒不靠世俗智慧傳福音
· 上一段落保羅強調神不用世俗的智慧、條件和功勞來作為祂揀選的依據,因此人不靠自己的條件得救,人也不可以自己的智慧和世俗條件自誇。
· 本段則進一步以保羅起初在哥林多傳道的經歷強調對傳道的人而言,使人信主的不是靠自己的方法和高言大智,而是靠神的權能,因此傳道人不扮演關鍵性的角色,不具功勞。這可能是針對教會喜愛高舉人的回應。
· 保羅在第1-2節首先強調他定意所傳的福音的中心是耶穌基督和祂的十字架,而不是高言大智—看來優越的語言或思維--, 來作為說服人的工具。言與智,一個是外在的表達方式,一個是表達戶式背後的思維。保羅強調這些不是說服人信服基督的主要的方式,保羅強調這中心是耶穌基督。
· 其次保羅以實際的經歷強調,真正改變人心的不是高言大智,而是基督十架的權能,因此他回溯他去哥林多教會所遭遇的挑戰和艱難,一點都沒有呈現的人以為的高言大智那樣的形象。
· 保羅在此強調的他去哥林多教會時他的感受是軟弱、懼怕、戰競,回顧使徒行傳有幾件事情在那裡被記載
· 他沒有經濟的供應,因此需要靠織帳棚,一面傳道,一面工作維生。
· 他遭遇到猶太人的反對,甚至有極激烈的爭辯。
· 猶太人的挑撥,導致新建立的教會面對訴訟。
· 有暴動發生,對教會帶來威脅。
· 我們可以對照他的心情和所面對的環境。
· 他沒有經濟的供應,因此需要靠織帳棚,一面傳道,一面工作維生。
· 他遭遇到猶太人的反對,甚至有極激烈的爭辯。
· 猶太人的挑撥,導致新建立的教會面對訴訟。
· 有暴動發生,對教會帶來威脅。
· 我們可以對照他的心情和所面對的環境。
· 2:6-16
· 這段經文是進一步闡釋,如果這世上的智慧,不是我們應當追求的,那麼真正的智慧是甚麼呢?其實在上一段,甚至上一章,保羅已經指出真正的智慧顯明在耶穌基督釘十字架的救恩。
· 在完全人中講智慧—完全人在聖經中是指成熟的人,這裡強調成熟,是延續前面經文一貫的,保羅認為哥林多人的表現是幼稚。
· 保羅所描述的智慧有以下特點:
· 從前隱藏的奧秘:從前隱藏對比於現在顯明,在耶穌基督來到之前,以色列人只知道他們要等待一位拯救者,但是卻不知道和領會,這位拯救者是以這樣的身分和方式來拯救他們和世人。
· 除了從時間和時代的角度來認識奧秘外,這裡也強調世上的有權有位的人也無法明瞭,從世俗的角度,世上有權位者通常是較有智慧的人,但是他們限於世上的成見,不能明瞭基督的十架,這是另一個角度的奧秘。
· 保羅更進一步的指出這個智慧是神更早之前就預定的,這萬世之前預定的奧秘是為了讓我們得榮耀的。
· 在第8節,保羅指出這節經文是源於聖經,可能是源於以賽亞書64:3-4節,那裡出現了相同的字句,但是前後文顯示不是專指救恩,而是強調神的行事是不像偶像,也非人可以測度,保羅將之應用在神的救恩計畫上。
· 從前隱藏的奧秘:從前隱藏對比於現在顯明,在耶穌基督來到之前,以色列人只知道他們要等待一位拯救者,但是卻不知道和領會,這位拯救者是以這樣的身分和方式來拯救他們和世人。
· 除了從時間和時代的角度來認識奧秘外,這裡也強調世上的有權有位的人也無法明瞭,從世俗的角度,世上有權位者通常是較有智慧的人,但是他們限於世上的成見,不能明瞭基督的十架,這是另一個角度的奧秘。
· 保羅更進一步的指出這個智慧是神更早之前就預定的,這萬世之前預定的奧秘是為了讓我們得榮耀的。
· 在第8節,保羅指出這節經文是源於聖經,可能是源於以賽亞書64:3-4節,那裡出現了相同的字句,但是前後文顯示不是專指救恩,而是強調神的行事是不像偶像,也非人可以測度,保羅將之應用在神的救恩計畫上。
· 15-16節的解釋:
· 屬靈的人參透萬事,可能的解釋是我們先前強調的,由於一個人認識了神,得著了屬靈的智慧,他因而可以站在認識神的基礎上,對萬事萬物有正確而深入的評價。
· 後一句話沒有(血氣)的人可以評價他,也許是指他不受從世俗來的評價,只有神能評價他,這在林前第4章將會再討論。
· 總結本段,保羅在此提到兩種智慧:
· 假智慧:用高言大智或世俗評價優越的條件來折服別人,使人接受神。
· 真智慧:神的救恩之道,一個人看來卑微,不能理解的十架道理。
· 保羅詮釋真假智慧,使教會不惑於假智慧在其中自誇,帶來分裂,而要信服真智慧,感恩、謙卑對神對人。
· 信息應用
· 保羅繼續從不同的角度來教導讀者不要高舉世界的智慧,心存驕傲。
· 第一個要點 (1:26-31):我們得救不憑自己的條件和智慧,因此我們要心存感恩不以自己的條件驕傲誇口。
· 第二個要點 (2:1-5):我們傳揚福音若得以使人信主,不是靠世俗的智慧,而是靠因為傳講基督的十字架帶來的權能,因此若我們傳福音有甚麼成果, 也要將榮耀歸於神,不要誇口。
· 世俗的智慧是假智慧,真正的能帶領人認識神與神建立關係的智慧,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的救恩。真智慧是世上自以為聰明的人不能理解甚至以為愚拙的。
· 小組討論題目
· 【暖身題】(在大家熟悉的前提下),藺相如和廉頗的故事,當兩人面對相互競爭的狀況下,藺相如凡事退讓,廉頗事事爭勝,不管故事的結局,在真實的社會中,他們那一位較有智慧?我們依甚麼標準來評定有沒有智慧?
· 在本段開始,保羅提到人蒙神揀選是基(或不基)於甚麼條件?這是真實的狀況嗎?保羅為甚麼在此強調調這個救恩的特質呢?
· 為甚麼神揀選人的根據是這樣?
· 但是蒙神揀選的人真的都是沒有智慧的嗎?我們如何理解30-31節,我們的理解如何回應本題前面的問題?
· 保羅在第2章開始提到他傳福音信息的內容和特點?
· 參照使徒18:1-8,我們如何理解釋保羅在第二章所回憶他剛在哥林多傳道的處境和心情?
· 從保羅傳福音的態度和經歷,讓我們對自己在傳福音時應有的態度和行動有何啟發?
· 保羅書在2:6-16裡提到真智慧,在6-9節中,保羅對真智慧有怎樣的闡述?他們是甚麼意思?這真智慧指的是甚麼?
· 為甚麼屬血氣的人不能理解?我們又為甚麼能夠理解?
· 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這句話是甚麼意思?為甚麼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
· 【應用題】
· 當別人見到我來參加團契、教會,認為很愚拙的時候,我們會有怎樣的想法?今後可以如何對待這樣的看法?
· 當別人說基督教是弱者才信的,或者基督釘十字架為人贖罪很荒謬時,你有何反應?
· 分享一個你所見到的信主的經過,你認為他/她信主的關鍵是甚麼?
3. 哥林多前書3:1-23不要高舉人
· 中心主旨
· 從1:10開始到第4章結束,保羅一直回應哥林多教會分爭的問題。分爭來自自我的驕傲,因而高舉領袖,自我的驕傲源於人對屬世智慧的羨慕。1:10-17保羅先指出教會的問題,1:18-25提出解決問題的神學基礎,在於認識基督和祂釘十架的作為—謙虛捨己。1:26-31進而提醒教會他們不憑自己的智慧和條件而蒙神揀選,因而人得救沒有甚麼好驕傲的,以及2:1-5表明使人得救不是藉著世俗智慧,而是靠神的大能。因而人在服事上有成果也沒有甚麼好驕傲。2:6-16以對真智慧的闡釋,以及我們當追求真智慧的勸勉,作為對這個問題直接的回應。
· 在第三章和第四章,是上述經文理論詮釋後的延伸和應用,在衍伸時,保羅詮釋了我們在服事時應有的態度。在3:1-21中,保羅提醒教會不要高舉人,在第4章保羅提醒不要隨意論斷人。
· 在3:1-4,保羅重新提到人因為高舉人而分黨,在3:5-15提到神的工人在服事中的角色,和我們應有的態度。3:16-23則是本章小結,再次提醒他們不要因為分黨而破壞教會。這是本次查經要查考的。
· 內容大要
· 分黨的理由:透過高舉人高抬自己(3:1-4)
· 保羅在開始用屬肉體的,來形容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因此加上2:14屬血氣的人,總共有三種人。
· 屬血氣的:基本上是指一個人完全用人的常理和世俗的價值觀來評估事情,這樣的人因不能明白基督十架的道理而棄絕神,所以在哥林多前書的情境,是指那些沒有聖靈感動,而棄絕基督的人。
· 屬肉體的:基本的意義是雖然成為神的兒女了,但是仍然以自己的慾望評估事情的標準和作生活抉擇的出發點。保羅在本段其餘的部份有更多詮釋,我們等下再申論。
· 屬靈的:這裡基本的概念是認識且領會聖靈帶領的原則,並且順服聖靈的原則行事的基督徒,相對於保羅對屬肉體基督徒的描述,一個屬靈的基督徒是一個成熟的基督徒。
· 保羅對屬肉體的基督徒的描述:
· 屬靈上幼稚-嬰孩,只能吃奶 (保羅在哥林多建立教會初建立時,只能用奶餵養他們,但是保羅感嘆的是,經過了幾年,他們仍然沒有長進,只能吃奶,不能吃乾糧)
· 照著世人樣子行—根據世俗的標準行事。
· 因此帶來嫉妒和紛爭
· 因此屬肉體的固然是基督徒,但是行事法則和屬血氣的仍然相似。
· 正確看待服事和教會領袖(3:5-15)
· 當教會用高舉人的方式來高抬自己時,保羅要他們正確看待服事和正確看待神的僕人。
· 有關神的僕人在服事上的角色:(以植物生長為比方)
· 基督的僕人,執事這個名詞在現今是很多教會同工中的一個職任,但是其原來的字義是:僕人,而且是用於服事飲食的。當保羅說他們是基督的僕人時,他強調要按照神賜給人的使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 所有神的僕人所做的,都不是關鍵的(不算甚麼),最關鍵而帶來事工的效果的,是神自己。
· 不同的的僕人的工作是彼此配合的,(栽種的—保羅開始了教會的工作,澆灌的—繼續培育的工作)
· 各人要按照自己的工夫得賞賜:有關賞賜,有一種看法認為是末世最後審判時,各人在永恆中的獎賞。另一種看法是,這裡強調的是我們所做的工作最後的效果本身是賞賜。
· 我們是與神同工的,這表明我們在事奉中應有的態度,也表明我們的工作不會徒然。
· 保羅進一步講到我們對所投注的事奉所應有的認識:(以建築工程作為建造教會的比方)
· 根基:耶穌基督和祂的救恩,這是整個教會建造的基礎。這個特質有很深刻和重要的含義,我們可以在小組討論時探討這在教會現實上的運用。
· 許多參與在教會的建造上,在其中各自的角色不同。
· 但是每一個參與的建造要面對考驗,這裡的火不是指末日的考驗,而是在教會發展中,面對現今世代的考驗。(不同的材料是在這個比方中顯示可否經得起火的考驗的象徵,不是指各自材料有特定的象徵意義。)
· 有人的工作經得起考驗,可以留到永恆,他要得賞賜。這裡的賞賜再一次有上述的賞賜的兩種不同的解釋。
· 有的人的事工經不起考驗,最後失敗,但是自己仍要得救,遺憾的是只能得救。
· 因此,我們需要思考我們的事工能否經得起考驗,以及如何經得起考驗,思考的線索仍然回到基督的榜樣和工作。
· 警戒:不要因結黨破壞神的殿(3:16-23)
· 這一章的最後一段落,保羅回到對教會的警告,首先是不要壞破神的殿。保羅這裡所指的神的殿,在猶太人的傳統認為是神在人間的居所,這裡是指教會。保羅用你們是神的殿,對比於林前6:19是指基督徒個人是神的殿,這裡是指教會/基督徒組成的群體是神的殿。
· 在當時神的殿是何其神聖的概念,因此保羅以這個比方來講到教會是極為神聖的,因此破壞了教會是何等嚴重的(3:17)。
· 在此保羅強調的破壞教會,特別針對因為分爭而帶來的破壞,因此教會分爭所帶來的破壞和神的回應都會是極為嚴重。
· 進一步的,分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信徒看重世俗的智慧(參前兩章的解釋),這常帶來教會的分爭,保羅才會回應,因此他寧可他們變作世俗所看為的愚拙,實踐世俗所看為愚拙的樣式,才會得到從神而來的真智慧。(有關這幾個概念的理解,和為甚麼如此,在前兩章都講到,不再在此敘述。)
· 19節的經文引自約伯記5:13;20節引自詩94:11。
· 21節開始保羅強調只有基督是你們的主,基督又是屬於神,此外一切的萬有,包括神的僕人都是為了服事你們的,不是說不需要尊重他們,而是強調不要臣服於他們,歸屬於他們,我們單單尊神為大,就不會造成分爭,過於高舉人是教會分爭的來源。
· 信息應用
· 認識且追求成為一個屬靈/成熟的基督徒,而不要長期停滯在屬肉體的階段—認識且領會屬靈的原則,並且樂意遵行實踐,不要活在仍然依憑世俗的原則行事的狀態。
· 認識服事的人應有的態度:神的僕人、遵行神的托付、自己不是使事工成長的關鍵,神才是,因此不自高,謙卑順服,善盡本分。
· 認識我們的事奉:以耶穌基督和祂的十字架為根基,我們在建造的工程善盡本分,作金銀寶石的工作,不做草木禾楷的事工,使我們的事奉能經得起考驗。
· 認識破壞教會—神的殿的嚴重性,不要帶來分爭。
· 小組討論題目
· 【暖身題】回想並分享你在十歲和三十歲時的狀況,比較兩者有何異同?從其中我們可以歸納出成長的特色嗎?
· 保羅在1-4節提到哥林多教會是屬肉體而不是屬靈的,這段經文指兩者分別是甚麼意思?保羅對屬肉體的表現舉了甚麼實證?
· 我們是屬靈的嗎?我們如何成為屬靈而不是屬肉體的?
· 保羅在5-9節用了甚麼比方?保羅用這個比方講到一個人服事神的特質,我們可以歸納出來嗎?這個信息和哥林多教會的分爭有何關係?
· 保羅在10-15節又提出了甚麼比方?這個比方是講到我們所作的事工的本質,請整理出保羅在這個比方所表達的要點。
· 在我們現在的服事中,怎樣的服事態度和內容是經得起火的考驗的工作?我應該如何使我們的服事成為金、銀、寶石的工作?
· 我們如何理解:你們是神的殿,這句話?這裡的「你們」是指誰/甚麼?破壞神的殿是甚麼意思呢?我們要如何避免這樣事發生?
· 【應用題】我現在在教會的服事是甚麼?我對現在的服事態度和保羅所教導的一樣嗎?
4. 哥林多前書4:1-21 對神僕人的判斷
· 中心主旨
· 上次的講義裡,提到第三章和第四章是有關驕傲和分爭的問題及應用。第三章講到不要過分高舉人,進而講到我們對服事的態度。第四章講到不要論斷神的僕人,這是因為在分爭中,當一方高舉屬於某一個派別和人時,就會同時批判和論斷另一派別。進而談到我們是從神的角度,或是從世俗的角度,來評論服事的遭遇和價值。
· 我們可以把第四章主題定為對神僕人的判斷。分為三段:1) 4:1-5:誰是真正的判斷者?;2) 4:6-13:判斷的標準和憑據;3) 4:14-21:對哥林多教會的勸勉。
· 我們再從這段經文中,繼續思考怎麼評估自己的服事和別人的服事,學習怎樣的服事是討神喜悅和具有永恆的價值。
· 內容大要
· 4:1-5 誰是真正的判斷者
· 上一章經文保羅提醒教會不要過於高舉人,這一章保羅提醒教會不要任意按世俗的標準論斷人。這一段先講到誰能評定神的僕人,以及評定的標準是甚麼。
· 這段經文提到一個服事神的人的身分:
· 基督的執事:執事在這裡的翻譯和前幾章的執事是源於不同的字根。前幾章的執事(例3:5)在當時用於服事餐桌的僕人(奴隸)。這裡的執事,字源用於在帆船船艙上划槳的奴僕。字根不同都是指僕人,是為了服事,因此這個身分是為了服事,這是一個常被忽略但是重要的概念。可是保羅特別強調,服事神的人是基督的僕人,因此最根本的是向基督負責,這不一定要表示服事神不需要向帶領者負責,或向教會負責,但是最根本的,是要向基督負責。
· 神奧秘事的管家:其次保羅提到服事神的人是管家,這裡保羅可能是特別針對他或亞波羅,這些在教會中負責帶領的人。管家在中文的翻譯讓我們很清楚的知道其含義,他的身分是僕人,但是他有監督和管理的職責。
· 奧秘:這個字在林前1-3章已經出現多次,是指神所預備的救恩,在舊約時代雖已預言,卻不被理解,直到耶穌的來到和成就才向我們顯明出來。另一個角度則強調,神的救贖計畫是和世俗的觀點截然不同的,因此不被世俗的觀點所理解。因此當保羅說神的僕人是神奧秘事的管家時,強調管家在此不是監督行政,甚至治理的事,而是掌管神的救恩和因為救恩所啟示的屬靈原則,這是保羅或其他神的僕人最根本的使命。
· 進一步的保羅提到對服事的人的要求:忠心,忠誠的為神所托付的工作盡力。因此神對一個人的評定,不由表面的效果(人數增長多少、有多少世俗的成果)來決定,而是由他是否忠於神的托付來決定。
· 既然服事神的人是神的僕人和管家,因此最終評定他的是神。本於這個態度,保羅在此提出了他對其他論斷的看法。在此保羅用「論斷」和「判斷」兩個詞彙,意思都是審判的意思。這個字強調的是一個被認可的法官,在正義的位置上來評斷一個人的對錯。
· 這段聖經中總共提到四個論斷:
· 被(哥林多教會)論斷。
· 被別人—教會外的法庭審判:這裡有一個特別的背景,保羅在傳福音的過程中常被逼迫,以致被帶到世俗的法庭中受審。
· 自我的論斷:保羅強調他不論斷自己,或不以自己的論斷為真正的評斷,是因為自我的評斷常常不客觀,我們的軟弱使我們容易看重自己的優點和別人的弱點。這是何以保羅說雖然不覺得自己有錯,但也不能因自以為沒有錯而稱義,這不是說保羅不能稱義,事實上保羅稱義的原因不在自己有沒有錯,而在基督赦罪的救恩。
· 從神而來的評斷:這是一個服事神的人所最根本應看重的評斷,這個評斷是在最終的時候—當我們的生命結束和耶穌再來時。
· 從神而來的判斷的特點:
· 在最終的時候:這不是說我們在生命和服事的過程中沒有從神而來的判斷,但是最終極的判斷是在最後的時代。
· 這個判斷是最完整的,因為連我們生命中最隱秘的事(暗中的隱情和人心的意念) 都顯明出來了。
· 如果連我們最隱密處都會顯明出來,我們應該感到恐懼不安,因為按照神的標準,我們應該面對無數的批評和嚴厲的審判,但是保羅卻強調稱讚—我們的獎賞。這顯示神的寛容和憐憫,是本於基督十架救恩的憐憫。
· 4: 6-13 判斷的標準和憑據
· 在上一段談到對服事神的人的評斷的基本理念後,保羅進一步為自己被哥林多教會的貶抑提出申辯,這看來是為了他自己申辯,也可以說是矯正教會受世俗價值觀的影響。
· 保羅開始提醒他們不要效法人過於聖經所記的。
· 這句話中的聖經可以指舊約聖經,因為當時新約聖經尚未完成。不管新約舊約,這兩部份所揭示神的法則是一樣的,保羅勉勵他們在對人的評價上,都應該符合聖經的原則,這原則應該是顯示於基督十架的信息中。
· 過於聖經的原則,在此應該是指保羅在2-4章中不斷批判的世俗的價值觀,正是這世俗的價值觀使得他們高抬這人,同時又論斷和貶抑那人。
· 保羅在7-8節針對他們的自高而提出回應
· 他們的自高源於從世俗的角度,他們是成功的、富足的、興盛的,保羅並沒有否定這些事實。但是他以問題來提醒他們的是,這些都不源於他們自己,這些都源於神的恩典和賞賜。這個認識是在富足和成功的景況中,不驕傲而心存謙卑的關鍵。
· 第8節的自以為是王的意義可能是,自以為王而不順服神,也不尊重使徒。
· 但是保羅又提到果真作王,與他們一同作王:到底是不是作王呢?以弗所書2:1-10,保羅確實提到神的救恩帶給我們的是,讓我們和基督一同作王管理世界,這不只在末日時才完全實現,在現今生活中,我們透過活出神的生命,見證神而改變世界,也是一種形式的作王。
· 但是我們在現今的生活中不應自以為作王,自大不順服神和人,自以為作王,反而不能真的作王。相反的,當我們謙卑降服於神時,我們才能真正作王,活出我們對世界的影響力。
· 保羅從第9節開始對於教會對他的評論提出回應,可能哥林多教會對保羅的評論是,他的表現沒有領袖應有的風範和成功,因此保羅對此提出回應。
· 第9節有一個背景,在羅馬帝國中有所謂的競技場,競技場演出時有不同的表演,或者人和人打,獸和獸打,但是最後是人和獸打。人和獸打,人獲勝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基本上是一個下場的人,面對極大的危難而艱難的場面,這些在最後下場的人,通常不是俘虜就是囚犯。
· 保羅用這個背景來形容他以及其他使徒在傳道中的遭遇,好像是在競技場中面對野獸的攻擊和屠殺一樣。
· 接下來是一連串的對比:算是愚拙VS倒是聰明、軟弱VS強壯、被藐視VS有榮耀。在這些對比中,第一個對比可以這樣解釋:我們算是愚拙的,這是由你們自以為聰明的角度來評估。
· 接下來他提出了他的遭遇,從世俗的角度看來是愚拙而軟弱的實例,在11-13節的敘述,我們可以回想使徒行傳中所記載的經歷。
· 9-13節保羅用反諷提出來的是,從世俗的角度所看為愚昧軟弱的,正是從屬靈的角度,真正的智慧和對神的降服與忠誠。
· 4:14-21 出於為「父」的心勸勉
· 保羅在上一段經文用反諷的表達,責備他們持世俗的價值觀自滿自足,並且批評並鄙視使徒後,本段用正面的語氣勉勵他們,其中有和緩的勸告,也有嚴厲的警告。
· 保羅強調他的動機正如父親愛兒女對兒女的期望,因此愛之深責之切。
· 保羅強調他視教會為屬靈的兒女,這源於這個教會是他所創建的。
· 因此他對這個教會特別的愛,也有權力這樣做。因此他強調有許多人像老師一樣的教導你們,但是們從地上的角度只有一個屬靈的父親,也就是教會的創立者。
· 保羅的勉勵是要教會效法他的態度和行事,從先前經文的背景看,這個效法是要他們效法保羅跟隨耶穌的腳蹤。保羅之所以敢這樣要求,一方面是本於他「父」的責任,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他知道自己這樣做是效法基督,符合神啟示的屬靈原則。
· 保羅進一步提到他會派提摩太去歌林多教會,據判斷提摩太是這封信的帶信者,以古代的原則,這位帶信者會進一步的把書寫的信未能完全表白的,更進一步的向教會說明,從前後文來看,保羅要提摩太所申訴的,正是這一段落中保羅強調的,神在基督十架上所啟示的屬靈原則。
· 保羅在最後留下一個伏筆,也是一個警告:他也會去,會去觀察教會弟兄姊妹們是否悔改,從高舉世俗的價值觀,轉為順從神的價值觀,如果沒有,保羅將帶去更多的責備。
· 保羅最後強調,他去的根據不在乎口才,而是在乎聖靈要藉著他彰顯的大能。
· 信息應用
· 本章聖經仍持續因為教會紛爭所衍伸的課題,強調基督徒應持守從神而來的屬靈價值觀,不以世俗的價值觀作為評估的標準。本章特別強調持有從神而來的價值觀,使服事的人,正確的評估自己和服事,也使基督徒在評估別人時,能以合宜的態度來看待別人的服事。
· 探討的要點:
· 服事神的人和其服事的特質:
· 是僕人—因此存著僕人的心態謙卑服事。
· 是基督的僕人—因此最主要是向神負責。
· 是神的管家—針對使徒而言。
· 神奧秘事的管家:對使徒而言,忠誠傳達神的奧秘(救恩計畫)是他們事工的重點,我們不是使徒,但也提醒我們準確傳達真理的重要。
· 對服事的評斷:
· 有從教會來的評斷、外來人的評斷、自己的評斷、神的評斷。
· 神的評斷:在末世受評斷的強調,顯示神的恩慈。也顯示出人心和隱密事,因此人無遁形。
· 但是神在基督的救恩中顯示祂的恩慈,預備給我們獎賞。
· 因此一個服事神的人,最應在意神在末日的評價及審判。
· 評估服事的標準:
· 不以世俗的成功作評估準則。
· 而以效法基督的受苦、委身、面對挑戰和艱難作為標的。
· 為父的心:愛、期望、管教。
· 小組討論題目
· 【暖身題】請提出你對成功的定義?你認為人要做到甚麼地步,他/她的事業、研究、服事可以算是成功的?
· 在本章開始,保羅用甚麼稱呼來形容自己的身分?這些身分別具有甚麼含義?神對使徒和服事祂的人的要求是甚麼?我們在服事上應如何作才能符合神的期待?
· 這裡的論斷是甚麼意思?保羅接下來提到服事的人可能面對那幾方來的論斷?保羅分別對他們的態度為何?其中從神而來的評斷有何特點?
· 保羅在第9節所提到的畫面是甚意思?有何背景?
· 接下來保羅提到自己的處境是甚麼?和哥林多教會的對比?到底那一種狀態的服事是成功的?為甚麼?
· 保羅說師父雖有千萬,為父的卻不多?這句話是甚麼意思?這和保羅說要效法他有何關係?保羅要他們效法他甚麼呢?
· 【應用題】回到開始,這段經文讓我們如何評估自己在生命、生活、和服事上的成敗?
5. 哥林多前書5:1-6:20面對道德的敗壞及人際衝突
· 中心主旨
· 在回應了哥林多教會分爭的問題和其背後的原因—屬世的驕傲後,保羅在5-6章回應他所聽到的有關教會中,在性道德的敗壞(5:1-13)和爭訟的問題(6:1-20)。
· 這段經文主要在思考,基督徒面對道德上的罪,和人與人之間的衝突應有的態度,並且也思考本於救恩的信仰,當得到不再被定罪的自由後,我們倫理的動機在那裡。
· 內容大要
· 有關教會中發生淫亂的問題(5:1-13)
· 保羅在這段聖經回應哥林多教會中,有信徒發生嚴重淫行和違背倫常的事情,另一個保羅關注的是,哥林多教會整體對這件事情並不在意。
· 本章開始,中文的聖經譯為「風聞」,顯示保羅是聽到有人這樣報告,他沒有直接指出是誰向他提及此事,這可能也不是重點。但中文的風聞,給人這件事不確定的感受,但是英文聖經卻更準確的譯成: It is accurately reported。 顯示這個消息不是空穴來風。
· 有人收了他的繼母:
· 他的繼母在原文是指父親的妻子,在這裡沒有線索指出父親是否還在世。
· 收了:在原文指是單純的擁有,但是在這段經文指這人和他的繼母有性關係,或是指和他的繼母結婚。
· 這經文從舊約的角度,違反了神在利未記18:8,20:11;申命記22:30,27:20在律法中的教導。
· 保羅更進一步的指出,這樣的事連當時外邦的風俗也不能容忍,不是說一定不會有,而是說即使在外邦社會,尤其是哥林多的社會風俗,也不會敗壞到容許這樣的事存在。
· 但是令保羅更失望的是,哥林多教會對這樣的事在教會中發生毫不在意,容許這事發生和持續存在。
· 保羅指出他們是因為自高自大,可能可以解釋為當人自高自大時,就不存敬畏和順服的心,也不自省,因而輕忽這樣的事存在的嚴重性。
· 3-4節是保羅表達這件事的嚴重性,也表達他對這件事的焦急,因此他人雖不在,但是他迫切的想要他們按照他的期待來處理這件事。
· 保羅對這個問題的指示是要把這人交給撒但。
· 從幾個角度來詮釋,支持交給撒但的意思是指,將這個人逐出教會,直到他悔改。
· 在人墮落後,這個世界暫時在撒但的權勢下(雖然神仍在一切之上,在耶穌成就救恩,教會建立後的時代,世界由撒但掌管,但是教會是神掌權的所在,因此交給撒但就是讓他從教會離開,不和他有弟兄姐妹的關係。進入這個社會,這裡指撒但管轄的領域。
· 第11節不可和他相交,第13 節從你們中間趕出去,都是支持這樣的說法。
· 為甚麼要將他趕出教會?保羅提出兩個理由,第5節是一個理由:這是為了使那人可以悔改回,從罪惡轉向神。
· 從經文看,處罰他,將他趕出教會可以敗壞他的肉體,使他悔改。這裡的肉體可以解釋為人的私慾,當人受處罰後,才會反省,才會從私慾中走出來,使人有悔改的可能。反之,如果人犯罪後,一切皆順利,他不覺得需要悔改,甚至變本加厲至終走向全然的滅亡。
· 另一種解釋是,把肉體解釋成身體,一個人離開教會後,會遭遇撒但的攻擊,身體日漸毀壞,在身體毀壞的過程中,人會日漸醒悟,至終悔改。
· 以上兩個解釋都面對的困難是,這樣的結果在實際上不必然發生,這是本經文的難題,只是似乎第一個解釋較合理,我們可以看到保羅認為這樣,悔改才有發生的可能,如果姑息,悔改就更不可能發生了。
· 第二個理由是從為了維護教會聖潔的角度
· 當我們姑息罪惡,這樣的罪惡就有感染力,直接的感染力是,有人會受影響在性的罪惡上更加開放。
· 接間的影響力是,普遍的以為罪惡沒有甚麼了不起,因此不單會犯性方面的罪,對其他的罪惡也不在意。
· 這是保羅在第6節提到的比方:一點麵酵可以使全團發起。微小的麵酵在麵團的感染力正如罪在一個群體中的影響力一樣,這個生動的比方顯示,我們在教會中不能輕忽罪惡的存在,以免帶來影響。
· 保羅延續這個比方,將之連結到守逾越節的象徵:提醒教會,一個領受了耶穌基督救恩的人,不應再容讓罪惡在他的身上,教會也是如此。
· 根據出埃及記12章,在以色列人出埃及那一日,他們要吃羊羔,並用羊血塗門框以免除第十災,他們要吃無酵餅,並要除去家中的酵。羔羊被殺和塗血象徵耶穌基督的救恩。無酵餅,在當時固然是因為匆促離開的需要,後來也被用作除去罪惡的象徵。
· 以色列出埃及後,神的命令是他們需要每年守逾越節,守節象徵以色列人成為神的子民後對神的敬拜生活。
· 對新約的基督徒而言,我們經歷了耶穌的救恩,正如以色列人經歷了殺羔羊得拯救。我們也除了酵,正如基督的救恩除去了我們的罪行。我們時時過著敬拜神的生活,象徵以色列人年年守節敬拜神一樣。
· 保羅以此提醒教會,因此除酵(罪)是我們敬拜神的本分,不可容「酵」在我們當中,我們需要時時除罪,才是一個基督的教會應有的表現。
· 11-13節是上述教義的應用:去除我們當中犯罪的弟兄姐妹。這裡不是說犯了罪而悔改的,而是犯了罪繼續在罪中不願悔改的,這是需要分辨清楚的。
· 保羅也強調這是針對教會內弟兄姐妹的態度,不是用來對教會外的人。教會外的人,我們應傳福音歸正他們、勸戒他們、改變他們,使他們願意悔改。不是審判他們,審判他們的權柄在神手中,不在我們手中。
· 有關信徒爭訟的問題(6:1-11)
· 接下來的段落,保羅回應哥林多教會中有人際間的糾紛,結果沒有在教會內解決,而是控訴到教會外的法庭。這裡應該不是指有人觸犯了現今的刑法,而是指教會內弟兄姐妹之間有民事上或利益上的糾紛。
· 保羅在這裡不認同的原因,基本在基督徒之間,因為領受了神的真理的緣故,我們有比這個世界更高的道德標準,如今這些事訴諸法律,是以高的道德標準去屈就低的道德標準。
· 保羅從兩個角度來詮釋上述的道理。因此在6:1有不義的人和聖徒的比較。在6:2-3強調我們因為對真理的領受和信服,以及對救恩的領受,我們尊貴的地位甚至到一個地步,將來要和神一同審判世界,甚至要審判天使(這裡是指墮落的天使?或是指一般的天使,有不同的解經看法),無論如何都強調在末日時我們的權柄。
· 在現今,我們面對人際關係時強調的是,以愛、寛容、饒恕、自己願意吃虧彼此相待。在世界,人與人之間相處強調的是自我的利益,個人強調自我利益時,發生衝突,而且衝突無法解決是必然的。法律的存在是為了解決人與人之間,本於上述態度而不得不有的機制。處理的規則也是從如何公平的裁斷和分配個人利益來考量,這是在世俗社會當中必須有的機制。但是教會應該是本於上述更高標準的原則,來處理彼此的人際關係。如今捨棄更高的原則去使用較低的原則,是教會的恥辱。有兩種可能,第一,是信徒個人放棄信用的原則,用世界的原則來面對和弟兄姐妹的關係。另一個更大的問題是,教會的領袖沒有好好的處理,以致信徒必須訴諸教會外的處理。不確定哥林多教會的狀況是那一種,總之,都是恥辱。
· 若保羅認為在教會內的人際糾紛,必須訴諸社會上的律法才能解決,是一種墮落,在6:7-8保羅正是進一步詮釋這個觀點。因此他在這裡說,按照神的心意,當我們吃虧時應有的回應是,本於愛甘願吃虧受欺,這是信仰的準則。(保羅不是說在教會中,我們隨意容讓人受欺壓等不公義的現象,而是講到這是個人應持有的態度)。
· 當時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所持的準則反而是,本於自我為中心謀取利益,甚至彼此欺壓,以致必須訴諸標準較低的世界法律來解決。見微知著,保羅擔憂這個事件,連同第5章的事件,顯露的是哥林多教會會眾在生活的表現上,有太多和神國的法則,以及神的屬性相違背的狀況,因此有了9-11節的勉勵。
· 9-10節很清楚的宣示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這段話很清楚的闡釋,屬世界的人活在這些不義的景況,是不能進入且承受神的國的,這個部份的應用是毫無疑問的。
· 較不明確的是,保羅也同樣指以信領受了救恩,但是仍繼續活在9-10節的狀況中,或在信主後仍曾經犯下這樣罪的人,也不能承受神的國嗎?這部份在不同的教會傳統中有不同的解讀。我們可以接受的觀點是:有人信而領受救恩,但是卻仍然讓自己沈溺於這些不義的行為,這樣的人他/她的信仰是大有疑問的。如同雅各說的,你的信心應該帶來行為上的改變,如果人號稱相信卻依然按著自我喜好行事為人,他的信心是大有疑問的。(這樣的原則不一定能應用在人想要脫離罪惡,卻苦於脫離不了,這課題是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和第八章所處理的狀況。)
· 另一個更理想的詮釋是:保羅沒有在11節這裡闡釋,一個人信主後仍活在上述的景況中的問題;這裡的重點在勉勵,而不在講述救恩論的教義。不管主張上一段的那一種看法,這不是9-11節聖經要解答。這三節的重點在於,不義的罪行在神國無分,因此耶穌才要以十架上的救恩來拯救我們,不只拯救我們使我們得以進入神的國,更是拯救我們脫離這些不義的罪行。因此我們既然已經蒙神拯救得以進入神國,就不應該繼續活在上述這些不義的罪惡。
· 保守身體的聖潔 (6:12-20)
· 保羅在回應了訴訟事件和教會對不義的輕忽後,又回到了聖潔與性犯罪的問題。
· 這一次他針對的是一些人的說法:「凡事我都可行」。對於這個說法的出處有不同的觀點:
· 源自希臘縱慾主義者,主張肉體的好壞毫無意義,重要的是靈魂的得救。如果是這個源頭,顯示哥林多教會面對外來文化的衝擊時,不能分辨,以致深受世俗的影響。
· 錯用靠恩典得救的真理,以為既然我們靠耶穌的救恩得救,不在於自己罪的大小,因此我們有沒有犯罪就無所謂了,因此我凡事都可行了。這是對救恩真理的錯誤應用。
· 當然也可能純粹是哥林多教會會眾自己的想法。
· 保羅提出來的回應:「但不都有益處,但不受它轄制」。這是對上述任何觀點的思維,提出另一種思維。上述的前兩種思維,本於功利性的善行動機為出發點,我行善為了避免神的審判。如果行善的動機是如此,那麼若受審判的可能性減少或消失了,我們就容易變成因此我凡事都可行。但是保羅超越這種思維提出,行善的動機不是為趨吉避兇,而是本於按神法則的愛,行善本於愛神,本於愛人對人有好處,也本於愛自己使自己保守聖潔,不受罪惡轄制。
· 第13節食物是為了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也是一個引用詞。這句話表達的是,一種以物質或人從物質得到滿足為核心價值及追求的概念。保羅的回應卻是,物質和從物質得滿足的慾望都是暫時的,不值得我們追求。我們應追求的,是在物質和慾望之上的屬靈和永恆的事物。因此人要以物質生命作為對永恆的追求,為主而活以及討神喜悅。惟有當人面對價值觀和生命關注的改變,人才能找到一個真正合適,不會誤用的行善動機。
· 針對哥林多教會的觀點,保羅從三個角度提出基督徒應該活出良善的根基:首先當我們如同第14節所強調的,把生命的目標專注於對永恆—將來從死裡復活的生命盼望時,我們才會調整我們的動機,不聚焦於追求自我物質慾望的滿足,而能轉而專注追求,以永恆的盼望為生命的追求。當我們調整生命重心的追求時,就不會在意行善會不會使我得利的動機。
· 第二,保羅強調基督徒的生命是基督的身體,是聖靈的殿,聖靈內住於其中,因此我們應保守身體的聖潔,因為它是聖潔的。我們不能以性的墮落來沾污聖潔的身體。這個信息直接應用於性方面的聖潔,當然也可以推衍到其他方面。
· 第三,在最後一節,因為我們是重價買回來的,所以我們的身體是極其尊貴的,因此我們要將尊貴的身體好好利用,使它發揮在最重要的事上—以聖潔榮耀神。
· 信息應用
· 哥林多教會對罪惡的態度是本段的主題。
· 從哥林多教會的兩件事情顯示他們對罪惡的輕忽:
· 他們面對教會中淫亂的現象,毫不在意。
· 在教會外爭訟:教會效法世界,不順從基督愛的準則,反而把世界以自我中心,專為自己爭奪利益的態度帶進教會。
· 造成他們向世界妥協輕忽罪惡的原因:
· 自高自大,以致輕忽罪的嚴重性。
· 錯誤的應用靠恩典稱義的信仰,認為可以對罪不在意。
· 基督徒去除罪惡,行善的基礎:
· 挪去功利式的行善動機,重建愛神愛人為我們行善的動機。
· 認識屬世和屬物質事物的有限,追求永恆的美善。
· 認識個人的生命是神的殿,存恭順敬畏的心來活出聖潔。
· 認識耶穌救恩的目的是要我們活出聖潔,認識祂救恩的寶貴,使我們不隨便辜負祂的恩典。
· 小組討論題目
· 【暖身題】請分享基督教信仰在那些方面的標準高過於一般社會的標準?
· 第五章開始,保羅風聞哥林多教會發生了甚麼事?教會對這件事的反應是甚麼?保羅為甚麼對教會對這整件事情的表現很失望?
· 保羅認為教會應該有的處置是甚麼?把這人交給撒但是甚麼意思?為甚麼保羅提出這樣的指示?
· 保羅提到無酵的麵、逾越節的羊羔、和除去舊酵,這些從出埃及認12章而來的典故是甚麼意思呢?對當時哥林多教會的意義和應用是甚麼?
· 保羅主張對教會內和教會外的人,在態度上和與他們的關係有何不同?這些不同的背後有甚麼相同處嗎?
· 保羅在第6章又提到教會在弟兄姐妹面對關係上的衝突時,他們採取的方式是甚麼?保羅為甚麼對此感到失望?
· 保羅認為弟兄姐妹產生衝突時,不應該尋求教會外法庭訴訟的原因是甚麼?
· 保羅在6:12-13節中對那三句話提出回應?這三句話和回應所帶給我們的信息是甚麼?
· 保羅在6:12-20提到基督徒不能因為有救恩得以赦罪,所以可以隨意活在罪中,提出了那些理由?
· 【應用題】我們在生活中對罪惡的態度是怎樣的?我們應該繼續在罪惡中嗎?為甚麼?保羅在本段經文中提出來的理由給我們甚麼啟發呢?
6. 哥林多前書7:1-40有關婚姻的教導
· 中心主旨
· 本章聖經保羅提出他對婚姻裡各類狀況的觀點。這一章內容可能源於哥林多教會在寫給他的信件中對他正式的提問,他在此回答並延伸至各樣有關的狀況。在諸般狀況的分析中,保羅又分別在兩個段落(7:17-24, 7:29-35)中提出了面對不同婚姻的狀況時,作抉擇的基本態度。這章聖經提供我們在現世生活中,面對不同的婚姻狀況時,作為個人抉擇,或協助他人作抉擇的參考。
· 內容大要
· 7:1-7有關結婚
· 本段保羅講到婚姻中夫妻性關係上的相待之道。
· 第一節一開始指出保羅之所以談論此課題,源於先前哥林多教會寫給保羅的信件中詢問了有關婚姻的事。在概論中我們曾提及,在寫哥林多前書之前,哥林多教會曾經給保羅寫了一封信,但是這封信並沒有被留傳下來。
· 第一節的:「男不近女倒好」中文合和本的翻譯給讀者的感覺是這句話是保羅所說的。但是更多聖經學者指出,根據上一句話, 這句話應該是複述哥林多教會給保羅的書信中的一個陳述。是否是因為有淫亂的事在教會中發生,以致有些人或教會領袖指出,防止之道是男不近女倒好。
· 男不近女,原文的意思:男不和女發生性關係。這比男守獨身不結婚還要嚴格。總之,這句話是支持獨身或禁慾。如果上述所指那是因為淫亂而導致罪的發生,一種常有的觀點是,解決之道是禁絕人的性慾。
· 但是保羅在第2節指出防止淫亂之道不是禁慾,而是建立婚姻。「各有自己」的,強調的是一夫一妻。當然保羅針對當時問題的回應,並不是說婚姻的目只是為了防止姦淫發生。婚姻根本的目的在創世紀2章。
· 保羅進一步的在第3-5節提到夫妻在婚姻中性關係的相處之道。
· 合宜之分:可以直譯為在婚姻中的責任,是指性的責任。
· 有權柄:是指夫妻雙方有權柄對對方提出性的要求,反過來沒有權柄拒絕對方的要求不滿足他/她的需要。
· 保羅在此強調在以上的相對待之道,夫妻雙方是平等的。
· 不可以在滿足性的需要上虧負對方。
· 在上述的原則下,保羅具體的叮嚀是,不可輕易分房睡,除非有特別的需要,而且不可過長,不可成為習慣。
· 第6-7節是前5節和後一段的橋樑,保羅強調結婚會幫助我們防止淫亂,但是這是不是顯示婚姻是絕對必要的?這是不是顯示我們為了結婚而接受一個不合適的對象呢?如果一直單身是否顯示比別人矮一截呢?如果結婚後又成為單身怎麼辦呢?保羅在第6節用:准你們而不是命你們的意思是,他並沒有說人人必須結婚,我們要接受有人一直不能結婚,或後來又失去婚姻的狀況。
· 保羅提到他自己寫信時是一個單身的狀態,而且他似乎很滿意於這種單身狀態(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性的需要在當時沒有成為他的困擾,但是他理解每一個人從上帝所領受的恩賜不同,因此婚姻的狀態也不同。
· 7:8-16有關再婚和離婚
· 本段開始保羅提出對再婚和離婚的主張,他在第8節先講配偶過世後的人。第8節提到寡婦,也提到沒有嫁娶(unmarried)的,這個字廣泛的含義是,現在未在婚姻中的人(包括男女),可以包括單身的,離婚的,和配偶過世的。從上下文來看,這裡應該是和寡婦/夫同義,這裡的寡婦/夫不是只指女性。
· 保羅對他們建議是:能夠維持單身最好,但是如果在性的需要上不能把持,適合再婚。
· 第10節後保羅提出有關離婚再嫁的教導:
· 第10節很清楚的指出不可離婚,而且強調是主的命令。有關耶穌對離婚的命令可以查考:太5:32,19:3;可10:2等。保羅強調神不要我們離婚的命令是很明確的。
· 但是在11節保羅也強調,實際上離婚的事情也發生在信徒身上,這或者發生在信主前就離婚了,或有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還是走到這一步了,在這個缺憾下,保羅教導不要再婚,或者有機會等待和配偶復和。
· 11節的最後:丈夫不可離棄妻子,可能是保羅針對當時男女不平等,丈夫隨意休妻的狀況習以為常,而有的特別的教導。保羅在婚姻的教導上非常重視兩性的平權。
· 12節之後則面對信仰不同是否離婚的問題:
· 保羅在12節開始時強調以下的教導是我說,不是主說。因為按照神原先的心意,離婚是絕不可發生的。但是神的兒女是處在一個墮落而扭曲的世代中,因此無法處在一個完全理想而能百分之百遵行神心意的狀態。這是倫理實踐上的妥協,但是保羅說我說,不是指這就不能被視為神的啟示,他只是要區別倫理課題有時面對妥協的觀念。
· 其中一個在當時所面對的難題是,一對夫妻其中一位後來信主了,變成兩人的信仰不同,信仰的不同確實會帶來生活上的困難。保羅提出的原則是,如果不信的配偶仍願意和信的配偶在一起,即使生活再困難,信的配偶絕不要提出離婚。
· 關係的保有雖然帶來相處上的困難,但是這是不信者得到拯救的機會,因為相處在一起,信者就可以在生活上用各樣的方式作見證,使不信者有得到救恩的可能(得成聖潔)。這裡保羅不是說必然發生,而是強調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
· 而且這會影響到下一代,如果夫妻雙方都是信主的,這對兒女成為神的兒女(得聖潔、得潔淨)都是有大影響。但是如果父母離婚,對兒女是很大的打擊,也會挫折他們的信心,特別是如果離婚是由信主的一方提出來的,這對兒女的打擊更大,而且使他們的信心受到更大的挫折。
· 但是如果不信的配偶堅決離婚,保羅教導就尊重他們的要求。這樣教導的原因是與其堅持不許,形成僵局甚至造成勢如水火的局面,不如尊重,帶來和諧,以致以後有轉圜,以後復和的機會,甚至能帶領不信的另一半在以後有信主的可能。
· 一般人以為這樣就更不可能帶領離開的配偶信主了,保羅反問:你怎麼知道不能呢?(v16)
· 7:17-24總則(一):守住自己的身分
· 在這一章中根據保羅提出的個案,有無數的狀況,而且許多狀況都不能全符合神對婚姻的旨意,更給當事人帶來缺憾。保羅在此提出一個接受自己在不完美中,竭力守住該守的身分之原則。這不只於婚姻上,也適用於我們在社會的狀況中。
· 因此保羅提出一個基本的原則:個人持守於神所為我們預備的身分和狀態中,在這個扭曲的世代裡,這不完美狀態下守住自己的身分和順服神的誡命。這些狀態不管我們接不接受,都是相對而次要的,首要的是遵行神的旨意。保羅提出兩個例子。
· 第一是受割禮與否:猶太人按照傳統繼續守割禮和律法,外邦人不守割禮。守不守割禮是次要的,是個人的背景和傳統,重要的是守神的誡命。這裡中文譯為誡命,容易使人誤解為律法的條文,其實這個字在英文譯為command是更廣泛的神的旨意或神的命令的意思。重要的不是傳統中的條文,重要的是神命令的本質和精神。
· 第二是奴隸的身分:從神的法則,奴隸制度不合神的心意。在當時扭曲的世代中,奴隸制度的存在是現實,身為奴隸是一件生命中的痛苦,在其中何以自處?保羅的教導是接受你現今的身分和狀態,如果得以自由,就追求得以自由,如果不行,就在不自由的現實中,經歷在基督裡所得到的生命自由。對於自由的人,不要落入罪惡中,反而失去了自由。
· 7:25-35總則(二):從時代的角度看守素安常—從正面的角度來看單身的意義
· 上一段的總則如何用在婚姻中?這是以下一段保羅要教導的,特別用在單身沒有結婚以及已經在婚姻中的。由於單身容易被認為是不完滿的,這一個段落是用以來肯定,單身的人也有其價值。這段經文看來好像在表達有婚姻的缺點,我們需要從上述的背景來思考,是因為要肯定單身不能結婚者有其價值,才會較強調結婚者的挑戰。
· 有關單身:
· 神從創造而有的命令中,沒有有關單身的命令(我沒有主的命令),這是在墮落後會出現的生活狀態,然而保羅根據上一段的總則,卻提出我們不需要用一種消極無奈的態度來面對。
· 單身的正面意義在於:面對一個艱難的世代,單身的好處是沒有牽掛。這裡的艱難,聖經的學者根據背景指出,可能是當時希臘半島上遭遇了自然災害,以此為實例,保羅象徵這個世上充滿了無數的艱難。單身者的長處是不需要分心去牽掛世上的挑戰所帶來的麻煩。
· 第29-31節的意義在於,不管我們對現世婚姻的處境滿意不滿意,我們都需要認識現世是短暫的,永恆是更可貴的,因此不要沉溺於現世不完滿的哀愁中,也不要為了現世的快樂而忽略了永恆的追尋;應該更專心的追求那更寶貴的。
· 結婚者的挑戰是在這個艱難的世代,要承擔許多的牽掛和額外的痛苦。這裡的表達似乎較負面,但是在中文對32節的翻譯:一開始的掛慮,英文譯為anxiety, 較為負面,後面的掛慮則都譯為care for, 這個字應該是中性的,甚至是正面的。因此這裡強調的是各人有各人的責任。單身的不需要為家庭負責任,所以可以專一在教會的服事上。結婚的要為家庭負責任。不管教會的責任,家庭的責任,都可以是服事,一樣的價值不同的角色。
· 不同的責任都可能帶來壓力,更可能帶來焦慮(anxiety) ,但是若我們專一信靠主,我們不必為各自的責任焦慮。
· 在35節保羅要表達的,正如前述,他申明不是要鼓勵或規定人單身(不是要牢籠你們),他的目的是要讓那些因為不同原因而沒有結婚或者失去婚姻的人,能夠用積極的態度來面對自己沒有婚姻的事實,在這個別人看來不完美的景況中,積極而沒有牽掛的事奉主(作合宜的事…)。
· 7:36-40守素安常實踐的延伸:有關訂婚後和失去配偶者
· 保羅在這個課題的最後,提到了兩個特別的狀況,是對前面所講的,在不完全的的社會中,守住自己的位分,並且持守對神的順服的補充。
· 第一個狀況(36-38),我接受的解釋是對訂婚的準新郎的教導。
· 本小段的中文譯本:女兒,這個字基本上是指尚未出嫁的處女(unmarriageable virgin),這形成可以指父親對女兒,也可以指未婚夫對尚未結婚的未婚妻。既然前段提到在哥林多當時的處境困難,那未婚夫可能在猶豫還要結婚嗎?但是如果未婚夫萬一和未婚妻發生婚前性行為(經文中的不合宜的事的意義),那麼就有責任和她結婚,不能因為處境艱難而推拖責任。如果結了婚,這婚前性行為的罪就算是有個交待。這不是說只要將來會結婚,在訂婚後婚前性行為是許可的。這是強調觸犯了這個行為,男方必須完全負責任。
· 但是如果沒有婚前性行為的狀況發生過(人心裡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在這樣的狀況下,未夫婚因為艱難的處境而選擇守獨身,解除婚約是可以的。
· 第二個狀況(39-40),是配偶死去了的人,保羅的教導是守獨身很福氣,但是要再娶嫁也是他們的權利,保羅在最後一節是講回到自己的狀況,他很滿足自己現在的獨身的狀況,但是他最後一句話:被神的靈感動似乎間接指出,守獨身是神特別的一個恩賜。
· 信息應用
· 這一章聖經是有關不同婚姻狀況的教導,雖然我們今天的處境不完全相同,但是提供我們今日重要的指引。
· 這些狀況的基本精神:
· 在現今墮落而扭曲的世界中,我們或者不能完全百分之百按照神創造時所制定的婚姻原則,但是在未能完全理想化的世界中,我們在不完滿的狀況中,守住我們的身分和婚姻狀態,在其中盡力活出討神喜悅的狀況。
· 在神創造中理想的婚姻狀態:人人結婚有配偶,而且是一夫一妻,二人結合後不能分開。
· 在現實狀況中(至少是哥林多教會的處境),保羅對不同婚姻狀況的教導:
· 結婚:一男一女,一夫一妻,夫妻之間要有合宜的性生活(合宜相待、沒有權力主張自己的身體、不宜長久分房)。夫妻要學習彼此擔代責任。
· 單身:神所賞賜給特定人的恩賜,因此單身沒有不如人,單身可以使我們更專注服事神,但若無法避免性的需要,應積極考慮結婚。
· 有關離婚:原本不是神的心意,當有夫妻兩方信仰不同時,信主的一方可以尊重對方要不要離婚的自由。但是離婚之後原則上不應再嫁娶,或者可以等待另一半回頭,重新回到婚姻。這些是為另一半和子女信主的緣故而持守的。
· 有關配偶過世:可以再娶嫁,單身也蒙福。
· 有關訂婚後:若發生婚前性行為,男方必須負完全的責任,和女方結婚。若沒有性行為發生,仍有權利解除婚約。
· 小組討論題目
· 【暖身題】請分享「男女授受不親」這個諺語的意思?
· 本章第一節開始提到:「男不近女倒好」這句話是甚麼意思?這句話倒底是誰說的?保羅的回應是甚麼?
· 2-5節保羅主要講的是甚麼狀況?內容是甚麼?結婚在現實狀況下,是絕對必要的嗎?保羅在第6-7節的回答是甚麼意思?
· 第8-9節針對的對象是誰?保羅教導的內容是甚麼?
· 從第10節開始,保羅對離婚的教導有那些要點?14節是甚麼意思?和這一段的教導有甚麼關係?
· 17-24節保羅的教導是甚麼意思?重點在那裡?他分別舉了那兩個例子來說明?
· 上面一段的重點如何用在婚姻上?特別是單身的人?在這段中單身的人和有配偶和家庭的人更有甚麼責任?那一個比較好呢?
· 28-31節是甚麼意思?這和今天整個的主題有何關係?
· 36節中更準確的翻譯是: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未婚妻…;甚麼叫不合宜?如果這樣,他有甚麼責任來彌補自己的虧欠?
· 有關配偶逝世的基督徒,保羅對再婚的教導是甚麼?
· 保羅列了這麼多不同婚姻狀況的教導,這些狀況的根本原則是甚麼呢?我們也可以把這基本原則用在生活中其他的部份嗎?
· 【應用】今天查考這段有關婚姻的教導,對你而言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一點?如何用在你的生活上?
7. 哥林多前書8:1-13有關吃祭偶像之物
· 中心主旨
· 本章聖經探討另一個問題,基督徒是否可以吃祭拜過偶像的食物,有關這個問題的背景和情境,會在內容大要簡要的介紹。這個問題連同第10章,似乎離我們現今的處境很遙遠,但是保羅對這個課題的分析卻讓我們看見,基督徒面對每天生活中的課題,應有的倫理抉擇準則包含那些要點,這是我們在查考經文時,要特別關注的。
· 此外,這章聖經也讓我們有機會認識解釋聖經的原理和步驟。以上兩個要點是查考第8章時要特別注意的。
· 內容大要
· 有關吃偶像祭物在哥林多教會的背景:從保羅在本章開始的表達:論到(concerning, 有關)顯示,這個問題可能是哥林多教會所提出來的問題之一(參7:1),這是因為他們的環境面對了這個問題。
· 哥林多是一個交通要道,也是海港。海港的特色是多廟宇,因為來往的手水、商旅,在當時旅行容易遭遇不測。
· 當地的居民在節期或平常向廟裡的偶像獻祭時,所獻的祭肉有一部份會在壇上燒了,有一部份由祭司擁有,另一部份歸獻祭的家庭。
· 因此當時獻祭的家庭或者將祭物留下自己吃,或者藉機請客(當時沒有冰箱,生肉不能久存),也可能將剩下的祭肉賣給市場的商人出售。在當時生活清苦的人沒有辦法吃到肉,因此請客赴席時,是難得吃到的肉的時候。
· 因此教會信徒面對幾個難題:
· 當有人請我們赴宴吃祭肉時,我們應不應該去?如果不去傷了友誼或與人疏遠,失去了一次吃肉的機會。如果去了會不會算是拜偶像呢(十誡第二誡)?會不會因此沾了邪呢?
· 由於不知道在市場上出售的肉類是否曾經敬拜過,究竟該不該或可不可以買來吃呢?如果因此而不慎吃了祭過的肉,有沒有犯罪呢?
· 這些困難過去在我們自己的華人傳統中時,基督徒或者也會遭遇,現在呢?我們留待小組中分享。
· 8:1-3抉擇的總原則
· 保羅在本章開始針對這個問題提出了基本的原則:知識和愛心的平衡。再加上一個隱性的考量要素:處境,這是我們在作倫理抉擇時應有的三個考量角度。
· 第一節:「我們都有知識」這句話從保羅的表達:「我們知道」顯示這可能是教會詢問時在信中的用語。
· 保羅在此提醒他們除了運用自己對這個課題的知識同時,也要從愛心來作抉擇的考量。
· 這小段裡的知識、知道等用字不斷的出現,這裡的知識指的是甚麼?我想主要是第4-6節,對於祭偶像之物的本質的知識。這有待我們在下一段才解釋。
· 保羅表達知識使人自高自大,愛心造就人,這似乎是讓人感覺保羅輕忽知識,只看中愛心。我們需要由情境下來理解,從保羅在4-6節花篇幅對知識作詳細的解釋,基本上保羅應該不致於輕忽知識。
· 保羅上述表達要從哥林多教會的情境來理解,哥林多教會在詢問這個問題時,似乎以他們擁有對這個倫理課題的知識而自傲(注意保羅第一節的表達—我們都有知識--是引述)。從第一章以來我們對哥林多教會的認識,似乎支持這個觀點。
· 因此保羅提醒他們,除了知識以外,我們需要加上愛心來作倫理抉擇的考量,保羅在此強調,愛心會使我們在考量自己的行為時,從造就人與否的角度來作抉擇。一個不從愛心的角度來作考量的人,知識對他而言,只會使他因為擁有知識而自高自大。
· 保羅在第2節的意思是:若有人以為自己有知識,但是卻不知道,除了知識以外,仍需要以愛心來考量,這個只知道知識的一面,卻不知道愛心的那一面,因此他只知道一半,他沒有真的知道,他不知道的,是在作倫理抉擇時,不是只考慮知識的層面,仍需要考慮愛心的層面。
· 保羅這一小段中,對處理應不應吃祭物的倫理上提出兩個應互相平衡的角度:對吃祭物這件事在本質上的知識和從愛心為出發點。當我們面對其他倫理原則時,這兩個原則也是重要的角度。
· 8:4-6有關這個抉擇的知識
· 保羅在4-6節宣告面對偶像和吃偶像祭物的課題,強調應持有的知識:
· 天地宇宙中只有一位真神,就是我們所信的上帝。(第4節)
· 這一位神是萬有的創造者,也是人生命的本源(父),人生命也都歸屬於祂。
· 這一位神最直接的顯現是耶穌基督:祂是萬有的創造者,也是我們的創造者。
· 這個世界雖有別人敬拜其他所謂的神,這些都不是神。
· 以上的宣告根據下段經文的應用是,因此吃的食物,祭祀過的,沒有祭祀過的,都沒有差別,吃或不吃都沒有甚麼分別,也沒有甚麼了不起。從這個角度來看,沒有甚麼不能吃的。
· 這可能針對一種觀念:當代泛靈異的觀念認為祭過偶像的食物和偶像有了關聯,吃了會沾染邪靈,他們常從這個角度來強調不能吃祭物。這個角度一方面是表達對神的敬畏,但是具有保護自己的角度。保羅強調,偶像不算甚麼,不會因為吃了拜過偶像的祭物就會觸犯神或沾染邪靈。
· 8:7-12從愛心為出發點的考量
· 但是這是否表示基督徒可以毫無顧忌在任何場合參與吃偶像祭物的活動呢?未必如此,保羅認為我們應從另一個角度—愛心的角度來思考。
· 保羅先提到兩個處境:
· 第7節提及外在的處境:不是每一位基督徒都有4-6節所提到的知識,因此,對他們而言,由於這和偶像有關,他們吃了良心不安,就使得他們的良心帶來了罪惡感。這裡的污穢不是指他們實質上污穢了,而是指一種主觀的污穢感和罪咎感。
· 其次(第8節)保羅提醒一個事實:食物本身不會影響神對我們的看法,吃不吃食物或會帶給我們身體的滿足感,但是不會對我們和神的關係有增損。拜偶像的祭物不會對我們和神的關係有幫助,也不會對我們和神的關係有損害。因此,我們應該把能吃甚麼或不吃甚麼看作是極輕微的事情。
· 我們該看重的,是如何做能使神看中我們,這在於我們能不能使人得益處,在於我們能不能透過使人得益處叫神看重我們。
· 因此,如果第7節的狀況是存在的,我們本來可以沒有顧忌的吃祭物,但是在某些場合就可能成為某些因為對這方面的知識不足,而信心軟弱的人在信仰的絆腳石。
· 當一個軟弱的弟兄,看到一個堅定的弟兄在廟前吃拜偶像的筵席時,到底會帶來甚麼影響?10-12節或者可以這樣理解:
· 堅定的人知道食物本身無損無益,也知道這些事情的分寸,因此吃沒有問題,但是進一步,例如拜,就有問題了。理解的人不會跨越。
· 軟弱的人本來甚麼都不敢做的,但是看到別人去做了,在理解不清的狀況下,不但去吃了,而且還會放膽的去做更多的事。
· 這些事可能包括:拜偶像也無所謂,甚至犯別的罪也無所謂。
· 軟弱的人之所以從軟弱成為放膽,可能在於,他看到另外一個弟兄或姐妹很坦然的去吃祭物,在心裡覺得疑惑時,由於不理解那件事是沒有犯罪的,而理解為在恩典之下,犯不犯罪無所謂,既然可以沒有顧忌的吃祭物(犯罪),也可以沒有顧忌的參與對偶像的祭拜(犯罪),更可以沒有顧忌的犯其他的罪。人在這種疑惑下所造成的「放膽」反而使他/她跌倒甚至沉淪。
· 當一個堅定的弟兄率性而行,他做的事本身或許沒有錯,但是卻成為軟弱的人的絆倒石了。
· 8:13結論:如此得出了13節有關這個課題的結論:一個人在考慮是否吃祭偶像之物時,要考慮的不是自己的得失好壞,而是他這樣做會不會使弟兄(姐妹)因為這個行為而跌倒。在廟口或祭祀的場合和非基督徒同吃祭物,很容易導致這樣的結果,因此保羅提醒他們不該因這件事讓別人跌倒。
· 信息應用
· 本章聖經幫助我們思考在生活中面對倫理抉擇時,思考和判斷的角度為何,因此使我們更知道如何在生活中活出合神心意的表現。
· 直接就可否吃祭物的問題(吃祭物,而不是祭拜偶像,這是不同的課題)
· 就認知的層面而言:只有一位真神,祂是萬有的主宰和人類的父,這位真神透過基督向我們顯明。除祂以外,沒有別的神,偶像不算甚麼。因此有沒有祭拜過偶像的食物沒有差別。
· 因此吃和不吃偶像的祭物或其他的食物,對於我們的身體和食慾或者有差別,食物本身對於我們和神的關係沒有差別。
· 但是我們應從我們吃過祭偶像的食物,會不會絆倒人的角度來考量。我們應該考慮有基督徒在知識上不完全,在良心上軟弱,以致於對吃祭物有罪咎感。當他們看到別的基督徒在廟口吃祭物時,會因而被絆倒,或者感到困惑,或者停留在罪咎感中,或者因此以為犯罪沒有甚麼了不起,因而做出更多不討神喜悅的事。(至於在其他場合可否吃,是第十章的事)
· 本章幫助我們整理出來幾個倫理抉擇的考量:
· 有關這個課題的基本知識。
· 優先考量這件事情做或不做,對我們與神關係的影響。
· 考量我們做或不做是否符合愛人的原則,直接而言,會不會絆倒別人,或者會不會使人在靈性上受損。
· 本章的研讀讓我們練習如何將聖經在當時處境的教導,合宜的應用在我們現今的處境:
· 首先是進入當時的處境中理解在其中要表達的信息。
· 例:在哥林多的情境中,有關吃祭物的抉擇—就信仰的本質而言,沒有不能吃,吃或不吃也不對信仰有甚麼好處,但是要考慮吃或不吃對別人所帶來的影響。
· 之後,將這些信息歸納為超越時空和情境的一般原則。
· 例:歸納出倫理的原則—先考慮有沒有違反真理的教導(如果有,不能做;如果沒有,我們有自由做),再分辨在這個抉擇中我們最看重的是甚麼(自己的好處和滿足,或與神的關係),然後從愛人的原則考量對別人靈性帶來的影響。
· 將這些一般原則應用於我們自己所面臨的處境。請自由舉例。
· 小組討論題目
· 【暖身題】請問你(在信主前或信主後)有沒有在家鄉逛過廟會、參加過祭典、或吃過廟會…等經驗?請分享你參加時的感想。
· 第八章一開始保羅提到這章他要回應的問題是甚麼?請理解哥林多背景的人分享這個問題產生的原因。
· 「我們曉得我們有知識」,這裡的知識指的是什麼? 根據這些知識,保羅認為能不能吃祭偶像的食物?
· 為甚麼保羅在此強調知識使人自高自大,而愛心能造就人?
· 但是保羅在第2節說: 那「所當知道的而仍是不知道的」是什麼意思?
· 在第7節說:「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這裡的知識指的是什麼?「有人」又是誰?
· 既然不吃無損,吃也無益,為什麼會絆倒人?
· 絆倒人有什麼關係嗎?什麼能叫神看中我們?
· 從這一章聖經中,我們能否歸納出在生活中應該做甚麼和不應該做甚麼的原則嗎?
· 【應用題】以上的原則如何應用在我們的生活中?請舉例討論。
8. 哥林多前書9:1-27保羅對他行使使徒權柄的態度
· 中心主旨
· 上一章談到在生活中作倫理抉擇時,愛心是一個重要的出發點。從愛的角度,為別人放棄自己的權利,和在恩典中放棄所擁有的自由(例如吃祭肉的自由),是基督徒應作的。
· 在本章中,保羅是似乎在回應別人對他的評論,為自己行為辯護,事實上我們可以視作他以自己作為實例,進一步詮視上一章的道理。他提到自己有作為使徒所擁有的權柄和自由,卻為了愛的緣故,而甘願放棄。他以自己的榜樣來教導教會的信徒,也讓我們看到一位神僕人的風範。
· 內容大要
· 9:1-6 保羅擁有權柄的宣告
· 保羅在這章聖經中,為自己具有使徒的位份、權柄辯護(第3節的分訴),可能的原因在於哥林多教會中有人質疑他使徒位分和權柄,理由竟然是從他沒有「享受」一般使徒的待遇。
· 保羅在本段中宣告他是具有使徒權柄的,他也有權利和別人一樣享有這些待遇。
· 保羅在此強調他的權利包括兩方面:
· 他有自由(第1節):這裡可能是指,因為耶穌基督的救恩帶給基督徒不再受律法約束的自由。如果以第8章為例,就是沒有被約束不可以吃祭肉的自由。
· 他有使徒的職分:
· 使徒是指那些最早直接跟隨耶穌,被祂親自差派的門徒。
· 由於他們親自見過耶穌和聽過祂的教訓,在初世紀他們是最早把福音傳給其他的人,並且建立教會的。
· 因此他們具有屬靈的權柄,也是傳達真理的準繩。
· 當然也因而在各教會受到尊重。
· 保羅強調他為使徒的依據:
· 他親眼見過耶穌:雖然耶穌最早的跟隨者不是成為使徒的唯一條件,卻是重要的因素。保羅並不是耶穌最早的門徒,這可能是他使徒身分被質疑的地方。保羅卻強調他確實親自見過耶穌,因此對於耶穌有直接的認識(參徒9章),也領受耶穌直接的差派(參徒26章)。
· 他親自建立哥林多教會:其實保羅建立了無數的教會,在此他強調對哥林多教會而言,他們不能質疑和挑戰他使徒的職分(第2 節)。
· 在4-6節中,保羅針對哥林多教會中,有人基於上述所提出的理由—保羅不像其他使徒一樣享有一些特定的權柄,可見他不是使徒。這個理由很奇怪,是從一個人享有的權利的經歷來判定他的職分。這可以聯結上1-4章保羅責備他們將世俗的思維帶進教會和信仰中。
· 因此4-6節保羅提出了幾件他和另一位使徒巴拿巴(徒14:4, 14)沒有使用的權利。這不是說當時的使徒必然享有這些權利,這幾件事可能只是哥林多教會挑戰他職分的人所提出來的實例。
· 靠福音吃喝養生。
· 娶信主的姐妹並帶著一同到各處去服事,享受被接待的侍遇:有關保羅的婚姻狀況聖經學者沒有完全的共識。如果保羅曾經是猶太公會的議員,按猶太人的規定,他必須結過婚才有資格;但是在第7章和本章的敍述,他似乎是在單身狀態,有幾種可能的說法:
· 他的妻子後來過世,他沒有再娶。
· 他的妻子可能因為後來信仰和他不同,而離開他。
· 他的妻子仍在,只是他沒有帶著她一同來往,這似乎和7章有關他婚姻狀況的敍述不合。
這幾個觀點無法判定那一個是絕對正確的,也不是此處的重點。保羅只是強調,他也可以擁有這個權利,不管原來的妻子過世或離開他,他都沒有再娶,享受與妻子一同被教會接待的待遇。
· 不工作—不自己謀生,靠福音養生,和上述第一點一樣。他在此提到巴拿巴,可能強調的是他們在第一次旅行佈道時的狀態。
· 9:7-14保羅擁有權柄的辯證
· 保羅在以下為他沒有享受這些權利而作辯證,主要在於身為使徒有沒有權利靠福音養生。保羅在這一段並沒有否定或排斥這個權利,他是強調使徒們有這個權利的,他只是進而在下一段強調他放棄這些權利。
· 保羅從兩個角度提出他的辯護,首先是從常理的角度:他在此舉出了三個一般人熟悉例子:當兵的應得糧餉、耕種的應享受收穫、放牧的應享受牲口的生產。
· 其次保羅從舊約教導的角度:他舉了兩個舊約的根據,第一個是摩西在律法中的教導(9-12節)
· 教導的內容在第9節,這一節聖經出於申命記25:4。這個教導的場景是麥子收成後,要將麥粒和麥穗分開,其中的一種操作方式是用牛來踹穀,當牛在踹穀分開粒和穗時,如果牠的嘴是自由的,牠不可避免的會因為飢餓需要補充能量,去吃一部份麥粒。摩西說不可以因此而籠住牠的嘴,因為牠付出辛勞,應該得到報酬。
· 從一個角度來講,這個教導不是直接關聯於使徒、神的僕人、祭司…甚至只是講牛而已。保羅卻強調這個律法的精神:付出者應得報酬。這個付出者應得報酬的精神可應用於各不同的層面。用在勞工的工資是在申24:15,保羅認為這也應該用在全職專門服事神的僕人。
· 11-12節就是這個精神在初世紀時對使徒的應用,當然也應廣泛的應用在全職服事神的人。
· 還算大事麼,在NIV聖經翻成: too much (太過分),是一個很好的詮釋。正確的解釋可以說:相對於我們給你們的是屬靈的,你們對我們屬物質的回報比我們所給予的屬靈的,更大嗎?過分嗎?不合理嗎?
· 因此別人有權利從他們身上得回報,保羅也應該有權利得到一樣的回報。
· 保羅對前面的道理的申明:
· 保羅卻在這先申明,他沒有在哥林多教會使用這樣的權柄,這個事實可以回到使徒行傳18章,保羅和他的佈道團到了哥林多,遇見了亞居拉和百基拉,他們一同透過自己的工作(織帳棚)為生,利用工作之餘傳福音。
· 我們可以理解這裡的忍受的含義:一群傳福音的人,需要付出心力和勞力工作,此外還需要用工作之餘的時間傳福音,這是加倍的辛勞。
· 12節最後,免得基督的福音被攔阻:是指福音開始在一個地方傳揚時,面對以慕道友為主,還需要靠這些慕道友的支持來養生,這對那些慕道友而言,他們不能理解,反而因此拒絕了福音。
· 第二個根據是直接的原則和應用:是在舊約的敬拜律中申明,在聖殿中服事的祭司和利未人,有權利得到會眾貢獻到聖殿的財物。特別提到祭司在為會眾作為獻祭後,有權利享有祭物的一部份。
· 9:15-27保羅放棄權柄的實況和意識
· 保羅在前面的篇幅講到他和別人一樣,有權柄接受作為使徒合理應受的權利,但是他卻放棄。從這段開始,保羅講到他放棄這些權利,是基於他對所托付給他的福音使命的理念,他在這裡的分享,不只是解釋他何以放棄這些享受,更廣泛的表白了他傳福音的態度。
· 首先他強調接受給予他的權利,會使他失去了原本可誇口的。他可誇口的是甚麼?
· 首先直接的可能(前段的線索)是因為自己付出的夠多,以致於得到了應該得的成果。但這不是保羅所引為誇口的。
· 其次(16-17節),甚至也不是因為承受了一個崇高又清高(付出而不得收穫)的職分
· 以16-17節為理由誇口,在境界上似乎比第一點更高了,但是保羅說,甚至這都不應該成為自己誇口的理由。
· 保羅說付出而不求回報的榮耀感,甚至不應存在,因為從一個角度,我們從神領受了這個職分,不管我們喜不喜歡,我們都非做不可,我們甘心固然要做,我們不甘心,我們也非做不可,因為托付使命的是至高的神,我們不做就有禍了。
· 我們真正該誇口的不應該在自己身上,而在於福音的本身。這個福音是一個不要人花錢付代價,白白得到的,這和世上其他的宗教和信仰是完全不同的。
· 接下來保羅表白既然福音那麼好,我們就必須盡一切的代價,讓人得到福音的好處,所以保羅接下來講了一些如何盡力讓人得著的態度和原則:
· 18節:保羅延伸福音是白白的恩典的概念,因此白白得到的恩典也應該顯示於,不用付代價來支持傳道人才可以得到福音的義務。
· 19節是對第8章的回應:為了得人,不絆倒人,保羅甘願放棄自己的自由,為了別人的需要和好處,約束自己。
· 20節可以作為19節的進一步的詮釋:這種約束用在一個態度:放棄作自己的權利,為了得人和別人認同,保羅在20-22節中舉了許多他當時的例子。
· 為了得猶太人,已經可以不受律法約束了,仍甘心受律法約束。
· 反過來,為了得外邦人,改變自己習慣的傳統,作沒有猶太傳統律法約束的人。
· 向在經濟上、能力上、聰明才智上、社會地位上…軟弱的人,不要顯示你的優越,免得他們感受到壓力、自慚形穢,而攔阻了他們接受福音。
· 總結:向怎樣的人作怎樣的人,為了得著他們。所行都要為福音緣故。
· 說明:保羅強調我們不在舊約律法下,不表示我們沒有道德規範(律法),只是基督的律法和舊的律法不同,舊約的律法有他們的情境,進而詳細規範,我們先前講過基督的律法以心為本,以精神為本。
· 9:24-27針對福音的傳揚,保羅進一步的引伸我們在傳福音上其他應有的態度:
· 保羅在此使用了一個哥林多人熟悉的比喻:在哥林多舉行的一個競賽,Isthmiliar Games,這個競賽在當時受重視的程度僅次於奧林匹克競賽,保羅以競賽和賽前的鍛練,勉勵傳福音的預備和態度。
· 我們查考時應注意,比喻有其重點,不是每一個細節都有對比,例如,傳福音的競賽有名次嗎?若不是得第一就沒有獎賞了嗎?這些細節不應作為對比。
· 這個比方的第一個重點是積極的態度:我們以一個積極的態度來面對這個使命,正如運動員要有積極的企圖心。
· 第二要有節制:回應上面說的,願意放棄自己的自由,甘受節制。
· 要專注,不要漫無目標,不要分心。
· 要攻克己身,要能自我控制,不要鬆懈。
· 澄清:自己被棄絕,原來的文字來自競賽中,因為某些原因而失去資格(disqualified)。這裡的爭議在於,這是純粹在比喻中的表達,或者要將之解釋為,保羅謹慎免得他傳福音使人得救,自己後來失去救恩。
· 信息應用
· 這章聖經可以視為上一章有關考量是否應吃祭物的延伸,從一個角度是保羅針對倫理抉擇除了考慮知識之外,也應考慮愛心,如何使人得到益處的抉擇角度,保羅以自己放棄身為使徒應有的享受權利為例子。
· 背景:保羅因為放棄自己使用使徒所應有的權利,反成為被質疑他具有使徒職份的理由。
· 保羅直接的申訴:
· 從常理和舊約的教導,作為使徒他是有享受使徒的權利。
· 他之所以放棄享受這些權利,不是因為他不是使徒,而是他為了福音的緣故,甘心放棄的。
· 此外,本章的後半章,則是這個精神的進一步延伸,強調我們對福音使命應有的意識,和本於此意識所應有的態度和實踐
· 為了福音的緣故,他放棄靠福音養生,自己工作。
· 他也不以此為誇口,他認為這些「犠牲」沒有甚麼了不起。
· 他真正的誇口的是福音:這是一個白白領受恩典的福音。
· 他認為福音的傳揚應有的態度:積極進取、放棄自由甘受節制、專注不分心、謹慎而自我節制和操練。
· 這章聖經存在一個有意思而值得討論的應用題:傳道人應否受薪?原因?可以在小組中討論。
· 每個基督徒都是義務的傳道人,我們傳福音的態度?
· 小組討論題目
· 【暖身題】在平常生活中,有那些應有的權利是你會自動放棄的?請分享一點自己的經驗。
· 保羅在本章一開始,提出了那些問題?這些問題的焦點是甚麼?
· 請理解背景的人分享,第3節誰在盤問保羅甚麼?這和他提出上述問題有何關係?
· 保羅在4-6節提出一個使徒可以享有的權利有那些?他在7-14節提出那些根據,來肯定使徒有享受這些待遇的權利。
· 但是在12, 15-17節中,保羅提到他自願放棄這些待遇,有甚麼憑證他在哥林多時這樣做?他放棄這些待遇的理念是甚麼?究竟一個傳福音的人不該誇口甚麼?該誇口甚麼?
· 18-22節保羅進一步的引伸,為了福音的緣故作了那些犠牲?為甚麼要向甚樣的人作甚麼樣的人?這對福音的傳揚有甚麼助益?
· 23-27節保羅進一步和讀者共勉,在傳福音的事上我們應有那些態度?
· 我們在生活中如何為了福音的緣故,向怎樣的人就作怎樣的人?請分享你的經驗?
· 教會的專職傳道人不是使徒,但是在服事與傳道的角色上有些相似處,究竟教會的專職傳道人是否該受薪?還是和一般信徒一樣需自立更生?為甚麼?
· 【應用題】每個基督徒不是專職傳道人,但都是義務的傳道人,我們從本章學習到傳福音的態度?
9. 哥林多前書10:1-11:1行善的動力及倫理抉擇的角度
· 中心主旨
· 哥林多前書8:1-11:1可以視為一個單元,從是否可以吃拜偶像的祭物,談到基督徒作倫理抉擇的準則,也進一步談到作倫理抉擇的動機。整個大段從討論吃拜偶像祭物開始(8:1--),以吃拜偶像祭物結束(10:18—11:1),首尾兩段主要論及作抉擇應考量的角度。
· 中間的兩個段落,則在探討如果基督徒是靠耶穌的救恩得救,不靠自己的善行,並且我們得到了脫離律法束縛的自由,那麼我們行善的動力是甚麼。在9:1-27保羅以自己的例子指出:從正面的角度,行善的動機是為了愛神的緣故,愛人為人著想而活出良善,甚至為此甘願放棄自由。
· 10章在前半段(10:1-13)則以以色列的歷史為鑑戒,指出如果我們辜負神的恩典,沒有活出信仰和討神喜悅的樣式,這樣的心態會使我們走向失去救恩的危險。當然保羅不是說這些罪行本身會使我們不得救,因為我們是靠恩典得救。保羅是指這些罪行裡面對神的不信、不順服、自我中心,存在我們會走向重新離棄神的危機。這些態度是我們當逃避的,去除這些態度才能使我們活出合神心意的良善。
· 10:14之後,保羅再一次回到了吃偶像祭物的課題,在這段中,除了在第8章的考量要素外,情境的考量在此被保羅特別強調。
· 內容大要
· 10:1-13以色列人的歷史為鑑戒
· 以色列人出埃及進迦南的背逆史(10:1-10)
· 以色列人所蒙的恩典(10:1-4)
· 舊約中神對以色列人的救恩,從揀選、拯救、立約、托付,和在新約中神透過基督對我們的救恩,有許多平行之處,因此保羅也藉此以以色列當作我們的警戒,特別他在敘述以色列蒙的恩典時,用了許多我們在新約中的救恩專用語。
· 首先是過紅海:雲下是指神的雲柱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人的奴役,海中很清楚的是指過紅海。
· 值得注意的是保羅用洗禮這個新約熟悉的名詞,以色列人過了紅海就完全脫離了埃及人的奴役,正如我們信而受洗後就脫離了罪惡的奴役,得到了新生命。
· 以色列人歸了摩西,是指以色列人透過摩西執行的拯救作為得救,也在摩西作中保的情況下,和神立約。正如我們的得救是透過基督執行的救恩,祂也是我們立約的中保。
· 接受了恩典而離開奴役只是一個開始,表明以色列人和我們都走上了一個新的路程,在以色列人所走的進迦南的歷程中,他們經歷了神在食物和飲水上的供應。正如我們開始了新生命後,我們也一樣的接受了神靈食和靈水的供應。這裡的靈食和靈水是針對我們現今的經歷的用詞。
· 磐石是指基督,是按新約現今處境的理解,不是說當時流出水讓以色列人飲用的磐石是基督,而是說今天使我們靈性得到飽足的根源是基督。耶穌基督的榜樣和教導,永遠是我們生命成長的根源。
· 以色列人對恩典的回應與結局 (10:5-10)
· 但是在開始蒙受神的救恩離開埃及的以色列人,卻大多沒有能進入迦南,反而倒斃在曠野。這裡提到他們倒斃的原因,是因為他們不得神的喜悅。
· 但是下面補充他們不得神喜悅的原因,是因為他們貪戀惡事。重點不只在惡事,更在貪戀,不只在行事更在存心。
· 第一件事(10:7),這個事在出32:1-6:當摩西上西乃山領受律法時,以色列人在山下透過亞倫另外造了一個金牛犢,他們把金牛犢把當作領他們出埃及的神。保羅在此強調他們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在古代立約的儀式包括一起吃喝,正如以色列的領袖在半山腰和神立約吃喝。當時外邦的偶像敬拜和立約,還包括具有邪蕩本質的舞蹈或遊戲。這裡指出以色列人的危險在於敬拜偶像,把牠當作神,還和牠立約,而且在敬拜牠的過程中,加入了外邦人敬拜偶像的習俗。
· 第二件事(10:8)是在民數記25章和31:16:那裡講到摩押王要巴蘭去咒詛以色列人,由於神的攔阻,巴蘭不敢咒詛,但是偷偷獻策,用摩押女子去引誘以色列人拜偶像並且行淫亂,至終導致以色列人被神審判,有2萬3千人倒斃。這個事件是拜偶像,以別神為神,又同時遵從外邦習俗,行淫亂的罪惡。
· 補充第二件事:民數記是記載2萬4千,林前是2萬3千。這兩個數字都只是概略數,在當時代科學還不發達,科學計數標準不像我們今天這麼精確。如果因為這種可能是四捨五入的差距,而批判聖經有錯誤不可靠,這是吹毛求疵。
· 第三件事(10:9)是在民數記21:4-9:當時他們在曠野因為路難走,生活艱困,因此報怨神。保羅在此用試探來表達他們對神的態度。試探在不同的經文中有不同的含義:
· 考驗
· 引誘
· 挑釁
在此可以解讀為挑釁或挑戰。這個作為的背後是他們對神的不信,因而挑戰神的恩典和供應。
· 也不要試探主,應該是也不要試探基督,這裡是勉勵:(你們)也不要試探基督好像他們(以色列人)有人…
· 第四件事是一個普遍的狀況,就是他們愛報怨神:這在出埃及後一直不斷在以色列人中出現,由於特別提到因為報怨而被滅命。這個報怨,可能特別指民數記14章派探子進迦南之後的怨言,或者是民16章以色列人報怨摩西亞倫的領導。報怨背後的心態是不信。
· 以色列所作的是甚麼?背後的心態?為甚麼帶來被神審判,不能進迦南的結果?這是我們在小組中可以討論的。簡單的說:他們呈現出來的是拜偶像/甚至與假神立約、行淫亂和不道德的事、不信、挑戰神、背約。他們的結局在於他們先前領受的恩典,後來因為自己的不信和背約又失去了。
· 保羅舉這些例子是要警戒當時的讀者和今天的我們,不要因為白白領受恩典就濫用自由、心存驕傲、沒有危機意識,存著不信和背約的態度,活出抗拒神不討祂喜悅的行為。具體的應用在下一段。
· 10:11-13對讀者的提醒和鼓勵
· 上一段歷史的鑑戒,帶來對讀者的提醒。在本段中保羅不只有警戒(11-12),也有鼓勵(13)。
· 在12節的警戒中,提到以色列人以為自己站立的穩而帶來了後來的跌倒,自以為站立的穩是一種對神的恩典幼稚的心態和回應,認為神是拯救我們的,給我們各樣的恩典的,又是和我們立約保證不離棄我們的神,因此我們的救恩是穩固的,從而心存大意,不謹慎的持守救恩。忽略了面對神的恩典我們應心存感恩,我們應心存對神的敬畏,我們既然和神立約,就應謹慎守約。這些幼稚的表現背後是自我中心,放縱慾望,不敬畏神和珍惜恩典的態度。
· 保羅以古為鑑,提醒讀者應謹慎,不要重蹈覆轍,以免落入失去救恩而跌倒的悲劇。在此,不用進入究竟是否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人得救後是否會重新失去救恩的神學爭論中,重點是從其中學習謹慎的功課。
· 保羅也在警告之後,提出鼓勵和安慰。這是使我們在主裡成長的兩個面向,我們需要被警戒,也需要被鼓勵。
· 在讀了上述嚴肅的警戒後,讀者可能會擔心,我們會在嚴苛的環境中站立不住而跌倒,如果我們經歷的是過於嚴格的環境,會不會使我們站立不住。保羅因而勉勵讀者,神不會允許嚴格而超過我們能承受的試探臨到我們。
· 試探在此的意義可以指考驗或是引誘(參上面的定義),無論是那一個含義都可能使我們站立不住,離開信仰。保羅在上一段嚴格的警告我們要謹慎,嚴格的警告固然帶來了提醒,也會使我們可能陷入焦慮中,害怕所面對的處境使自己不能站立的住。保羅因此反過來鼓勵讀者,1。 神不會允許超過我們能承受的試探臨到我們,2。 神會在試探臨到我們時為我們開出路。
· 因此一個人活出合神心意的美善,使自己能持守信仰的途徑有兩面的角度:我們的本份是謹慎,不可驕傲、自我中心;神也應許我們,祂不允許我們不能承受的事臨到我們身上,衪會為我們開出路。
· 10:14-11:1回到吃偶像祭物
· 在談到基督徒活出合神心意的美善兩個角度的動機後,保羅回到了實際的偶像祭物的問題。他以舊約獻祭和新約聖餐的意義,提到從吃祭偶像之物所帶給人觀感的角度,來談到是否合適吃祭偶像之物。
· 14-22節中保羅提到當時在教會內聖餐,和在舊約中吃祭物的含義,從這個角度我們應對吃祭物極為謹慎。
· 14節是以上一段的重點為延伸,因為以色列人的歷史中敬拜偶像是最惹神忿怒,因為這是對約的背叛。因此保羅在此提到牽涉到偶像敬拜的事,我們要特別小心。
· 保羅提到在教會中聖餐或愛筵的含義。在第11章中會更完整的闡釋,在這裡保羅強調聖餐禮中,一同守禮表明彼此有關係也表明合一。
· 保羅也提到舊約獻祭時,能吃祭物的都和所獻的祭有關聯,包括:獻祭的人和家庭、祭司/執行獻祭的禮儀、利未人(協助祭禮的籌備和行政)。
· 從舊約祭禮和新約聖餐含義顥示,在當時教會內或教會外,在特定的場合吃祭偶像之物給人的感受是和鬼相交。這裡強調的是形象和官感的問題,也是動機的問題,不是祭過的食物本身有甚麼問題。
· 因此保羅在22節裡警告我們,應該思考吃祭物而帶來的一個形象:我是和魔鬼/外邦偶像有關係的嗎?如果我們塑造了這個形象,我們是惹了神忿怒。
· 這一段經文的辯證,強調在廟口或祭典的筵席和眾人一起吃筵席是不可以的,因為你塑造了和鬼相交的形象。
· 第23-24節是重申在8 章所提到的,我們有自由作多事,但是我們要從對自己屬靈的益處,和對別人的造就的角度,而不是從有甚麼自由的角度來決定我們該做甚麼不該做甚麼。
· 25-30節:在另兩個場合,從對別人的影響來作為決定該不該吃的評斷
· 巿上賣的:你不知道有沒有拜過,別人也不知道,存著無虧的良心吃,也不用存著懷疑的心思去詢問。
· 去不信的人家家裡赴筵:
· 當不知道是不是拜過偶像,不用擔心,存著無虧的良心儘管吃,也不要問。
· 如果有人提到這是拜過的,為了不給人像上一段寫的那一種形象,以致絆倒當事人,就不要吃。
· 29節強調的是為別人,不是因為自己。
· 結論:倫理抉擇的考量依據:以吃偶像祭物為例
· 31-33節是整個大段落的結論,提到了幾個倫理抉擇的考量依據:
§ 31節強調要榮耀神(在任何的事上)。
§ 32節不要使別人因為我們而(在信仰上)絆倒。
§ 33節不要從自己的益處來作考量。
在小組中我們可以從這三個角度來思考如何應用在別的倫理課題上。
· 信息應用
· 8-10章以可否吃偶像祭物為實例,探討基督徒和教會的倫理抉擇,前與後是實際倫理抉擇依據的探討。中間兩段是從正面和反面的兩角度,來提醒倫理的動機—基督徒為何應行善。
· 第10章的前半段10:1-13節,是以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歷史為鑑,從反面的角度來指出:基督徒領受了救恩不按照神心意活出良善,反映的是我們信仰態度的危機,這危機是極其真實而我們應謹慎的:我們信仰的危機,不信靠神、以自我為中心、不敬畏和順服神、忽略我們在神面前立約的慎重。所帶出來的行為:信仰上的不忠誠,拜偶像,道德上的放盪,從自我中心而產生的對神的挑釁和抱怨。這些表現的結果是我們會有離棄信仰和救恩的危機,或為自己的罪行面對神的審判。因此,我們當以古為鑑,活出合神心意的樣式。
· 第10章的後半段 10:14-30,回到倫理的準則,指出在三個場合的考量:1) 在廟宇和祭祀的場合不可參與筵席,免得帶來與偶像/鬼相交的形象。2)在市場買食物,憑無虧的良心吃,也不用詢問。3) 到別人家家裡赴席,不知道時,坦然的吃;若有人提起食物是祭物,為別人/不是為自己的緣故不吃。
· 10:31-33三個倫理考量的要素:榮耀神、為別人的益處、不從自己的滿足。
· 最後的總結是保羅要讀者效法他在8-10章所活出的榜樣。
· 小組討論問題
· 【暖身題】通常父母採用什麼方式來教導兒女行善?請分享。
· 保羅在這章一開始提到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過程,和新約的基督徒的得救的過程有何相似處,你可以從10:1-4中找出這個對照嗎?
· 但是保羅在10:5-10中提到以色列人在出埃及的過程中,所做的那些事使他們絕大多數人都不能進入迦南。保羅在本段舉的事例是那一些事件,這些事件中以色列人有那些不合神心意的表現?這些表現背後的心態是甚麼?
· 保羅指出我們要以古為鑑,我們也同樣蒙神救恩的人,應避免以色列人的那些表現和態度,使我們不致失去了救恩?
· 保羅在12-13節好像從兩個相反的角度,提到我們在生活中應如何避免惹神忿怒而失落救恩,你認為這兩個相反的角度應如何在我們生活中協調平衡?
· 保羅在14節後指出聖餐和舊約獻祭中吃飯的精神,這個精神是甚麼?這個精神如何應用在外邦祭典後的筵席中和外邦人同席?
· 保羅又在25-30節中提到了那兩個有可能吃到祭物的場合,這兩個場合基督徒應有的抉擇原則是甚麼?
· 請從23-24和31-33節整理出,整個基督徒面對生活應作的倫理抉擇考量要素包括那些?
· 【應用題】上述的考量要素如何用在其他生活的課題上?請舉例討論?
10. 哥林多前書11:2-16教會敬拜的原則
· 中心主旨
· 在8-10章討論了基督徒作倫理抉擇的原則後,從11:2開始,保羅進入另一個主題,有關在教會中敬拜生活的幾個課題。
· 11:2-16不長,卻是在解釋上有蠻多不同觀點的一個段落。在這個段落裡,保羅在討論公眾敬拜中的規矩,強調公眾敬拜聚會,應該反應出神在創造裡,所顯示的家庭中夫妻的關係和社會的規範。這段在解釋上的分歧處在於,究竟這裡提到的男女次序是應用在甚情境中。
· 內容大要
· 第2節是本段勉勵的起頭,是保羅對教會的鼓勵,在鼓勵後才進入教導的主題。這裡所謂的凡事紀念我,應該就是本節下一句的,遵守且實踐保羅過去對他們在信仰和生活上的教導。我們可能會懷疑這句話的真實性,因為全書充滿了哥林多教會的表現和保羅的教導。相反,我們也可以看作這句話是保羅在指正教會的下一問題時,對他們的鼓勵。
· 第3節先談到教導的理論根基,宣示基督、男人、女人的關係。
· 「頭」在這裡可以解釋為兩個意義,這是因為原來的文字,從希臘傳統的用法,和猶太傳統的用法不同。希臘傳統「頭」是指來源,猶太傳統「頭」是指權柄。至於這兩個意義應該是那一個,解經家有不同的看法,也有解經者試著把兩個意義融合。
· 如果解釋為「來源」,這裡是還原創造時的狀況,神是人的來源,人是神所造的,這裡用基督,強調基督參與神的創造。在創造中,女人是用男人的肋骨所造的。如果解釋為來源,這樣解釋的應用是甚麼?
· 如果解釋為「權柄」,是指男人應該順服基督,而女人應該順服男人。這和以弗所書的教導似乎一致。但是這裡有男女不平等的意味嗎?適用的範圍那裡?
· 也有人從本段經文的後面解釋頭代表「尊榮」,指男人應該尊榮基督,女人應該尊榮男人。這個解釋較沒有字義的支持,而是從上下文的解經線索而來。
· 在希臘原文中,男人和丈夫是通用的,女人和妻子是通用的,因此在這裡女人泛指所有的女人,或者專指妻子,學者有不同的看法。
· 第3節不是本段的重點,只是指出一個男女之間關係的概念,以下才是本段的重點:教會在公眾聚會時,如何活出不從世俗潮流,而見證神啟示的信仰和價值觀。
· 本段有關崇拜的教導:男人在聚會中講道或禱告不可以蒙頭,女人在禱告或講道時要蒙頭。男人應留短髮,女人應留長髮而且應該蒙頭。講道和禱告是基督教崇拜中最代表性的兩個儀節。
· 這個教導和當時的習俗有關:在2千年前的哥林多,甚至羅馬帝的文化風俗有關:
· 在羅馬帝國的多神崇拜文化中,通常一個男人在廟宇或神壇敬拜時,會蒙頭或戴帽(v4)。因此保羅說男人應該榮耀他所信的獨一真神,但是以蒙頭的裝扮參與敬拜,是沒有清楚的區分獨一真神和世上的假神偶像,因此是羞辱了自己的頭(在第4節第二個「頭」是象徵的意義,是指神)。
· 此外,在當時男人留短髮,而不留長髮是一個社會上看來較得體的面貌 (v14)。
· 在當時女人不蒙頭是不得體的穿著,那可能表示她是個妓女或廟妓,也表示一個女人的表現跨越了性別的界線,更有可能是表示這個女人因為犯了姦淫而被處罰。有別於良家婦人,在當時妓女通常是剪短髮。
· 因此在第5和第6節,女人(妻子)若在崇拜中不蒙頭,就表示沒有沒有得體的服飾,這會羞辱了自己的丈夫(頭),更羞辱了神,因為這表示作妻子的不願意接受上帝所創造的家庭中夫妻的關係,也表示自己過於「豪放」不得體,而羞辱了自己的丈夫的名譽。
· 因此在這裡保羅教導教的直接理由是,教會的崇拜應有別於世俗文化中,和我們的信仰與價值相違背的潮流。直接的應用是在崇拜中的服飾,也應應用於其他的生活及信仰的表現。我們可以在小組討論,這樣的信息應該,或可以應用在我們現今生活和信仰實踐中的那些議題。
· 歸納上述的課題:基督徒和基督的教會,應該在我們的教會崇拜中,信仰的實踐中和生活中,活出我們信仰的價值觀,而不要不加分辨的隨從世俗社會中和我們信仰衝突的的文化與潮流。
· 進一步的,這一段經文,特別是第3節的準則,常常會帶來有關我們信仰中的兩性關係的討論,而且正如前面所說的,有相當分歧的看法:
· 有的教會主張,這個關係應應用在全教會的關係上,因此教會真正的頭是基督,這是沒有疑問的,此外,只有弟兄可以成為教會的頭,姐妹在教會中扮演的角色只能是配搭者。(因此不能按立為牧師、長老、不能作教導、事工帶領…的責任)。
· 有的教會不只接受上述的主張,而且主張上面有關服飾的教導,也必須在應用和實踐在每一個時代。
· 有的教會認為,這只是和得體的服飾有關,完全無關男女,誰有權柄,誰是頭。
· 有的教會認為,除了上述歸納的,不應跟隨和信仰衝突的潮流,保羅強調男女關係應用於家庭中夫妻之間的關係。在家庭中丈夫是頭,扮演作決定的角色。(這一點是我支持的主張)因為許多在經文中用來支持男女關係的根據,較適合從夫妻的關係來看,此外這和以弗所書2章的教導一致。
· 本於第四點,我們進一步的來探討,是否基督教信仰強調男尊女卑(至少在家庭上),本段和其他經文的線索給我們更完整的觀點:
· 基本上家庭中夫妻關係的經文根基在創世記1章和2章,這兩章聖經都強調家庭關係的建立是為了榮耀神。在第2章中強調男人(亞當)先被造,女人(後來被造出)扮演協助者的角色(林前11:9),因此在功能和角色上男人是頭。
· 但是第2章的重點不在地位,而在角色。在地位上,家庭和世界中男女的關係顯示於創1:26-27。在那一段聖經中強調人在上帝的創造中具有超越萬物的地位,在那兩節聖經中的用字是:「造男造女」,沒有男女的分別。
· 因此,不同於世俗社會地位和角色息息相關,在基督教信仰中,地位和功能/角色應該被完全區分開來的,在家庭中丈夫作頭,但是丈夫的地位沒有高於妻子,二者是平等的。
· 在本段11節強調的是在家庭中夫妻是相互依存,不分彼此的。這是一種愛、親蜜、和信任。夫妻之間有角色和功能上的不同,但是卻是一體,具有這個共識和實踐,就較不會有因為角色的不同,而有衝突和張力存在。因為有愛,所以彼此學習在自己的角色上造就對方,而不是滿足自己。
· 在本段第12節,則強調真正的頭是神,當夫妻都以神為家庭真正的頭時,丈夫因為敬重神,而會愛妻子,為妻子的好處考慮,妻子因為敬重神而甘心敬重丈夫。
· 第7節的男人是神的榮耀,女人是男人的榮耀。可以解釋成男人的存在是為了榮耀神。女人的存在是為了幫助男人達到榮耀神的使命。
· 第10節中為甚麼女人要為天使的緣故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這是另一個較不易解釋的難題。可能的解釋:
· 天使對任何神的法則和救恩的作為都有興趣。
· 女人要給天使作榜樣,從女人有服權柄的表現,來教導天使也需要學習順服。這間接顯示女人的地位是高於天使,因此女人的地位和榮耀不因她的順服和謙卑而有減損。
· 第16節是保羅對這個議題教導的終止,在此他用神的眾教會來支持他的觀點,強調這個觀點是神的教會所普遍支持的,因此任何人不應標新立異的辯駁這個教導。
· 信息應用
· 這段經文是探討教會聚會和崇拜的第一個課題,強調教會的崇拜,應該遵循神的法則而不隨從世俗與神的法則相衝突的潮流。
· 這個理念直接反映於當時哥林多教會弟兄姐妹在崇拜時應有的服飾。男人和女人應在服飾上不隨從異教、社會不合宜的潮流,相反的,應該反映神的法則向世界作見證。這個服飾上的問題,在蒙頭不蒙頭,留髮不留髮的表現上是處境的標準,我們不一定要繼續持守,而是要根據我們所在的處境有合宜的規範。
· 現今來崇拜怎麼穿較得體,姐妹在崇拜的穿著應如何?這有可能隨處境不同而有不同的考量(例如在非洲的教會,規定每個男人穿西裝,例如在一些文化中,姐妹戴禮帽較得體,在另一個文化中則在崇拜脫帽較得體),我們需要有智慧來分辨。
· 上述的理念和實踐,也應該用在服飾以外的信仰表現上。例如,怎樣的崇拜表現?教導成功神學以吸引人來教會?…)我們在小組中可以鼓勵大家提出議題來討論。
· 在主要議題外,是家庭中夫妻關係的議題,請參考上一頁的分析。
· 小組討論問題
· 【暖身題】當我們見面時,我們會用甚麼樣的方式彼此問候?美國人又是用怎樣的方式來問候?當方式用錯時,會帶來甚麼誤解嗎?請分享你有過的經歷。
· 在第2節,保羅如何表達對哥林多教會的肯定?從前面查考的經文,哥林多教真的像保羅所說的嗎?保羅在這裡寫這段話的用意是甚麼?
· 第3節所指的「頭」,是甚麼意思?本段聖經或其他聖經有提供給我們甚麼線索嗎?
· 第4-5節保羅直接教導在公眾(教會)的敬拜中,男人和女人的穿著應該是怎樣的?
· 為甚麼男人蒙頭就是羞辱自己的頭?這兩個頭有不一樣的意思嗎?這和哥林多當時的背景有何關係?
· 5-6節為甚麼女人不蒙頭就是羞辱自己的頭?為甚麼不蒙頭就該剪髮?這又和哥林多背景有何關係?請了解的人說明一下。
· 第7節是甚麼意思,7-10節強調家庭中男人和女人(夫妻)共同的使命和彼此的角色是甚麼?
· 但是上述強調的家庭中男人女人角色和使命,和上述的穿著有何關係?
· 如果根據3,7-10節,在家庭中妻子是沒有地位或地位較低的嗎?11-12節保羅提到那些重要的要點作為家庭中夫妻相待的原則?
· 從保羅對服飾的教導和其背後的理念,告訴我們教會在敬拜中、在服飾上應有的原則是甚麼?如何在遵守神的法則和世俗的潮流上合宜的分辨?
· 【應用題】可以將上述的原則應用在信仰的其他的領域嗎?請提出一些課題來討論?
· 【應用題】這段經文對家庭中夫妻相處原則的教導,那些是我們應該特別留意的?
11. 哥林多前書11:17-34守聖餐當有的態度
· 中心主旨
· 11章的後半段討論教會敬拜的第二個課題,有關聖餐和愛宴造成的不合一的問題。聖餐是教會的兩大聖禮之一,在其信仰的意義中,合一是其中的重要意義之一。但是哥林多教會在聖餐的實踐上,反而帶來了不合一。保羅在本段針對聖餐的教導,除了帶領讀者重溫聖餐的根本意義,特別指出合一的重要,和破壞合一的根源,以作為哥林多教會修正的指引。
· 這半章聖可以分為:11:17-22—指出他們不合一的表現;11:23-26—重現聖餐的過程;11:27-34--教導他們領聖餐時應有的態度。
· 內容大要
· 11:17-22敬拜時不合一的表現
· 不同於前一段在指正的開始,保羅先給予他們鼓勵(參11:2);這一段開始下一個教導時,保羅批判他們,強調他接下來的教導(吩咐),不是稱讚,和11:2的分別,是一個值得玩味的事。
· 保羅對他們聚會最直接的評價是,他們聚會是招損而不是受益。這個評價的原因在於他們聚會帶來的結果,恰好和聚會本身原本的目的相反。簡單的說,基督徒聚會的目的是為了合一,藉合一的見證彼此扶持,但是哥林多教會在聚會中的表現帶來的是分裂。
· 第19節有經驗的人,原義是指經過考驗的人。在整個19節的背景這句話和本節的關聯: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可以指哥林多教會的實際狀況,這可以從林前1-3章顯示,保羅很實際的接受這種教會(不只哥林多教會,也包括其他的教會)不完美的現實,而且指出積極的角度,這正是對信徒的考驗,使真正忠於神又靈命成熟的人顯示出來。這些人在教會不完美的狀況中,經過了考驗。因此對我們的信息是,我們可能在教會碰到令人失望的狀況,那是考驗我們的靈性會不會受影響的時候。
· 保羅在此所提到的分門結黨,是在聚會、特別是聖餐的時候,我們若要了解保羅所提到的分門結黨,需要了解初代教會生活和聚會狀態。
· 初代教會的聖餐和愛宴在一起舉行。我們現今的教會聚會,崇拜和聚會中有聖餐,愛宴是在正式聚會外的活動,有時是pot luck (各家帶菜來分享),無論如何聖餐和愛宴是分開的。初代教會愛宴和聖餐是合在一起的。我們不能完全了解細節,大概是各家帶食物來分享,先進行聖餐和聚會,然後各家拿出食物愛宴分享。但是哥林多教會由於有人富有,有人貧窮,能分享的食物品質不一樣,有人富有,不願意分享自家豐盛的食物,不但不願意,還只在會中分享較普通的食物,卻把豐盛的食物帶來私下吃,甚至是在聖餐、聚會,愛宴開始前私下先吃,以致有保羅所說的在聚會中有人飢餓(沒有先吃),有人醉酒(在聖餐前先私下吃,而且吃的很好)。這導致了很不舒服的氣氛。這些狀況就是保羅在20-21節所提到狀況。
· 保羅說這樣算不得吃主的晚餐,因為主的晚餐的重要精神是,因為紀念耶穌基督的死而實踐合一、團契、分享。上述的這些作為一點都沒有反映聖餐的意義。在此造成不合一的根緣,不是因為有人窮有人富,而是人以窮富來作為分門別類的標準,造成了會眾之間的隔閡。
· 11:23-26教導聖餐的過程:
· 接下來的篇幅是,保羅藉重現耶穌基督在最後的晚餐時所立下的聖餐施行典範,藉此過程來教導他們主耶穌設立聖餐的意義,會眾參與聖餐時應有的態度。這個流程基本上成為後來各教會進行聖餐的流程和主禮者的用語。
· 保羅強調這個流程是從主領受的,不一定是指他個人直接從主領受,可以擴大解釋為門徒們從主領受的。
· 保羅在林前所教導的流程細節和福音書有小細節上的差異,其實很可能在寫林前時所有的福音書都尚未寫成(馬可福音的寫成日期有不同的觀點),這個所領受的流程,應該是使徒們口傳下來的。在口傳的過程中有細節上的小差異,不是不合理的,重要的是其精神在大體的過程中是一致的。
· 被賣的那一夜,是指日期,我們都知道是門徒吃逾越節前晚餐的那一夜,之後耶穌因為猶大的出賣被捉拿,第二天白天被釘死在十架上。
· 這「是」我的身體/我的血, 有關「是」的意義:在不同的教會傳統中,有不同的觀點,我們教會的傳統強調的是紀念說,「是」是「象徵」的意思,並不是在我們吃了或神職人員祝禱後變成耶穌的身體。
· 身體表明耶穌的生命,餅被擘開象徵耶穌的生命為我們而死,祂的死代替了我們罪的刑罰,使我們的罪得赦免,與神和好,得到新生命。正如領受餅使我們的身體得以存活,領受耶穌的救恩使我們得新生命。
· 餅被擘開還有合一的含義,門徒分吃一個擘開的餅,吃的同一個餅,正如我們領受的是同一位神所設立的同一個救恩,因此我們是一體的。
· 杯和血是立約的憑據,這表明耶穌用祂的血與我們立約,表明這救恩和神與我們的關係是建立在約之上,顯示神所對我們的應許是穩固的堅定的。
· 在當時也是同飲一杯,和分餅一樣,共飲一杯顯示合一和團契。
· 因此,聖餐的實行和領受有豐富的意義,保羅在此強調這個過程,著重在我們應該以一個恭敬不隨便的態度來領受聖餐,正如我們應該以一個恭敬的態度,來面對神透過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其次更是要強調在神的恩典中,我們應追求活出合一和團契的精神,不要讓外在的因素,例如經濟條件的差異來破壞我們合一的心。
· 11: 27-34領聖餐時應有的態度
· 本於上述聖餐的信息,保羅在這段經文中強調我們領受聖餐時的態度。重點在於按理不按理,和省察。
· 這裡的不按理,可以應用於態度是否恭敬,從直接的處境來解釋,是指18-22節的這些行為,這些行為固然和恭敬的態度有關,具體的表現是有沒有追求合一,和沒有外在條件阻隔的團契精神,因此我們在領聖餐時,追求合一,不和人有分裂的心態是很重要的。
· 省察在這個處境中,主要的也是省察自己和弟兄姐妹,有沒有因為任何的原因(因外在條件對人的歧視…)而有分爭或隔閡,若有,應悔改,應追求關係的復合。哥林多教會有當時外在的處境造成不合一,我們在查經時可以討論,在我們今天的處境造成不合一(個別的和整體的)是甚麼?我們當如何追求修補。
· 這些實踐基本的關鍵在於:要心存聖餐中所領受的象徵,是主的身體和血,存著這樣的心態,我們首先不敢用隨便的態度來領受,其次我們心存著在主的救恩中,祂的心意是要祂的兒女合一,不要我們分門結類。
· 當我們的態度不對時,所帶來的結果:保羅在此警告,當我們沒有用正確的態度和行動,來面對耶穌基督的救恩、聖餐、和與其他弟兄姐妹的闗係時,我們要面對神的審判。保羅寫的:不分辨是主的身體,指沒有慎重的認識和看待聖餐中的象徵和意義。吃喝自己的罪,指吃喝自己錯誤領受聖餐的態度所帶造成的罪的結果—神的審判。
· 但是這裡神所施行的審判不是指將來終極的審判,從30節來看,是指在現今生活中的處罰,或者管教。
· 在32節的定罪可能才是指終極的審判,32節提醒我們,神在現世對我們在聖餐的錯誤態度的處罰,是為了幫助我們不致於不悔改,以致於最終面對神終極的審判,這是我們可以把30節的審判解釋為管教的原因。
· 33-34節是對整段總結性的勸勉。基於上面的教導,保羅提出了直接的實踐作為:1)聚會聖餐和愛宴時要一起吃,33節中文譯為彼此等待,強調的是同時吃,英文的eat together, 更週全一點,不只同時,而且一起分享食物。 2) 有人需要先吃,或者有能力吃的更好,但捨不得分享,就在家裡先吃,不要在聚會前和聚會中,先吃自己私下帶來的。
· 信息應用
· 這一段經文教導在愛宴和聖餐的聚會時,應該以合宜的態度和程序,來顯示基督徒之間的合一和團契。而這種合一和團契是建立於基督的救恩所帶來的成果,這個救恩的成果正顯明於聖餐中的象徵。
· 哥林多教會在聚會(聖餐與愛宴)時,有人憑恃自己的生活優渥,不願意分享的舉動,破壞了信徒之間的合一。破壞合一的背後是對聖餐的藐視,也是對主耶穌基督救恩的藐視。
· 保羅在本章強調聖餐的本質:
· 我們是一同領受耶穌基督救恩而成為弟兄姐妹的,因此我們是一體的,而這救恩是白白領受的,我們沒有功勞,因此沒有甚麼好為自己所有的誇口,而輕視沒有的人。
· 當我們在紀念耶穌救恩的聖餐中不合一,沒有團契的精神時,我們事實上是藐視耶穌的救恩。
· 因此當有人持這樣的態度時,神要管教,其實神的管教中仍包含著恩典,是為了不要縱容我們面對末世的審判而不能逃罪。
· 因此這段經文對我們的信息和應用:
· 確認聖餐的執行的過程和其中的意義。
· 用感恩和敬畏的心來領受聖餐,在其中紀念耶穌的救恩。
· 本於對救恩的感戴,愛弟兄姐妹,追求與他們的合一與團契,不要從世俗的角度,憑外在的差異而彼此分別、藐視別人、不實踐愛心。
· 今天還會有甚麼別的因素或事例造成神的教會不合一的?我們可以在查經中討論。
· 作經得起考驗的人,不要讓教會中不完全的現象,打擊我們的信心和靈性增長的追求。
· 小組討論題目
· 【暖身題】請分享你參加一個令你印象深刻的愛宴。
· 保羅在本段一開始用較嚴厲的口氣指責哥林多教會,說他們在聚會中分門結黨。後面的經文講到這是發生在吃主的晚餐(聖餐)中,我們可以從經文中找出他們在聖餐中有些甚麼作為?
· 為甚麼這些作為是分門別類?又為甚麼說這些作為是藐視神的家呢?
· 第19節是甚麼意思?甚麼叫有經驗的人?
· 我們一起從23節開始來溫習聖餐的儀節和含義,請大家一起來整理出聖餐的經過,在每一個過程中主分別說甚麼話?
· 當耶穌說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血時,祂是甚麼意思?那真的是祂的身體和血嗎?
· 本於上面的討論,當耶穌說祂的身體為我們捨的,這顯示祂的救恩所成就的是甚麼含義?同樣的祂的血和我們立約,又是甚含義?
· 當時猶太人吃餅時是同一張餅撕開,眾人分食,喝酒是同一個杯傳遞分著喝,在聖餐的象徵中,這有甚麼含義?和上一題討論的含義有何關聯?
· 本於上面聖餐的含義,哥林多教會會友在領聖餐和愛宴時的表現,有甚麼不合神心意的地方?這帶來的後果是甚麼?
· 從這段經文的查考提醒我們每一次領聖餐時,應有的態度是甚麼?
· 【應用題】合一在本段經文中非常的重要,除了不合宜的作法在聖餐中破壞合一外,在我們其他的信仰和聚會生活中,有沒有甚麼其他的事情也破壞了我們的合一?請提出討論並且尋求改進。
12. 哥林多前書12:1-31正確看待恩賜
· 中心主旨
· 從12章開始到第14章結束,保羅主要針對靈恩的問題,提出回應和教導。這是針對哥林多教會在聖靈的恩賜,特別是方言的觀點和實踐所帶來的混亂。有關的背景我們在下面的篇幅解釋。
· 12章是闡明在教會中對靈恩和服事應有的基本認識和態度。強調靈恩源於聖靈基於主權的賞賜,目的是為了建造教會造就別人,因此對個人所擁有的靈恩和參與的服事,應有互相尊重,彼此配搭的態度,以維護教會的合一,我們藉本章聖經學習對靈恩和服事應有的正確認識
· 內容大要
· 背景和基本認識
· 恩賜:這個字基本的意義是神的恩典白白的賞賜。在聖經中也可以作為:1) 救恩。2) 真理 (上述的意思可以應用在羅馬書的經文中)。3) 現今一般教會所說的屬靈恩賜(其實有沒有把屬靈和恩賜放在一起,仍有待討論,見下一段),則解釋為聖靈所賞賜給基督徒的能力或特質,使基督徒用在教會的服事中。
· 聖經有三處經文列出屬靈恩賜,(另參羅12:3-8; 弗4:9-13)有重叠處,也有不同處。屬靈恩賜不需要限制於這些經文的列舉,事實上,是不是屬靈恩賜的關鍵,在於有沒有用在服事教會和造就人上面。
· 哥林多教會有關靈恩的問題在於,一些弟兄姐妹從聖靈領受了方言的恩賜,由於這個恩賜現象神奇,因此使他們高抬這個恩賜,並以之高抬自己的屬靈地位,並輕視沒有這恩賜的人,因而造成了教會不合一。
· 方言:根據聖經,是聖靈所賜的恩賜之一,在聖經中提及有兩種方言,一種是我們觀念中的方言,外鄉外地,我們原本不懂的語言。在五旬節時,門徒說的方言就是這種。另一種是所謂天使的話語(林前13:1),一般都認為實際看到的舌音是這種。
· 12:1-3辨別屬靈的原則
· 保羅在本章一開始說,「論到屬靈的恩賜」,可見他開始了一個新話題。但是在不同的聖經古抄本中,有些抄本只有論到屬靈。其實這個版本也沒錯,因為這整大段是以屬靈恩賜為題材來探討屬靈的事。
· 2-3節可能的理解在於,教會中的外邦基督徒,在信主前崇拜外邦神,而當時的宗教風俗常常是由那一個偶像在敬拜時會顯出神奇的能力,那一個偶像就被認為是真神和有大能的神。外邦的信徒仍保有過去的信仰態度,把自己過去的信仰習慣帶入了對基督的信仰中,不從真理去分辨真假,反而從外在的神奇炫目來分辨真假。
· 由此帶到教會內有關靈恩的現象,便認為那一個靈恩愈神奇,就愈有身價。這是為甚麼說方言會被高抬的原因。
· 保羅先糾正他們對何謂真理,和那些是來自神的現象或實踐的分辨,不在於外在現象的炫目或能力,而在於對耶穌的認定。出自於神的不會咒詛耶穌,出自於聖靈的,才能說耶穌是主。因此,在信仰中,對耶穌的指認是我們判斷真理與否的標準。順服於耶穌基督,以祂為主,是我們靈性追求的標的。
· 不管我們有沒有拜偶像的背景,較容易相信看來烗目神奇的信仰現象,也可能是我們在信仰和靈性追求時常發生的傾向。保羅的話對我們一樣是重要的提醒。
· 12:4-11屬靈恩賜的給予和列舉
· 這段經文則闡明恩賜的來源和作用,在12:4-5一開始有兩組對偶:
· 一組是聖靈、主(耶穌基督)、神(天父)。三一神在這裡都被提及,重點在於三一神是合一的,三一神的合一是教會應該追求合一的典範。
· 另一組對偶是恩賜、職事、和功用。恩賜的意義如上述,職事是指在教會中服事所承擔的職分和角色,功用則是指參與服事所帶來對教會成長的功效。這三件事是有因果關係的。恩賜是為了服事,在服事中信徒承擔職事,恩賜使信徒在承擔的職事發生功用,也就是建造教會和造就人。
· 保羅在此強調教會中有不同(分別)的恩賜、職事、和功用,不是眾人都領受一樣的恩賜。在不同中,我們確立我們的合一,我們信同一位神,而三一神的合一是我們的典範。
· 第7-11節中,強調的是各人恩賜的領受,是聖靈隨己意分給眾人。因此在教會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恩賜,各人恩賜的領受其主權在於聖靈。這不是說人不能追求、渴慕,但是基本的主權在聖靈,眾人在羨慕之餘應順服聖靈的旨意。
· 第7節指明恩賜賜予個人,是為了讓我們能服事,以帶來對整個教會和全會眾的益處,不是為了領受恩賜的人自己的好處。中文翻譯:叫人得益,NIV是for the common good。 似乎中文聖經沒有能翻譯出要點:叫眾人得益,是更好的翻法。
· 保羅在此列出一些恩賜,我們在此只能簡單的探討:
· 智慧的言語:聖靈賜給人有詮釋屬神的智慧的能力。這裡的智慧強調的是屬天的或屬神的,和世俗的智慧不同,正如我們在林前1-3章所學到的。神給人恩賜能將屬神的智慧解釋的準確和清楚。這和教導、講道、或帶查經、甚至在勸戒等職事有關。
· 知識的言語:這裡是指能講述和解說有關神的知識的恩賜。這和上面的智慧的言語有些重叠。
· 信心:這裡不是指信神而得救的信心,這是每一位信徒都有的。而是指在屬靈的歷程中,面對挑戰或困難,人對神的信靠和信賴祂能成就大事解決困難的意識。具有這樣的信心的可以在別人面對困難時,幫助別人。
· 醫病:在古代醫學不發達時,這一個恩賜是指禱告而使人領受神特別的醫治。
· 行異能:這樣的恩賜正如我們在福音書或使徒行傳中所看到使徒所行的。
· 作先知:先知的本義是作神的代言人,傳達神的心意。先知的本義不是說話,在舊約中先知向以色列人傳達神的啟示,也有先知寫下神的啟示。在新約時,神的啟示在耶穌基督身上已經完全了。剛開始時,有先知恩賜的人,將神在耶穌基督身上的啟示,向我們講述或詮釋出來。等到新約聖經完成了,先知的恩賜著重在講解聖經的道,使人明白神的啟示(在第14章有進一步的說明)。
· 辨別諸靈:在信徒的主觀經歷中,可能會有和靈來往的經歷,但是我們不一定能分別這些主觀的經歷是從何而來。近代很多宗教他們也有許多神奇的經歷,我們不一定能百分之百把握,我們遭遇的一些靈性的經歷是從神而來,或從別的領域而來。辨別諸靈的恩賜,可以幫助人分辨。
· 說方言:這是在這整個大段落中不斷討論的課題,五旬節經歷提到的方言是一般人理解的方言,但是保羅在13:1提到了天使的話語(speak in tongue),許多當代的教會以為一些人口中發出某種單音節的方言是天使的話語。
· 翻方言:方言除了說的人自己理解外,其他的人都不懂,說的人可以理解,但也不一定能夠向別人說明,因此需要有另一種恩賜,就是能把方言翻出來,這才使方言在聚會中述說成為可能(參林14)
· 總結:這一段落強調恩賜的給予是為了建造教會,造就別人。恩賜的領受不是一致的,而是各有分別,在不同恩賜的配搭中才能彼此合作配搭,帶來教會的建造。恩賜的給予是聖靈隨己意賜下,人不能也不應強求。
· 12:12-20肢體彼此歸屬
· 這一段落闡釋在不同的恩賜和職事中,眾信徒如何彼此配搭,一同建造教會,使教會更合神心意,這是強調我們如何看待不同,在各自的不同中,追求合一。
· 這段經文以身體和肢體作比方,強調合一與多元。我們同屬一個身體,在一個身體之下,我們是不同的肢體,不同肢體彼此配搭,才能建造同一個身體。
· 多元是強調我們有不同的背景(猶太和外邦;為奴和自主)。
· 合一則在於:
· 從一位聖靈受洗:一個基督徒在信主時先受聖靈的洗,然後才受禮儀的洗。聖靈的洗是在我們接受穌基督的救恩後,聖靈淨了我們的罪,清潔了我們的生命,然後住在我們。保羅強調的直接意義是,這位洗淨我們的罪,並內住於我們生命中的是同一位聖靈。間接表達的是,我們領受的是同一位基督所成就的救恩。
· 成了一個身子:指從整體的觀點,所有基督徒和基督為主的地方堂會,所組成的是一個身體。
· 飲於一位聖靈:這句話原來的意義是:這位我們每天飲用的就是這位聖靈。這句話可能可以看為,基督徒每天的生命,都需要聖靈供應我們生命的能源和養分(飲於聖靈之義),這個含義約翰福音中不斷的到。保羅在此強調供應我們所有基督徒的生命,是那同一位聖靈。
· 上面的三個表述都是強調基督徒的合一。
· 以身體和肢體為例,肢體的不同恰恰顯示身體的合一,多元才能巧妙的配合為一。如果都是同樣的肢體,就不能配合為一個身體了。因為有不同的肢體才能成就身體完成的功能。(17-19節)
· 因此在本段中保羅強調,我們不能因為別的肢體和我們不同,而拒絕和他們是同屬於一個身體。(15-16節)
· 12:21-26肢體互相需要:在這段經文中保羅進一步闡釋本於以上的基礎,我們應如何彼此看待?
· 第21節強調的是彼此需要的認識,如果我們體認到上一段,同一個身體需要不同功能的存在和配搭,我們就不會因為別人和我們有不同的恩賜、職分、和功能,就否定和他彼此歸屬。
· 第22-24節特別提醒,我們要特別珍惜那些不體面的肢體。
· 這用三個形容來表達這樣的肢體:軟弱、不體面、不俊美的。這些可能是從世俗的標準來作評價。在我們今天的處境中,那些被當作這樣的肢體呢?在小組中這可能是個討論的題材。
· 對於這些肢體,保羅提醒我們應該有的態度是,珍惜並視為不可少的。
· 對於那些具有較隱藏的特質,或從世俗角度較不光彩好看的肢體,我們要格外的突顯他們,讓他們的光彩被看見。
· 以上這樣做,本質上是因為這是我們彼此相待應有的態度。這也會加強彼此的合一,不會因為有不同的對待和尊重,而造成不同肢體之間的敵視和排擠。
· 26節則進一步提到對其他肢體,要有休戚相關、感同身受的心態,這樣才能彼此扶持和幫助。
· 12:27-31肢體(職分) 的列舉與分別
· 這一段落可以是本章的總結,一方面根據上文的詮釋得到以下(27節)的結論:我們是一個身體,而且是歸屬基督,尊基督為主的身體,在基督的身體內,我們各自不同,成為彼此配搭的肢體。
· 接下來在28節,保羅列舉的,可以說是教會的職份(設立的)和功用的混合,有一些是我們上面釋過的,有一些我們在此作說明:
· 使徒:嚴格的定義是受基督托付,在耶穌昇天後建立教會的人。他們在建立教會的工作上,主要是傳達耶穌基督的啟示。從這個角度,使徒有建立真理的權柄,使徒這職份是有限制的,而且只限於初代教會直接跟隨耶穌的人,後來就不再有了。廣義使徒是指那些建立地方堂會的人,這樣的職份有建立堂會的功用,沒有直接領受神啟示的經歷,也沒有解釋真理的絕對權柄,我們不可隨意用這個名稱。
· 先知:如上所述,是詮釋聖經講解真理的人。
· 教師:教會中的教導者,將神的真理有系統的教導給會眾的人。
· 行異能和醫病:如上述。
· 幫助人的:這很像我們現今牧養、輔導、也包括在教會內外作關懷事工的人。
· 治理事的:是教會中作管理或行政的。
· 說方言的:參上述。
· 保羅並無意將所有的恩賜和職份作一完整的列舉,他的重點在29-30節的「豈都是」,這是針對哥林多教會有人強調所有人都應該說方言,而有的回應。
· 全章最後一節是聯結到下一章的關鍵,因為上述恩賜形成教會分裂的原因,在於教會缺乏愛心,因此保羅強調所有的人最應該追求的,是一個他所謂更大的恩賜:愛,這在下一章再探討。這個課題恰恰是解決,因為恩賜不同所造成的問題的關鍵。
· 信息應用
· 本章主題:正確的看待恩賜,正確的看待教會中不同的恩賜,追求在基督裡和聖靈裡的合一。
· 背景:哥林多教會的不合一
· 有人看重神秘和炫奇的經歷。
· 有人因而看重說方言這類的恩賜,強調人人都應有這類恩賜,以表達自己的屬靈。
· 這造成教會的分門別類,破壞合一。
· 保羅的教導:
· 正確的看待屬靈:不在神奇的經歷,而在於順從基督,尊祂為主。
· 正確看待恩賜:
· 恩賜是為了服事,建造教會,造就別人,不是為了自我標榜,自抬身價。
· 恩賜是聖靈隨己意分給眾人,不是畫一的,不能強求。
· 恩賜有不同,眾人領受不同的恩賜,參與不同的服事,配搭建造教會。
· 恩賜沒有大小之分。
· 因此不要以恩賜和服事的同與不同來評價別人,也不要評價恩賜的大小,在教會中分門別類。
· 正確看待肢體:
· 我們在同一個身體中彼此合一,我們信同一位神、領受同一位基督所建立的同一救恩、領受同一位聖靈的內住。
· 我們在同一個身體中有不同的肢體。
· 不同的肢體有不同的恩賜,不同的職份,不同的功用。
· 不同的職份彼此配搭才能建造同一個身體。
· 我們要接受、尊重、珍惜不同的恩賜、職份、和功用,這樣才能合一。
· 我們不要強求人人都應有相同的外在標準—恩賜、職份、功用,這樣反而造成分裂。
· 小組討論問題
· 【暖身題】請分享曾否參與過某個工作計劃,要完成它,需要涉及那些不同專業及技術?彼此如何合作?
· 本章開始了另一個課題,從12章開始,請找出保羅所要探討的課題是甚麼?屬靈是甚麼意思?恩賜在此是指甚麼?
· 第2-3節好像有點突兀,請探討為甚麼保羅在此提到這兩節經文?
· 4-6節中有甚麼分別的,有甚麼是合一的?這告訴我們在教會中的合一與差異是甚麼?
· 第7-12節講到恩賜來自聖靈,聖靈賜下恩賜的目的是甚麼?有甚麼原則?
· 有關7-12節的恩賜是甚麼意義?這涵蓋了所有的恩賜嗎?
· 第13節開始講到神的兒女所組成的教會,以及在其中彼此之間的關係。保羅用甚麼作比方?這個比方顯示在教會中彼此的關係是怎樣?
· 第21節開始講到,彼此應該如何看待和自己不同的肢體(恩賜和職份)?怎樣彼此對待才可以保有教會的合一?
· 保羅再一次從職份的角度列舉恩賜,在28-30節中,保羅強調的是甚麼?
· 保羅在31節提到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那是甚麼?為甚麼保羅強調這個恩賜的重要?
· 【應用】這段經文談到恩賜,你認為自己有甚麼恩賜?可以在教會和團契中參與甚麼服事?對於和你恩賜不同的人,你怎麼看待?對於和你在其他方面不同(例如:個性、作風⋯⋯的人),你又怎麼看待?
13. 哥林多前書13:1-13愛的意義和實踐
· 中心主旨
· 上一章的內容顯示恩賜的目的是為了建造教會和造就信徒,但是有些擁有特殊恩賜的人,反而以此自豪,高抬自己。其原因是因為不明瞭愛,不實踐愛,保羅因而在12章的最後部分,強調恩賜的應用和看待,最重要的是愛,並且在第13章詳細的詮釋。
· 13章中,我們可以分為三段:1)13:1-3恩賜和服事沒有愛的缺失;2)13:4-7愛的意義和實踐;3) 13:8-13:愛的價值—永不止息(和信與望作比較)。
· 內容大要
· 13:1-3恩賜和服事沒有愛的缺失
· 針對上一章的信息:恩賜是為了服事神和別人,服事的基本動機是愛神和愛人,保羅在本章開始進一步的強調,恩賜和服事沒有愛的缺失,保羅列舉了幾個角度。
· 說方言而沒有愛(13:1)
· 這段經文講到兩種方言:其他國民或種族所說的,我們正常不能理解的方言,和所謂天使的方言,在一般教會都以現在靈恩教會信徒所講的,用舌頭發出單音的方言視之。其實確切的天使的話言,我們不能明白是否就是這樣。此外,這是否就是方言大體的兩種分法也不一定。
· 保羅的重點不在於分析方言的種類,重點在於強調一個沒有愛而說出來的方言,就像鑼和鈸發出聲音一樣。
· 鑼和鈸發出單調的聲音,不但對人沒有益處,反而對人帶來了攪擾。
· 說方言的人沒有愛,對人沒有幫助,是保羅在14章的重點,說方言對人帶來了攪擾,從本段落的背景顯示。
· 其他幾個恩賜而沒有愛(13:2)
· 本節所列舉的恩賜都是從人看來了不起,令人景仰的恩賜。但是保羅卻說具有這些恩賜卻沒有愛,這樣的人沒有價值。
· 這是因為從我們的信仰原則來看,自己擁有甚麼了不起和令人羨慕的恩賜,不能具有真正屬靈的價值,真正的價值是建立在我對人帶來多少幫助。
· 有愛的行為卻沒有真正的愛(13:3)
· 保羅甚至在此列舉出一些人看來極有愛心,對別人有極大幫助的恩賜和服事,指出若作這些「愛心之舉」卻沒有真正的愛在裡面,這些行動對自己沒有幫助。
· 這是因為人會因為不同的動機來作這些「愛」的事情,例如功利的動機,作這些事讓自己累積功德或被稱揚美德;例如是被迫不得不做;或是做了毫無感覺。
· 這些事情做出來讓人得益處是不錯,但是卻對自己毫無益處,不只沒有能達到原先累積功德的期待,自己也因為沒有愛而生命不能得滋潤和造就。
· 總之,保羅在此強調,這些恩賜和服事若沒有愛的動機和態度為出發點,都是沒有益處的,對人無益、對自己無益、在神眼中無價值。
· 13:4-7愛的意義和實踐
· 這一小段經文是保羅詮釋愛的特質和表現。值得注意的,這裡對愛的定義是原則性的,在我們了解了愛的原則含義後,將之實際的應用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在以下的講義中,試著將保羅對愛的詮釋提出簡單的說明。
· 恆久忍耐:這是針對別人對我們的傷害,和別人令人不愉快的表現,所持有的態度,在其中我們心平氣和的承受這些不舒服的對待。
· 恩慈:是恆久忍耐的另一面表現,忍耐是內在的心裡,恩慈是外在的態度和表現。
· 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這些表現都源於一種自我中心,要自己比別人強的心態。這種心態常會帶來比較和競爭,在競爭中就會有嫉妒、自誇、和張狂的表現。
· 接下來第5節的四個不:是另一不自我中心的表現,前面的自我中心是追求自己的榮耀,這裡的自我中心是追求自己的利益,並且不在意別人的利益,甚至傷害別人。
· 不做害羞的事:害羞在此或者可以解釋為使別人感到羞愧的狀況,這可能發生於當面批評人、羞辱人,不為人留顏面或使人感到羞愧。
· 不求自己的益處:在和人相處時,所追求的都是自己的利益。
· 不輕易發怒:指當自己的利益受侵犯、或自己受傷害,我們所有的防衛或反擊。
· 不計算人的惡:是指對於別人的惡或對我們的傷害,不一直記得,甚至加以指責,而願意選擇遺忘。
·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這個含義是對愛提出一個明確的標準,這個標準是真理,如果只講愛,沒有真理作為標準,愛可能會成為沒有是非,沒有原則。真理幫助我們定義對人的益處是甚麼。真理在此指神啟示的法則,我們根據此來判斷怎樣是愛,進一步的說,據此判斷怎樣是對人的造就。和真理相對的是惡事,惡是指背離神,與神的法則相違背。
· 幾個凡事:這可能是用在面對一個不完全,讓自己失望甚至受傷的人時的態度。
· 包容:指有擔任的意思,不是指無條件的容讓,或是姑息。而是當人有困難或錯誤時,我們去擔待他所犯的,為他解決問題。
· 相信:不是指不管如何都相信別人,要和智慧相配合。這裡是指信任,不是信任一個人永遠是對的,而是對於一個人能走向/回合神心意的道路,永遠持著信任感。對人的信任建立在對神和祂工作的信任。
· 由信任帶來的是盼望:因為有信任,所以對於一個人的改變和成長,總是充滿盼望。
· 忍耐:指當眼前看不見一個人的改變或進步時,我們需有的態度,忍耐才能帶來相信和盼望。
· 我們對以上的愛有更深入的思考和更詳細的理解,總之,愛的表現是不自我中心,願意為了神的緣故去追求使別人得好處。
· 13:8-13愛的價值—永不止息
· 13:8前面常被解釋為是愛的另一個/或最後一個含義,其實這是談到愛的價值存到永恆。因此13:8一開始開宗明義的表示:愛是永不止息。
· 這個特質顯示於愛和信與望作比較。13:13提到如今常存的有信、望、愛。這三要素不但是基督教信仰中三個最重要的要素,也是人生命不可或缺的三個本質。
· 保羅主張這三件重要的事中最重要的是愛,理由在於信和望都會在永恆來到時,功成身退,只有愛在永恆來到時,要持續下去。
· 9-10節中提到,我們在現世,因為自己的限制,以致於無法透徹理解所有有關神的真理,因此對於一些事情我們只能用信心來接受,但是當永恆來到時,我們具有足夠的智慧去了解所有的事,那時,信心不再需要了。
· 同樣的,我們現在處在一種不完美的狀態,像小孩一樣,有許多自我的限制,也有許多外在的困難,因此我們有盼望,有一天我們會成熟,長大成人,等到永恆來到, 那一天來到,盼望實現了,也不再需要了。
· 因此,盼望和信心都很重要,但是愛更有價值,當永恆來到時,只有愛仍存留。
· 信息應用
· 恩賜的本質和目的是為了建造教會和服事眾人,保羅強調恩賜的使用和看待要以愛為根本,因此在本章強調愛的重要。這個課題不但要應用在教會的服事和恩賜的使用,更是我們生活的基本動機。
· 13:1-3各樣的恩賜和服事若不本於愛,是沒有意義的。
· 沒有愛:對別人沒有益處(和神奇性的恩賜相比)。
· 沒有愛:對自己沒有益處 (從知識性恩賜的角度)。
· 沒有愛:所謂的善行沒有作用(從實踐性恩賜的角度)。
· 13:4-7愛的內涵 (請參閱內容大要的說明)—原則性的闡釋,有待我們用於不同的實踐處境。
· 13:8-13愛的價值—永不止息
· 甚至比信與望更大。
· 原因:可以存到永恆裡。
· 小組討論問題
· 【暖身題】請從你自己的經驗和體會,對愛是甚麼,下一定義。
· 本章聖經1-3節強調愛對恩賜的重要性,保羅在這裡分別提到了,愛對那些恩賜實踐的重要性。
· 第一節中保羅用那幾個比方來強調,會說兩種方言但如果沒有愛的狀況?為甚麼?
· 在第二節,為甚麼擁有這裡所說的恩賜,但是沒有愛,就算不得甚麼?
· 第三節中,明明做的是愛人的行為,為甚麼還會沒有愛?為甚麼這樣的狀況沒有益處?
· 第三個比較對我們在恩賜的追尋和服事的態度上有何提醒?
· 在4-6節中,保羅提出不少愛的內涵,我們有時間一一探討嗎?或者可以選擇其中較特別或較有興趣的來討論。
· 13:13說如今常存的有信、望、愛,為甚麼保羅特別提出這三件事?常存於何處?
· 為甚麼最大的是愛呢?這和7節的愛是永不止息有何關係?又和8-12節保羅所提到幾個比方有何關係?
· 【應用】13:4-6那一項是你感受最深刻的?又有那一項是你覺得最需要追求或改進的?
· 【應用】請在未來這個星期實踐一個愛的行動,作為對今天查經的回應。
14. 哥林多前書14:1-39遵守聚會秩序
· 中心主旨
· 本章是12、13章的延續,在面對恩賜的應用帶來教會混亂的課題時,保羅在12章闡釋對恩賜和服事正確的態度,以及在13章宣示「愛」是使用恩賜的基本精神和內涵之後,保羅在第14章本於前兩章的精神,提出方言恩賜使用時應有的具體規範。
· 保羅在本章開始,是以作先知講道的恩賜和方言恩賜作比較,再次強調造就人的重要性,其次以強調維持聚會次序,不造成混亂為本章的結論。
· 內容大要
· 14:1-5羨慕造就人的恩賜
· 本章開始的小段落申明全章的主旨:我們應追求使人得造就的恩賜,保羅在此以說方言和作先知講道為例作比較。
· 14:1是主旨中的主旨:保羅再次強調愛的重要,因此申明要追求愛。當然保羅仍強調恩賜的重要,值得注意的保羅要讀者追求愛,卻要切慕恩賜。「追求」有更主動的意思,除了是神的恩賜外,我們要主動的去學習、培養、操練,因為愛是人人該有的。切慕是一種態度,但是卻不可強求或靠自己的努力去學習的。這是回應12章的恩賜是聖靈按己意分給眾人,聖靈沒有給,不可強求。
· 保羅在此強調要切慕的(是一種態度,而不是追求),是作先知講道,這個字原來的意思是傳達神的心意。在舊約先知是神的代言人,直接從神領受祂的旨意,傳給以色列人。在新約因為耶穌是神完全而終極的啟示,先知的角色主要不是直接從神領受信息,而是轉而成為講述和詮釋神啟示的人,包括在新約聖經寫成前耶穌的言行,和在聖經完成後,對聖經的詮釋和傳講。因此主要強調講道上。
· 保羅提到最要羨慕作先知講道,主要在於和說方言作比較,整個2-4節主旨在於,說方言固然是在說神的奧秘,看來很神聖,但是是對神說,對別人沒有太多意義,沒有幫助,因此重點在於能造就自己不能造就別人。
· 但是講道最顯著的不同,在於也是在傳講神的啟示,卻是對別人講,人也聽得懂,因此能夠造就別人。
· 保羅真正的重點不在於這兩個恩賜的比較,而在於恩賜是否造就人的比較,這個要旨呼應了12-13章的要旨。
· 14:6-13用比方詮釋說方言不能造就別人
· 保羅在這個段落中開宗明義的,以自己為例指出只說方言對別人沒有造就。
· 接下來兩個比方分別來詮釋14:6,第一個是用蕭或琴,發出沒有分別的聲音。在正常的狀況下,蕭或琴要吹奏出有節奏和旋律的樂曲,才能被理解和欣賞,如果只彈單音,則沒有辦法傳達信息。
· 吹無定的號,原來的意思:無定的號也是指沒有節奏的號聲,這個比方是指在軍隊或城市防禦中,監察的號手發現危險,要徵召軍隊預備進攻或防守時,需要吹出預定的號聲和旋律,如果吹的是沒有旋律的音樂,就沒有人能理解,不知如何因應。
· 根據上述的比方,保羅強調當說方言而不能和人溝通時,帶來的是彼此之間的隔閡(互相視為化外之人),更難能造就人。
· 因此保羅在本段結論(12-13)強調說方言當求造就人,因此在聚會中若說方言應該要尋求被翻譯出來,否則不能造就人。
· 14:14-20回應說方言禱告是否優於說普通的言語禱告
· 這段聖經中保羅強調說方言禱告未必優於用普通言語禱告,這可能是基於由於說方言很特別很神奇,因此,會被認為這樣神奇的事較優越。我們在經文中看到當時的觀點是:說方言是來自靈的禱告,用普通話禱告是悟性的禱告,悟性是低於靈的。
· 保羅指出說方言是用靈禱告不錯,但是只用靈禱告,因此悟性在其中沒有作用,反而造成的是人與人之間不能用方言溝通,因為人和人之間要用悟性溝通。
· 反過來當我們用普通的言語禱告時,我們的靈和悟性同時有作用,因此我們不只能禱告神,也能使用悟性讓我們的禱告造就人。(這裡常有的誤解是方言是靈禱告,普通言語是悟性禱告,其實保羅不是這樣的意思,保羅是強調普通的言語是用靈也用悟性。)
· 著眼點仍在於我有這個恩賜是使人得造就?或是在於自我感覺優越?保羅在18節強調,如果真有優越與否的比較,重點應在於我能造就人與否,不在於我有沒有比別人更神奇的表現。
· 第20節,心志作大人和小孩的表現,在於我們關注的是自我榮耀的顯揚,或是使人得益處。一個在意自己得榮耀與否的心態,是一種不良的心態,保羅要我們對此向小孩一樣的無知,相反的,我們在造就人的事上要像成熟的大人一樣的留意和老練。
· 14:21-25聚會時方言可能會對未信者的信主帶來阻礙
· 保羅在這段經文闡釋,由於在聚會中說眾人不明白的方言,可能會讓尚未信主的人在信仰的追求上造成阻礙。
· 保羅先引用了一個舊約的經文:賽28:11-12。這個引用不容易理解,在以賽亞書28章的原義是,當時以色列南國和北國都在背離神的狀態時,先知宣告,如果你們持續不悔改,當你們被擄到外邦(亞述),由外邦人以外邦的言語向你們說話時,這是你們被審判滅亡的記號了。對南國猶大,北國的遭遇成為一個警告,但是他們也沒有悔改,至終亡國。
· 保羅強調的是方言成為一個記號,使人不能得救(在22節的證據的意義),因此在聚會中,說人不能理解的方言,使未信者跌倒不能得救。方言這個比方常帶給我們的困惑,是這賽28的比方和這裡沒有類比(不像前一段的比方是類比),我們只能抓住要表達的重點是,方言使人跌倒,不能得救。
· 因此保羅講到,對已經信的人,即使我們不明白方言的意義,由於已經知道這是神的恩賜之一,我們仍會受到激勵。但是對不信者,完全沒有概念,遇到這樣特別的現象,帶來的是困擾,反而成為絆腳石。
· 反過來,一個未信的人進到我們的聚會中,聽到有人用大家都能理解的言語傳講福音,就因此而理解真理,進而相信。
· 14:26-40聚會應有的秩序:這一小段可以作為整個段落的結論和具體的應用,重點在於聚會當有秩序,可能也是針對方言帶來聚會的混亂,保羅進而推衍從其他的角度,也當守秩序。14:40可以說是結論中的結論。
· 14:26:恩賜在聚會中的應用,焦點在於造就人,不在於顯揚自己。
· 14:27-28:方言恩賜在聚會中的規則:
· 只能兩三人說,免得太多太長。
· 要輪流說,免得一人獨佔就有自我顯揚的危險。
· 必需要有恩賜的人翻出來,否則不能說。
· 14:29-33:作先知講道
· 只能兩三人說,免得太多太長,我們也要學習聽別人講(慎思明辨)。
· 輪流說,免得一人獨佔,這是回應很多時候,講道也會帶來使我顯揚的試探。
· 不能一人講太長,要能自我控制。(32節的意思)
· 婦女在聚會中的態度(34-35)
· 有關這段經文有人主張,是指婦女不可在會中講道或發言,如果是這樣,似乎和11:3-16衝突。
· 另一種主張是,哥林多教會中婦女在面對這些特定議題或一般聚會時,態度和表現太張狂,攪擾了聚會秩序,因此保羅特別提出來。
· 不管如何這都是提醒我們不管在任何角色、性別、服事上都應有合宜的態度。也信守自己的角色和本分,正如女人在家裡或在其他場合都當順服自己的丈夫一樣。
· 上述的例子都強調對聚會秩序的尊重,其基本的態度是不驕傲不張狂,不以這些服事和在這些場合中,作為炫耀自己的機會,存著謙卑的人服事神,造就人。
· 14:40 是保羅具體的總結:切慕作先知講道、不禁止說方言(在規定中)、守聚會的秩序。
· 信息應用
· 以說方言恩賜和作先知講道的恩賜作比較,強調應追求使人得造就的恩賜
· 愛心是應用恩賜服事的根本態度。
· 應更切慕作先知講道因為能造就人。
· 方言不能造就人,只能造就自己。
· 以樂器的比方來詮釋方言不能造就人。
· 以靈禱告和悟性禱告申述方言較神奇,但不一定本質上較屬靈;用普通語言禱告是用靈也用悟性禱告。
· 方言甚至可能會成為未信者的絆腳石。
· 因此除非翻出來,不應在會中說方言。
· 要遵守聚會秩序
· 說方言的規則(參上面內容大要)。
· 作先知講道的規則(參上面內容大要)。
· 婦女的態度和規範(參上面內容大要)。
· 基本精神:要造就人,不自我炫耀。
· 小組討論題目
· 【暖身題】你參加過一個使用的語言你完全不懂的聚會嗎?請分享你在其中的感受?
· 保羅在14:1開始提到的勸勉是甚麼?這個勸勉和第12-13章有何關聯?
· 為甚麼保羅要讀者切慕作先知講道先於說方言的恩賜?2-5節從二者的本質提出的理由是甚麼?
· 6-13節保羅進一步用怎樣的比方,指出說方言對人沒有造就?之後導致怎樣的結論?
· 保羅在14-20節中提到方言禱告的本質是甚麼?甚麼時候我們是用悟性禱告?用悟性禱告時就沒有用靈禱告嗎?為甚麼保羅在這裡要特別把這二者作一比較?
· 說方言是為不信的人作記號是甚麼意思?這和21節引用的以賽亞書有何關聯?23-25節如何幫助我們明白22節的意義?
· 26-38節從三件事談到我們的聚會和敬拜應有秩序。請分別整理一下是那三件事?
· 37-38節是維持聚會秩序應有的態度。請找出是甚麼?為甚麼這個態度對上述的規範很重要。
· 39-40節是這三章在應用上的原則,請找出來是那三個原則。
· 【應用題】這段經文有關維護聚會次序的教導,對我們現今教會的聚會次序有那些提醒,那些是需要改善的?
15. 哥林多前書15:1-34耶穌復活的重要性
· 中心主旨
· 哥林多前書15章討論一個重要的問題:人死後有沒有復活這件事?如果死後會復活,復活的狀態和對我們現今生活的意義是甚麼?這個問題可能的背景在於,哥林多教會有人主張沒有死後復活這件事。如果人沒有死後復活,人生的盼望將只局限於今生。有沒有復活,將會對我們現今生活目標的追求有非常大的影響。因此保羅認為有必要探討這個課題。15章整章是一個主題,但是由於篇幅太長,我們查經時分為兩段,第一段(15:1-34)是從耶穌的復活的確實性,來證實人會從死裡復活,也指出基督復活和我們會復活對今生生命的意義。第二段(15:35-58)一方面提醒人不要被現今的經驗所局限,而應以超越的眼光來看待復活後的身體。
· 本章第一段可以分為:1)15:1-2全章引言。2)15:3-11耶穌復活的重要性和真實性。3)15:12-19基督復活對我們信仰的意義 (從沒有復活的角度)。4)15:20-28 基督復活帶來我們復活。5)15:29-35 基督復活對我們信仰的意義(從基督真的復活的角度)。
· 內容大要
· 15:1-2全章引言
· 這兩節聖經是保羅所要探討的引言,他藉此強調耶穌復活是他傳的福音, 也是我們信仰的根本。他提醒他們這是他先前所傳講的。
· 在第2 節保羅強調以下信息的重要性,重要性在於這是福音的基本信息,如果能夠持守這個信仰到底,就必因這個福音得到完全的拯救。
· 難道我們現在還沒有得救嗎?在我們領受耶穌從死裡復活的救恩後,我們已確定得救了。但是在人生的道路上,我們有可能因為偏離信仰放棄救恩,而失去救恩(這和其他宗教徒一直追求卻沒有把握得到救恩不同),一直到我們人生的道路走到了盡頭,我們的救恩完成了,不可能會再失去了,保羅在2節後的得救是指救恩不會再失去了。
· 保羅指出持守基督死而復活的真理,是保守救恩不失去的關鍵。
· 15:3-11 耶穌復活的重要性和真實性
· 這段經文宣示,基督教信仰中最重要最核心的真理,是耶穌基督的死與復活,而且這個真理是真實發生的事實。
· 保羅在本段一開始強調這個真理的來源和承傳:他(使徒)領受,傳給教會和信徒。這是真理的由來:耶穌基督來到世上啟示神的真理,保羅和使徒直接從耶穌領受了真理,使徒們將之傳給世人,接受了的人成為神的兒女繼續傳給別人,由口傳而筆之成書。因此這些直接領受耶穌基督啟示的使徒們,成為第一手的承傳者。
· 所謂保羅領受,是指他在大馬色直接經歷耶穌基督向祂顯現,和隨後在阿拉伯曠野的沉潛,這和其他使徒領受的經歷很不一樣,可以說是一個特例,這反映在第8節他的自述中。
· 保羅在3-4節宣示福音的核心,也是耶穌生平中最重要的事蹟,這是保羅所謂的:「第一」的意思,這裡可以翻譯成:「最重要的」則更恰當。
· 福音的核心是基督:死了、埋葬了、復活了。這不只強調其為事實,也強調其背後顯示的含義—基督的死和復活所成就的救恩。埋葬在此被提出,一方面這是一個歷史事實,另方面猶太人的觀點是,人斷氣後到第三天才可以確認真的死了,埋葬也有確實死了的含義。
· 照聖經所說,這裡當然是指舊約,這是強調基督的死與復活,在舊約已經被先知預言了。最有代表性的是以賽亞書53章,表達的是基督從死到復活的過程。
· 接下來保羅特別強調耶穌復活的證據,在當時時間離耶穌的生平還近,質疑耶穌未曾在世上,也未曾死在十架上是一個不可能的事,也不合理。但是由於復活這件事情,是超越人平常的經歷所能理解的,因此保羅特別提出了復活的實證是顯現。
· 這裡保羅提出耶穌復活後顯現的事例:
· 磯法(彼得,在路24:34)。
· 12使徒,這是我們熟悉的事例,用12使徒,是因為12使徒成為一個整體的代稱了。
· 雅各是指耶穌的肉身兄弟,寫雅各書的雅各,聖經沒有另外記載耶穌在復活後,在怎樣的狀態下個別向雅各顯現。
· 眾使徒是指那些12使徒之外直接跟隨耶穌的門徒,他們雖然沒有像12使徒一樣被耶穌特別揀選,但是因為他們也是直接的見證人,因而稱為使徒。
· 保羅在耶穌眾多的顯現中特別提到,一次顯給500多人看。根據傳統這500多只是男人,不知道在場女人有多少。 無論如何這是極大的數目,可見這樣的顯現絕不是幻覺。此外,保羅強調寫這封信時仍有多人活著,顯示對耶穌顯現的記載不是虛構。
· 保羅在最後提到了他自己,這個顯現是指徒9:1-8的經歷,這是耶穌昇天後保羅特別的經歷,是保羅所領受莫大的恩典,因此保羅才自稱自己是未到產期而生—指他不是按照正常的程序和方式而成為使徒。一般孩子出生的過程,是經過受孕、胎兒成長,經過了充足的時間和完整的生長過程,在時候滿足了,生下來。早產是程序不一樣,在胎兒尚未完全成熟時,生下來了,本應在子宮內生長但未完成的程序,移到母體外生長,這是所謂的:「不正常」, 其他使徒都是按正常程序:在耶穌在世時跟隨耶穌,領受祂的啟示,保羅是在耶穌昇天後特別向他顯現,使他領受耶穌基督的啟示。因此保羅有這個比方。
· 保羅在第9-10節中發表自己的感受,以自己特殊的經歷(逼迫教會,沒有親自跟隨過耶穌),竟能得到神特別的恩典成為使徒,而感受到神的恩典。
· 也因為對神恩典的感受,使他盡心盡力格外勞苦服事神。
· 即使他格外勞苦,他也不敢驕傲和居功,強調能這樣服事神也是神的恩典。持續心存感恩是我們不敢驕傲、放肆的關鍵。
· 11節再次強調前述真理承傳的過程。
· 15:12-19基督復活對我們信仰的意義 (從沒有復活的角度)
· 這段經文直接針對哥林多教會中,有人對復活的見解提出回應。教會中有人認為人死後不可能有復活的事,從保羅的回答顯示,這個觀點可能是因為對於復活是人的理性和經驗不能接受的事,因而否定人會復活的真實性。
· 保羅針對這個觀點的第一個回應是,如果人死了不能復活是不可能的事,那基督的復活就是不可能的事,但是上一段偏偏有直接的見證人見證耶穌復活是事實。
· 保羅的第二個回應是,如果基督沒有復活帶來了嚴重的結果:我們所信的是枉然,所傳的也是枉然的。枉然是指空的,沒有意義,沒有效益的。原因在於如果耶穌沒有復活,而使徒說祂復活,那就表示使徒說的是假的,使徒在福音的核心上所傳的是假信息,那就表示整個福音的內容和意義都是假的,這信仰自然是假的、空的。
· 另一個枉然的意義是如果我們死後沒有復活,那表示我們沒有永恆的指望,我們的指望只在今生,而我們今生為了回應這個信仰對我們呼召,而付出許多代價,甚至受許多的苦,這些付出都變成沒有意義了。
· 因此保羅從負面角度指出,耶穌復活和我們有永恆的盼望是我們信仰的根基。
· 15:20-28 基督復活帶來我們復活
· 保羅在這段詮釋耶穌復活和我們復活的關係。
· 這裡的關鍵在於耶穌是初熟之果,在舊約律法中(利23:9-17;申26:1-11) 命令以色列人要將初熟的農產獻給神。初熟的農產代表全部的收成,這顯示一個人藉獻上初熟之果,表明他所有的都獻上給神。如果神悅納了他獻上的初熟之果,就確定他所有的收成都被神所悅納了。
· 從這個背景顯示,初熟之果有代表和典範的意義,一方面顯示耶穌代表人死,而從死裡復活,因此我們信祂的人也必從死裡復活。甚至耶穌復活後的狀態,是我們復活狀態的代表。因此從耶穌死裡復活,我們確認我們將來會從死裡復活。
· 保羅進一步詮釋初熟之果中「代表」的含義,指出亞當是墮落之人的代表,和基督是得救之人的代表。
· 亞當在墮落後帶來的結果:眾人都死了,死代表人和神隔絕,代表人的靈命死了—靈的功能沒有了,代表人的身體有一天會死去,代表人將來會進入永死。
· 基督所帶給我們復活的盼望和復活的過程:
· 基督的復活帶來我們的復活。
· 當祂再來時,屬基督的人會復活。
· 接下來祂會滅除世上一切掌權的。
· 基督會將完全實現的神國交在天父手中。
· 基督會降服一切的勢力。
· 最後降服的是死,降服的方式是毀滅死,因此在最後的世代,死亡被毀滅,人不再死亡。
· 27-28節強調神完全的掌權。
· 15:29-34 基督復活對我們信仰的意義(從基督真的復活的角度)
· 本段談到面對耶穌從死裡復活,帶來永恆的盼望,對我們生命的意義。
· 但是開始時保羅講了一個反諷的事例:保羅指出哥林多教會,有人現在還為死去的人施洗,保羅指出,他們在做這件事時剛好顯明他們的矛盾,如果沒有復活,只有今生的盼望,一個人死了,為他/她施洗有何意義?值得注意的是保羅不是贊同為死人施洗,或主張為死人施洗有何意義,因為這是在他其他的書信甚至整本聖經,都找不到的教義根據,保羅只是指出這個哥林多教會有人施行的禮儀正顯示他們的自我矛盾。
· 保羅正面的指出,一個人有死後復活的盼望,他今世所付出的勞苦才有意義和代價。
· 反過來,一個只有今生而沒有復活盼望的人,他的人生目標和意義在於今世吃吃喝喝盡情享受。
· 最後保羅提醒他們,不要因為放棄對永恆的盼望,而在現世任意放蕩,過隨便的生活;要因為我們有永恆的盼望,而把我們人生的目標放在永恆福樂的追求。
· 信息應用
· 這段經文主要探討對永生、死而復活的盼望,對我們信仰的重要和意義。我們對死而復活的盼望則是建立在對耶穌復活的確認。
· 耶穌死而復活是我們信仰的核心。這個信仰是直接跟隨耶穌的使徒,將他們所領受的,一代一代傳揚下去。
· 耶穌復活的確據
· 舊約聖經的預言(參賽53)。
· 耶穌多次多方的顯現,這些見到耶穌顯現的見證人,在保羅時代(大約耶穌復活30年後),仍是活的見證人。
· 耶穌的復活是我們的初熟之果,耶穌的復活保證死亡不是我們生命的終結,我們也必要從死裡復活。
· 復活的過程:(末日復活後的狀況)
· 耶穌復活成為初熟之果。
· 耶穌再來時,我們要從死裡復活。
· 耶穌要毀滅世上一切反對祂的勢力。
· 耶穌最後要滅掉的是死亡—因此復活後的生命是不再有死亡。
· 耶穌要作王,並且要把王權臣服在天父之下。
· 我們有永恆盼望的意義(這個部份下半章還會繼續再討論)
· 如果沒有復活的盼望,人生命的目標和盼望只在今生。沒有終極盼望的人生,最多不過在世上盡量追求自己的享受和滿足而已,甚至因此而過敗壞的生活。
· 一個有復活盼望的人生,對生命的追求會超越對今生滿足的追求,而尋求永恆生命的價值。
· 進而會為了永恆生命的追求,而甘願在現世付上代價勞苦服事神。
· 小組討論題目
· 【暖身題】請分享信主之前,你對耶穌復活這件事有何看法或回應?
· 保羅在本章開始指出,他傳給教會最重要的真理包括那些?他強調這些真理是怎樣承傳下來的?持守這些真理對基督徒的意義是甚麼?
· 保羅提到最重要的真理是耶穌的復活,有關基督復活的確據,保羅提出了那些證明?你認為從今天的角度,這些可否讓我們確認耶穌的復活?
· 保羅提到他成為使徒如同早產,這種表達是甚麼意思?保羅存甚麼樣的態度來面對自己的這個狀況?
· 保羅指出哥林多教會有人不信信徒會從死裡復活,他指出如果耶穌沒有復活,所帶給我們信仰的影響將會是甚麼?
· 保羅指出耶穌的復活和我們的復活有何關係?初熟之果在這裡是何含義?
· 保羅指出末日耶穌再來時,世界和人類會發生怎樣的狀況?最後的結果呢?
· 保羅認為一個主張一死百了的人,和一個相信我們會靠救恩而復活的人,對現世的態度有何不同?你同意保羅的看法嗎?
· 【應用題】你認為死後復活對你的人生有甚麼意義嗎?請分享。
16. 哥林多前書15:35-58信徒末日復活的景況
· 中心主旨
· 本段聖經是有關耶穌復活和人死後復活課題的後半段,上一段的重點:耶穌死而復活是我們信仰的核心,由耶穌復活的確實性,來肯定每一個人會從死裡復活,有永恆的盼望。由此而肯定我們信仰的意義,和確立我們為了信仰而活出一個不同世俗潮流的意義。
· 由於人根據自己的經驗和思維,以為死後復活是難以理解或不可能的,本段進一步回應:人復活的形體和我們現世的形體的變化與差異,進而指出神的兒女復活後,所有的生命狀況是超越我們今生原有的生命狀態,因此死裡復活成為我們在現世生活盼望的來源,影響我們對現今生活的態度和追求。
· 本段分為以下段落:35-44節,復活的形體不能以我們對現世身體的經驗來理解;45-49節,復活形體的來源和特質;50-58節,我們在末日復活時的景況。
· 內容大要
· 15:35-44各有形體,復活的形體不能以我們對現世身體的經驗來理解
· 本段開始,保羅提出了兩個問題:死人怎樣復活(或者人死了怎麼能復活);帶著甚麼身體來呢?
· 這兩個問題都是從我們現世生活的經驗中,認為人死了復活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 以致不可能發生。 第一個問題是,人既然死了就不可能再復活過來。我們從常理了解,生再重的病都有痊癒的可能,死和生的隔絕與差異有多大,可能復活嗎?第二個問題是如果復活後還有身體,根據我們對在世的經驗,這身體難道不會再衰老,再一次死亡嗎?怎麼可能像信仰主張的,我們就不會再經歷死亡呢?
· 保羅在一開始對持這樣主張和發出問題的,以「無知的人哪」來回應。他的回應論在於,我們的盲點常常在於,用現世的經驗來局限超越這個處境以外的事物和道理。例如,我們會用自然律的存在,來限制創造自然律和超越自然律的神的作為,因而否定神蹟這類事的發生,進而否定神的存在。同樣的,本著類似的思維和前提,自命為對科學或理性有充分認識的人,會以自己的理解和經驗來作為評論一切道理的根據,因而否定人死後復活的可能。保羅的回應是,持上述主張和根據的人,自以為聰明,其實正是無知,不知道要跳脫自己思維的局限。
· 保羅對第一個主張的回應是:其實經過死亡而得到新生的現象,在人的生命中不乏這樣的經驗,保羅提出來的例子是,農作物的種子種在地裡,死了,才能長出稻穗或麥穗來。
· 針對第二個問題,保羅指出不同的形體有不同的特質,我們不應用某一個形體的特質,來理解甚至局限另一個生命的特質。因此第38-41節,保羅舉了許多我們現今經驗中的例子。
· 從38-41節保羅舉了無數例子,指出不同的生命有不同形體,不同的形體呈現不同的榮光。因此我們不能以對某一個形體的認識來理解對另一個形體的認識。因此我們不能拿在現世地上形體的認識,來理解復活後的形體狀況。
·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讓自身的經驗局限了自己的思維,保羅卻是拿這個世界上顯而易見的道理來回應他們的局限。這顯示現世的常理未必是和天上的道理衝突的,只要我們不被自己的思維前提所限制,我們還是可以從現世的經驗,理解永恆的道理。
· 本於上面的比方,保羅應用在我們今世的生命,和在永世裡的生命也是不同的,因此不應該以我們對今世生命的理解來定義永世生命的狀況。
· 保羅在42-44節指出,今世生命和永世生命在本質的不同。他延續上面提到的,種子死在土壤裡而活出新生命的表達,以所種的和復活的來表達兩種生命。
· 這裡有三個對照:
· 必朽壞的vs 不朽壞的:朽壞可以指肉身生命會枯萎和死去,但是因為肉身不是生命的全部,這裡朽壞的範圍應該是指整個生命—身、心、靈。朽壞甚至是一種影響,帶來整個世界走向朽壞。
· 羞辱的 vs 榮耀的
· 軟弱的vs 強壯的
· 血氣的 vs 靈性的
· 15:45-49復活形體的來源和特質
· 在上一段詮釋復活的生命和現世生命有本質和表現上的差距後,保羅進一步在本段中詮釋造成這個差距的原由,來自兩個不同的源頭—亞當和耶穌基督。
· 第一個對比:
· 亞當成為一個活人(有靈的, 在解釋上有不同的看法,可以指在被造時,亞當是一個有靈的生命;也有看法,其實就是指他成為活的生命)。
· 基督成為一個叫人得生命的生命,重點在於祂的降世,是透過祂的死與復活使人得生命。
· 第二個對比:
· 亞當屬血氣,因此源於他的生命是屬血氣的。
· 基督屬靈,因此源於祂的生命是屬靈的。
· 第三個對比:
· 亞當出於地,屬於土:我們可以從創世紀第二章上帝造亞當的過程來理解,也可以指屬土的本質是指源於亞當的生命,在墮落後是一個只有有限物質的本質的生命。
· 基督出於天:強調基督生命的本質是神,是具有屬天的特質。
· 從這三個對比保羅再次強調,我們如果單有被造之後延續墮落後本質的生命狀態,沒有經歷耶穌基督所施行的拯救,我們的生命就只是承襲亞當受造而墮落後的屬地本質。
· 但是當我們經歷了救恩後,我們會經歷復活的新生命,是一個有屬天本質的生命狀態。因此二者是不同的,一方面我們不要以屬地的思維來理解屬天的生命,另方面我們要欣然的認識屬天生命是不同的。
· 15:50-58我們在末日復活時的景況
· 保羅在最後一段闡釋當主再來我們復活時,所會經歷的生命的更新。
· 首先保羅延續前面的信息,我們的生命在復活後要成為更新的生命,這樣才能經歷新的國度。這裡不只強調生命的本質會改變,也強調生命的外在景況需要改變,但是這改變要從現在開始。
· 51-52節敘述主再來時我們復活的改變。主再來時天使的號角響起,這是人復活時,有關不是都要睡覺,仍是都要改變,可能的解釋:不是都要睡覺是指有的人死了,如同睡了,到時好像從睡覺中醒來,但是不都是如此。有的人在主再來時,還活著,因此不會經歷如同從睡中醒來的經歷。但是他們共同的經歷是都會經歷生命的改變。
· 53-54節保羅不斷的強調,復活的生命要改變,保羅在此強調的是不再死,除了指我們的生命—身心靈都不再消滅外,死的含義可能更深遠,如同上面所用的朽壞一樣。
· 這樣狀況發生時,顯示的是死亡要被消滅了。54-55節有版本並沒有經上兩個字, 只有所記。而保羅所寫下的敘述事實上不在舊約聖經中找到,反而在羅馬書8章中找到,甚至保羅也不是照錄羅馬書的寫作,而可能是大家熟悉的講道或寫作。這個宣告是向死亡誇勝,表明死亡不再對神的兒女有權勢,也表明在主再來後,死亡沒有任何的權勢了。
· 信息應用
· 信徒末日復活的景況
· 今世生命和永世生命在本質的不同,復活的形體不能以我們對現世身體的經驗來理解。
· 復活形體的來源和特質:因為耶穌基督是屬靈的,生命的本質是神,是具有屬天的特質。當我們經歷了救恩後,我們會經歷復活的新生命,是一個有屬天本質的生命狀態。
· 當主再來我們復活時,復活的生命要改變,我們會經歷的生命更新,不再有死亡。
· 小組討論題目
· 【暖身題】你有沒有問過什麼愚蠢好笑的問題,引來別人的側目?
· 保羅在第36-37節用「無知的人哪」來回應有些信徒的提問,他們問了什麼事?(參第35節)保羅從那個角度回應他們?
· 保羅在第38-41節舉了無數例子,進一步的回應第35節的提問,請列舉出來。他舉這些例子主要要表達的信息是什麼?
· 請整理42-44節裡的幾個對照,從中保羅要表達的重點是什麼?
· 為什麼復活的生命和現世生命有本質和表現上的不同?原因何在?參45-49節。
· 保羅在51-54節談到他分享的「一件奧祕的事」,請歸納出這件奧祕事的內容包括那些要點?
· 【應用題】這段經文論到有關信徒末日復活的景況,帶給你那些更新的認識及盼望?
17. 哥林多前書16:1-24末了的話
· 中心主旨
· 哥林多前書查經進入尾聲,這章經文主要的內容包括:1)奉獻賙濟窮人的推動(16:1-4)。2)保羅的旅行計畫(16:5-9)。3)一些人與事(16:10-18)。4)問安與最後的勸勉(16:19-24)。
· 內容大要
· 16:1-4奉獻賙濟窮人的推動
· 保羅在本章一開始提到為聖徒捐獻的事,在第3 節指出是為耶路撒冷信徒的捐獻。
· 這可能是基於以下的理由:從徒7章記載,耶路撒冷教會開始遭遇全面的逼迫,雖然教會仍堅定站立,但是耶路撒冷教會的信徒生活處境卻很艱難,可能許多人生活在貧窮之中,因此保羅定意向其他處境較富裕的教會呼籲奉獻。
· 我們也看到經文提到,保羅也曾經吩咐加拉太眾教會當這樣做。這個作為提醒我們,教會間當發揮友誼之愛,彼此協助,處境優裕的教會當支持處境艱難的教會和信徒。
· 保羅對於奉獻方式的指示
· 例常收集,而不是在需要交付的最後關頭,臨時湊出來。
· 在七日的頭一日(星期日)收集。
· 每人按照自己的能力和意願,不是攤派,而是根據自己的能力,但也是根據自己的意願。
· 對於奉獻的處理方式:不要由保羅經手,而由教會自己派人發送,這是為了要避免個人一手遮天,循私舞弊。這提醒我們教會在金錢的處理上一定透明公開,以避免個人落入試探中。
· 我們查考這段經文時,也需要學習如何幫助比我們弱小更有需要的教會。
· 16:5-9保羅的旅行計畫
· 這段經文保羅提及他的旅行計畫,也提到他的計畫有了變更。
· 保羅寫信時人在以弗所,原計劃經過馬其頓、亞該亞(哥林多在亞該亞省),然後從哥林多上耶路撒冷(徒19:21)。
· 保羅想在哥林多教會多待一陣子,不願意只是路過。可見保羅與哥林多教會的感情,也順便在那裡過冬。
· 但是現在他的計畫作了調整,繼續待在以弗所一直等到五旬節。那個時候有「寬大又有功效的門」,代表保羅在以弗所的福音事工,開展得很興旺,保羅想趁熱打鐵。這個背景參看徒19-20章。
· 但同時保羅提到遭遇嚴重的反對和攔阻,當時以弗所信主的人很多,威脅到了拜假神的人的權勢和財路,引起了很多反對。福音最終會帶來人的改變,也會給旁人帶來壓力。
· 以上可見福音的廣傳未必是在順順利利的狀況,有時候反對反而顯示福音的大能和功效。
· 16:10-18一些人與事
· 本段落的經文中,保羅提到了幾個人事,首先是舉薦提摩太。
· 提摩太可能是這封信的送信人,也是保羅的代表。保羅特別醒教會要接納他,不可藐視他。並且要為他送行讓他回來。
· 可能因為提摩太年輕,也從提摩太前書的內容顯示提摩太個性較內向,較缺乏自信。也可能因為當時保羅和哥林多教會存著張力,保羅不希望帶給提摩太壓力。
· 保羅也提到亞波羅
· 保羅用「至於」, 可能顯示哥林多教會先前的信中提到了亞波羅,可能表達對他的關切。
· 保羅表達他鼓勵亞波去哥林多,可能希望回應他們對亞波羅的關懷。
· 亞波羅卻在這時不願去,可能的理由是這時教會正有衝突,而他被捲入其中,因此他為了避嫌而不願去。
· 保羅的勸說也顯示他不介意。這顯示雖有外在分黨的問題發生,但是他們彼此並沒有這樣的張力,反而有很好的關係。
· 16:13-14最後的勉勵:這兩節中保羅有簡短的勉勵,包括5個要點:要儆醒、真道上站立的穩、要作大丈夫、要剛強、要憑愛心行事。
· 前四個勉勵,可能是針對門徒在世上所遭遇的各樣挑戰和引誘,要使我們離開信仰,或者失去奔跑天路的動力和勇氣而有的勉勵。和林前13:13的信與望有關係。
· 最後一個明顯是對基督徒行事的準則,很明確的和愛有關係。
· 16:15-18推薦司提反一家
· 保羅在最後提到了司提反一家,也提到了門徒拿都和亞該古。這三個人可能是我們在概論時提到的哥林多教會派去探望保羅並詢問一些教會問題的人。
· 如果根據16節,他們是教會的同工(不一定是全職或帶職),司提反甚至可能是教會的帶領者,才會有順服的勸勉。從保羅的勸勉顯示,哥林多教會可能對這位教會的帶領者不順服。
· 保羅提出對司提反的肯定:
· 亞該亞初結之果:是保羅去哥林多傳福音建立教會,在教會開始而且面對挑戰時最先信主和受洗的人。
· 具有先信主的資深身分,不必然成為帶領者使別人順服他,保羅對司提反的肯定更在他專心服事聖徒。聖徒的意義,在本書剛開始時已經討論過,是指教會的信徒。這裡的服事聖徒不是指他們在作打雜、廚房的工作,其實是顯明,教會中被選出來的帶領者:牧師、長老、同工是服事的僕人,這一直是哥林多前書的重要信息。因此教會的同工們要持有我是僕人的概念來服事神服事聖徒,不可有我是領袖的姿態。
· 保羅進一步的肯定司提反和其他同工,來探望時對保羅的關懷和服事。
· 這裡簡短的推薦,讓我們思考教會中同工和會友的關係。同工應該以服事作僕人的態度來承擔這個角色,弟兄姐妹應該敬重並順服他們的帶領。
· 16:19-24問安
· 這段經文是最後的問安,並且代替保羅身邊的人向教會問安。這顯示保羅重視對他身邊同工的推薦和肯定,也注重教會彼此之間的交誼(亞西亞的眾教會)。
· 保羅特別提到亞居拉和百基拉,這是保羅剛剛在哥林多建立教會時,和他一起建立教會的最重要的同工,因此保羅特別提到他們。他們後來離開哥林多,和保羅一起到以弗所,在那裡服事,他家裡的教會可能是指以弗所教會。
· 保羅親筆問安,本來一般書信會有代筆人,親筆問安顯示,在這句問安的話是保羅特別自己動筆的,這顯示保羅問安的誠意。
· 22節有一點奇怪,為甚麼保羅在此咒詛不愛主的人?有一種觀點是保羅一種心情上的表達,而不是特意的咒詛。這樣的心情在於耶穌基督多麼的愛我們,甚至為我們而死,如果我們領受了這樣的愛還不愛祂,真是忘恩負愛,值得咒詛。我們可以從這種角度來看這句話,當然其中也包括對教會中,不愛主不好好順服主討神喜悅的人的責備和警告,因此才有主必快來這句話。
· 最後兩句話是祝福:基督的恩典是我們所需要的,不只是救贖的恩典,更是每日的恩典。最後一句話是表達對教會的關心和愛。
· 信息應用
· 這章聖經沒有統一的主題思想,我們從分別的段落找尋一些各自的信息。
· 對社會上弱勢團體的關懷以及對處境艱難的教會的支持。
· 寛大的福音之門不代表一切平順,常常伴隨著挑戰甚至逼迫,因此傳福音時面對逼迫不要氣餒,這不表示我們的工作沒有效果。
· 珍惜同工:包容和承擔他的軟弱、不讓外在的流言影響同工的關係、推薦他們使他們被肯定。
· 同工與會友:帶領者也是僕人,要以僕人的態度服事,不要學習世俗的領導方式。會友學習尊重並順服同工,不要自高自大。
· 信、望、愛在我們現今所面對的挑戰中的實踐。
· 小組討論題目
· 【暖身題】你有沒有向慈善機構或非盈利組織捐款的經歷?他們的哪一點讓你對你的捐款很放心?
· 本章開始保羅提到募捐,募捐的對象是誰?從使徒行傳整本書的內容,找出為甚麼要為耶路撒冷教會信徒募捐?這顯示一種怎樣的精神,如何在我們當中實踐?
· 保羅指示他們應該如何預備和處理捐獻?這對我們平常在奉獻和教會財務的處理原則,有何供我們學習之處?
· 16:5-7 保羅是如何畫他去哥林多的行程的?為甚麼後來又改變?以弗所教會有寛大又有功效的門,但反對的人也多,這是甚麼意思?二者有衝突嗎?「不願意路過見你們」怎麼理解?
· 保羅在16:10-12中提到了哪兩個人?他為他們向哥林多教會的囑咐,顯示保羅對他同工的態度以及和他們的關係是怎樣的?我們平常如何看待我們的同工?
· 保羅在16:13-14 中有一些簡短的命令,請我們回憶一下:「站立得穩」, 「做大丈夫」, 「憑愛心」,可以呼應先前我們所讀的哥林多前書的信息?哪幾章的經文可以跟這些囑咐相呼應?
· 16:15-16 中司提反為什麼被稱作「亞該亞初熟的果子」?此外,現在司提反在教會中的角色是什麼?保羅囑咐教會對他應有怎樣的態度?為甚麼保羅有這樣的提醒?今天我們教會裡,同工彼此之間應該有怎樣的關係?
· 你是怎麼理解「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這句話太嚴厲了嗎?我們平時在生活中怎樣做是愛主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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